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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发电电价补贴是否还有15年的规定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6: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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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发电电价补贴是否还有15年的规定热心网友: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享有的经济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产品回购政策。电网企业全额收购电网覆盖范围内该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电力调度机

热心网友: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享有的经济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产品回购政策。电网企业全额收购电网覆盖范围内该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  2、价格扶持政策。一是上网电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二是2006年及以后获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且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不超过20%,上网电价试行政府定价的,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组成: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年内享受补贴电价。  3、税收优惠政策。其一,增值税。从2001年1月1日至今,我国对垃圾发电试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但对享受此优惠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技术要求越来越全面,体现在垃圾实际使用量、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生产排放的标准及其他设备要求、技术规范等,同时申报程序也逐渐规范起来(财税[2001]198号,财税[2004]25号,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财税[2008]156号)。其二,营业税。本局国税函[2005]11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4、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包括:(1)项目可由银行优先安排基本建设贷款并给予2%财政贴息(计基础[1999]44号)。(2)垃圾处理生产用电按优惠用电价格执行,对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项目建设用地。(3)政府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城市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或用于垃圾处理收费不到位时的运营成本补偿。  5、设立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明确规定:垃圾焚烧发电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且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垃圾处理费补贴和上网电价收入是垃圾发电厂成本补偿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所谓垃圾处理费补贴,是指每处理一吨垃圾,政府就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目前,我国垃圾焚烧发电执行当地火电标杆电价+0.25元/度补贴的标准,各地垃圾处理费从80元到150元不等。尽管与垃圾焚烧发电盈利密切相关的上网电价是否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上调仍有待观察,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水平必然会进一步提高,这将进一步增强垃圾处理的盈利能力。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厂来说,一般仅仅依靠电价收入,就能基本实现收支平衡。政府给予的垃圾处理费补贴,则成为企业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