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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建好的光伏电站是否可以出售,补贴怎么变更?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4: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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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建好的光伏电站是否可以出售,补贴怎么变更?问题描述:才建好的光伏电站是否可以出售,补贴怎么变更?领域专家:谢邀请!才建好的光伏电站,是可以转让的,但对于不同类型的光伏项目会有不同

问题描述:才建好的光伏电站是否可以出售,补贴怎么变更?

领域专家:谢邀请!

才建好的光伏电站,是可以转让的,但对于不同类型的光伏项目会有不同转让要求。

为了防止倒卖光伏项目建设路条,国家能源局和各省、市发改委所明令禁止:光伏项目建成之前股权不可转让。

光伏电站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普通地面光伏电站

建成投产后股权可以转让。

2、分布式光伏项目

股权可以随时转让。

3、领跑者光伏项目

根据领跑者基地的招标文件,项目建成投产5年内,股权不可转让,5年后可以转让。

4、光伏扶贫项目

保证扶贫户利益的情况下,股权可以转让,根据类型的不同有以下转让方式:

4.1村集体享有全部产权,贫困村民、投资人、政府(有时候参与)共同参与收益分配。此时,村民享有的收益分配权并非登记股权,故不可作为股权转让。当然,如果作为收益权转让,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以转让收益权。

4.2投资主体的企业享有产权,贫困村民和其他主体享有一定的收益权。此时,享有电站产权的主体可以依法转让股权。

4.3贫困村民共同享有产权。尽管电站是扶贫项目,但如果股东自愿转让股东的,可以依法转让。

河北省石家庄光伏扶贫项目股权转让案例如下:

所以光伏电站建成后可以转让,但对不同类型的光伏项目有不同的转让要求。

2013年后的光伏电站的补贴,为度电补贴,即光伏电站发一度电,国家及地方政府补贴各一定数量的金额(2018年后国家度电补贴为0.37元/度,各地方政府度电补贴费用不等)。光伏电站股权转让后电站的补贴应归股权方(光伏扶贫项目转让需保证扶贫户利益)。光伏电站股权转让后,需到当地供电公司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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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专家:谢谢邀请!


光伏、风电项目路条倒卖已经被国家能源局和各省、市发改委所明令禁止,但电站建成后的股权转让是正常的商业行为。2014年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450号),并于当年10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各地陆续在2015年完成了相关的监管工作。 根据相关专项监管工作情况,国家能源局编制了《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监管报告(新能源部分)》,详细披露了近年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中出现的涉嫌违法违规以及不规范行为,并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提出了以下限制严肃整改意见: 一、对于《监管报告》中披露问题的地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按照“谁核准(备案)、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责令相关投资主体限期严肃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公开通报、暂停或取消相应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行政处罚以及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等多种方式,依法从重从快处理,确保发现问题得到及时、全面、彻底整改落实。 二、对于专项监管工作中遗漏未报或者暂未发现类似问题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的监管工作,认真按照《监管报告》中监管意见的要求,依法严肃处理遗漏未报及新发现问题,有效维护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 三、请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管副秘书长专题汇报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新能源部分)有关情况和工作要求。同时,要认真跟踪《监管报告》中披露问题及遗漏未报和新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做好督促落实工作,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向国家能源局专题报告所在地区全部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