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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财务方面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4: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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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财务方面需要注意什么热心网友:1. 租金      出租人应注意与承租人约定租金金额和租金构成:一般为租赁成本加上以租赁费率计算的利息,另外还应约定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和

热心网友:1. 租金      出租人应注意与承租人约定租金金额和租金构成:一般为租赁成本加上以租赁费率计算的利息,另外还应约定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和币种。        如当事人未约定租金,则一般应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率确定。2. 其他费用       出租人如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如手续费、律师费等,应有其他协议的明确约定,并且不能直接在购租赁物款中扣除。出租人应将购租赁物款全额交付,否则构成违约。                     鉴于融资租赁合同中存在上述专业法律问题,为避免合同条款不完善而一起不必要的争议,作为出租人,金融机构最好请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协助制定。   以上是汇融天下为你的解答   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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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融资租赁合同由于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其订立程序和内容一般有特殊要求。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是解决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需求问题。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由承租人发起,其步骤分为以下4步。第一,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第二,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第三,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第四,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   融资租赁合同集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于一体,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和买卖两部分。租赁部分包括以下条款:(1)租赁关系的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2)租赁标的物;(3)租赁标的物的出卖人及其制造厂家;(4)租赁标的物的交付与验收;(5)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成本;(6)租赁期限;(7)租金及其支付方式;(8)租赁物的保险;(9)其他约定。买卖部分包括以下条款:(1)买卖关系的当事人。其中,出卖人为租赁合同中指定的出卖人,买受人为租赁物的出租人;(2)标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物;(3)标的物的交付;(4)标的物的理田担保责任和索赔;(5)标的物的价款及其支付方式;(6)其他约定;(7)承租人对买卖合同的确认。   (合同法)第238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上述两部分构成融资租赁合同,其中,租赁和买卖并非完全独立的两个合同,而是相互影响的两个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解除,租赁合同也因标的物履行不能而解除;租赁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解除,则买卖合同可以解除,但解除买卖合同须经三方当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