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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都有哪些规划?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5: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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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都有哪些规划?热心网友: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建设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最低生

热心网友: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建设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1、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强化基层保障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建立起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到十二五末,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保障面占应保障数的100%,从而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居民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2、完善各项专门救助制度。以建立完善制度、理顺有关部门关系为重点,总结积累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到十二五末,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助学、住房、取暖和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有效解决特困群众因病返贫及看病难、上学难、住房难等难题,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生活、学习等权利。    3、完善救灾救济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应急机制、协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监督督查机制,全面落实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和救灾监控探视制度。全面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县、乡(镇)二级减灾、防灾、救灾信息网,普及减灾、防灾、救灾知识,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有效地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健全基层政权建设体系,构建和谐社区和村镇    1、健全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县、镇、社区管理关系,明确社区组织职能职责,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规定,建立社区事业投入发展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增强社会和谐基础。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到十二五末,使城乡社区居委会服务站建成率达到100%,使社区服务走上产业化、实体化和社会化发展道路。社区具有实践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服务特长的专业志愿者,服务组织建设得到普遍加强,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    300平方米以上。使社区真正成为管理有序、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群和谐的新型社区,为建设和谐皋兰打下良好基层和谐基础。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程序,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大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未来五年,使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和开拓创新能力有大幅度的提高,全县村民自治模范乡镇达到乡镇总数的90%,村民自治模范村达到总数的80%。    (三)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1、稳步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全县各级各界干部群众的国防意识、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双拥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人民军队建设,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等政策规定,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未来五年,县和3个乡镇连续达到双拥模范县(乡镇)标准,力争得到国家或省市命名,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城乡中等以上生活水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全面解决。    2、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探索建立安置就业、扶持就业、经济补偿和自谋职业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的保障体系,加大退役士兵安置经费投入,加强对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中介服务,加大军地两用人才和优秀士兵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十二五期间,每年都按照一定比例,将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和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建成复员退伍士兵管理服务中心,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四)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1、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大社会福利事业投入,进一步建立完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兴办福利事业,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兴建和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运行机制。到2010年,兴建一所100张以上床位,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提供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未来五年,力争兴办3所50张床位以上的民办福利机构,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设置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以上的要求,基本形成以国办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格局。    2、建立完善社会化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加快建立高龄、病残、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在城市依托社区,不断加强尊老、敬老、助老宣传,强化居家养老意识和责任,大力兴办居家养老院,妥善解决空巢老人难以自理等难题,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农村要在强化家庭养老责任的基础上加大以敬老院为依托的“五保”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寄养社会老人业务,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功能,做好散居五保老人和空巢、独身老人的供养服务。2015年前新建、改建、扩建敬老院6所,每所设置床位均达到30张以上。到十二五末,社区、7个乡镇全部建成“星光老年之家”,全县城市、农村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城镇“三无”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全额救助,农村特困老年人救助标准达到500元/年。继续实施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构建多层次的老年保障体系。    3、积极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力度。进一步理顺彩票发行体制,不断加强发行网点建设和队伍建设,拓展发行空间,积极探索新的发行方式,推动福利彩票销售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电脑彩票销售每年保持增长    15%。    (五)健全专项事务管理体系,提高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1、加快培育发展民间组织。认真落实党和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组织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培育市场需要、社会需求、群众欢迎的各类民间组织。在农村,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效益好、作用发挥突出、对当地经济有影响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城市,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性民间组织、行业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促进民间组织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探索建立民间组织自我发展、自律管理机制和诚信评估社会监督体系。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打击非法、违法民间组织的综合治理机制,城市民间组织数量年增长率达到15%以上,诚信自律合格率达到99%以上。    2、稳妥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照深化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区划调整新途径,大力推进农村村委会合并和城中村改居、村居整合等工作,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全面推进地名标准化进程。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到期末,全县城镇化率达到80%以上。    3、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法制化建设。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改革,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婚姻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婚姻登记率达到95%以上,婚登合格率达到100%。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建设占地面积300亩左右的公墓区2家。加强收养登记工作,建立国家供养、个人收养、家庭寄养等多样化机制,实现收养登记要件、材料出证、信息资料收集储存微机化管理,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新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六)重大项目    1、城乡低保及特困救助项目。(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十一五末全县低保工作情况,十二五末全县低保人数5000人左右,年需保障金1000万元,合计5000万元。(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未来五年,全县农村贫困人口预计在8000—12000人之间(含移民),按照每人每年800元的平均补差计,年需资金约900万元左右,合计4500万元。(3)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未来五年,全县城市基本医疗救助按年救助5000人左右计,人均150元,大病医疗救助按年救助300人左右计,人均8000元,年需总资金约240万元,五年合计1200万元。(4)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资金。按照《甘肃省农村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级财政按当年农业人口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列支,十二五末全县农业人口预计在16万人左右,年需资金16万元,合计80万元。城乡特困群众大病救助年均1000人,人均8000元,年需800万元。五年合计4000万元。    2、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年争取省市资金30万元以上,逐年扩建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用房50平方米以上。    3、民政信息化建设项目。(1)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规模50万元;(2)社区信息管理系统,投资规模30万元;(3)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服务、婚姻登记、民间组织、殡葬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投资规模30万元;(4)民政局办公系统投资规模15万元。以上项目所需资金通过争取省市专项资金、财政列支和自筹等方式解决,十二五期内分步建成。    4、民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救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兰州市救助站皋兰县救助分站建设项目,争取省市县投资500万元,2012年全面建成。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将民政事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各项民政事业费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稳定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转移支付,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民政事业,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和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以改革民政行政体制和资金投入机制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二)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在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基础上,抓紧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衔接和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并落实社区服务、社会福利、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其他民政地方性法规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强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廉洁公正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进一步深化民政企事业单位的改革,通过政策支持和改制,建立现代化制度,使福利企事业工作全面走向市场;通过转换社区服务、老年福利服务、殡葬服务等单位经营机制,逐步向市场化转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对福利院实施社会化管理,提高服务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民政企事业单位自身活力,促进民政企事业单位自我发展和提高。    (四)建立民政工作现代化运行机制。建设以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社区信息管理系统为主体,延伸至民政OA管理系统,基本涵盖民政大部分业务的信息管理系统,构筑面向新世纪的全县民政信息网络,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资源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建成覆盖全县的民政电子政务系统,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和水平。    (五)建立一体化强势民政队伍和民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协调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在各乡(镇)加强民政办公室工作,配齐、配强乡镇、社区基层民政部门工作力量,落实好基层民政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为内容,不断强化对各级党委各类民政工作人员及社区、村委会干部民政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壮大民政工作力量,逐步形成以社区、乡(镇)民政办为基础的县乡(镇)一体化强势民政管理机制,推动和保障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