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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物,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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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物,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家解说】: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

【专家解说】: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国税函〔2009〕90号明确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物,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可以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