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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间投资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2: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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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间投资【专家解说】:民间投资是来自于民营经济所涵盖的各类主体的投资,具体包括个体投资(居民个人的生产性投资和住宅投资、城乡个体工商户经营性投资)私营企业投资 私有资本控股

【专家解说】:民间投资是来自于民营经济所涵盖的各类主体的投资,具体包括个体投资(居民个人的生产性投资和住宅投资、城乡个体工商户经营性投资)私营企业投资 私有资本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投资以及集体企业投资。 建国50多年来,民间投资经历了改革前后两个不同的阶段: (1)从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到改革开放以前,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微乎其微。 (2)改革开放以后,民间投资真正迎来了大发展的机遇,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民间投资取得了飞速的发展。 2010年7月26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方面的分工和任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财政部等20多个部门分别承担相关任务。 《通知》明确,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电力建设、石油天然气建设、电信建设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方面,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及相应的对口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民航局、电监会、国资委、工信部、能源局、铁道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等负责。 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在民资参与发展医疗、教育和社会培训、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领域,由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通知》明确指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 《通知》还指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门应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包括落实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等。 《通知》特别提出,要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其中,要求法制办负责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在制订涉及民间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要听取有关商会和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民营企业的合理要求。 此外,《通知》要求,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其中,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统计工作,准确反映民间投资的进展和分布情况。而发展改革委等投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要切实做好民间投资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把握民间投资动态,合理引导民间投资。要加强投资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国内外行业动态等信息,引导民间投资者正确判断形势,减少盲目投资。 《通知》还要求,涉及的地区、部门应对上述任务分工进行进一步的分解细化,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从投资分布的行业看,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等一般竞争性行业,而国有经济在自然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业的控股投资占比超过70%。 铁路 抓紧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 引入市场竞争,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建设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铁道部、发改委负责) 探索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发改委、铁道部负责) 积极支持铁路企业加快股改上市,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领域的渠道和途径。(铁道部、证监会、发改委负责) 水利工程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建立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通过业主招标、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水利部、发改委、财政部负责) 电力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积极推进电价改革,加快推行竞价上网,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完善电力监管制度。(能源局、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土部、电监会、国资委负责) 石油、天然气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能源局、发改委、国土部、国资委负责) 电信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工信部、发改委、国资委、商务部负责) 土地、矿产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招标投标形式参与土地整理、复垦等工程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