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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改革将对城市房价产生何种影响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3: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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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改革将对城市房价产生何种影响热心网友:1. 土地制度改革够使农村大量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这样可以大大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局面,地价就可以下调,房价也可以降下来。2

热心网友:1. 土地制度改革够使农村大量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这样可以大大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局面,地价就可以下调,房价也可以降下来。2. 如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出租、转让、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那么进城的农民就可以从中得到一大笔土地出让后的收入,也可以在城市安家落户,这样有助于加快人口的城市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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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眼下的关注焦点除了次贷危机之外,就要数中共十七届届三中全会了。应该说,前者已经没有悬念,后者则刚刚开始。刚刚通过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农业地位、城乡关系、农村制度建设、现代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等方面给出了改革方向,而其中的核心,无疑是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取消农业税到允许土地经营权自由流转,都是在市场和公众推动下,通过执政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意志。前者是在工业化突飞猛进,农地被蚕食、被抛荒,粮食安全受到威胁的背景下发生的;后者可以认为在传统经济增长方式触顶、国际金融危机下,迫切需要拉动内需的背景下发生的。实在与房地产市场调控没有多大关系。关于敏感的小产权房,此次全会并没有涉及。使用权、收入的独享权和转让权是产权的三大基本权利,尽管还有着30年或者70年的限制,也还有着用途的严格界定(农地转为非农地依然受到严格控制),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与拥有土地的私有产权已相差无几了。既然农地自由流转即将实现,那宅基地这种非农用地的流转也当在情理之中。从价值规律来看,供应增加将导致价格下跌。就是说,如果我们还坚持市场经济,城市土地受到宅基地自由流转影响而价格下跌将不可避免。当然城市土地与农村宅基地并非一回事,土地价值也不可同日而语。尤其是具有稀缺性的城市中心商业用地,受到的冲击当然不会太大,但定价机制将偏重于土地产出将是不争的事实。广大的城郊城市用地,由于价值上与宅基地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将受到较大冲击(在城市功能优势不够突出的县城和乡镇,冲击可能更大)。传导到物业价格,就是城市中心房价与城郊房价将形成更大的差距。以现今的行情,那些06、07年间高价拿地尤其是拿城郊地块的开发商,已经看不到出头之日了,就是想把自己卖掉都很难标个好价钱了。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大洗牌已不可避免。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房市的崩溃。理由有二,一是30%左右的降价底线(详见笔者上篇文章的分析),二是上述农村土地改革将强力拉动内需,从而对经济基本面形成有力支撑。事实上,“两地”自由流转的更深远影响,还在于对房地产开发模式的影响。比如早在07年初就在江浙一带出现的“城仙居”,利用宅基地为农民集中建房,一部分卖给(使用权)城里人,城里人的度假休闲又为当地农民创造了收益。农业用地自由流转之后,城里人就可以与农业更深度的结合了。比如,在自然环境良好、空气清新的地方购置住房和农地从事业余农业生产,在当今“吃不放心”的环境下,将大有前途。当今的农家乐模式,完全可能被这种深度结合的农庄模式抢去风头。有了土地以后,现今无处不在的不安全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大不了回家做农民”的心态,将有利于激励城里人的消费。长期以来单纯靠投资拉动的增长模式,可能得以一定程度的矫正。第三次农村土地革命,说一个新时代开始了,可能有些矫情。但说“有些事情即将发生”,当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