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1:  经评审的最投标低价法  一、投标报价采用以下第 种:  1、本工程标底采用明标。  2、本工程">

首页 > 专家说

我单位组织锅炉招标,锅炉招标评标怎么弄?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1:57:28
热度:

我单位组织锅炉招标,锅炉招标评标怎么弄?【专家解说】:">  评标办法1:  经评审的最投标低价法  一、投标报价采用以下第 种:  1、本工程标底采用明标。  2、本工程

【专家解说】:">  评标办法1:
  经评审的最投标低价法

  一、投标报价采用以下第 种:
  1、本工程标底采用明标。
  2、本工程标底采用暗标。
  3、本工程无标底。
  标底供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参考,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的成本控制水平进行报价。
  本工程评标时扣除独立费及其税金后计算报价下浮率。招标人要求的报价下浮率不小于 %,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
  二、评标方法
  本工程执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评标工作按以下 阶段进行:
  1、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等级要求、企业信誉好,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约情况良好,有同类工程质量实绩。
  2、技术性评审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标书进行技术性评审。施工方案可行,有针对性。包括以下几方面:劳动力组合、技术人员配置;施工机具配置;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平面布置。如缺大项者,不予通过。
  3、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技术性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该企业的成本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否决低于成本的报价。
  评标委员会根据有效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候选人的先后次序,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
  三、定标办法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当场确定最终中标人。
  2、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评标办法2:
  综合评估(业绩)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业绩)法,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一、本工程投标报价的大于标底价的 %时,即投标下浮率小于 %,视为不合理报价,不参与技术标评审,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的报价相对于标底价每下浮1%得0.5分,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机械装备情况进行报价,但其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招标人有权拒绝低于成本的报价。独立费及其税金不参与下浮。
  下浮率(以百分率表示)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
  三、施工方案采用符合性评审。施工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具备以下五大项内容即通过符合性评审:劳动力组合、技术人员配置;施工机具配置;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平面布置。如缺大项者,不予通过。
  四、根据投标人取得的工程质量业绩给予加分,具体标准如下:
  1、建设工程在建设局备案时,确认为优良等级的,企业加0.1分,项目经理加0.3分,有效期12个月;
  2、建设工程被评为县优质工程等级,企业加0.2分,项目经理加0.4分,有效期12个月;
  3、获得市级优质工程荣誉,企业加0.2分,项目经理加0.6分,有效期12个月;
  4、获得省优质工程(含扬子杯等各类省级奖杯)荣誉,企业加0.2分,项目经理加0.8分,有效期18个月;
  五、在实行奖励加分的同时,有下列情况应予扣分,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1、施工企业所承建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企业最高扣0.3分,项目经理最高扣0.7分,扣分期限为12个月;
  2、施工企业所承建工程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企业最高扣0.5分,项目经理最高扣1分,扣分期限为12个月;
  3、企业所承建工程发生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企业最高扣0.7分,项目经理最高扣1.3分,扣分期限为18个月。
  六、有关执行加分和扣分规定说明
  1、质量业绩和质量荣誉的加分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扣分期限自作出处罚之日起计算。
  2、评标中,以最高质量等级或质量荣誉计一次分,同一项目的不同质量等级或质量荣誉不重复加分。多个项目的不同质量等级或质量荣誉也不累计加分。
  3、为便于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工程质量业绩进行核实,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质量评定、质量获奖的证书或文件。
  七、项目经理所获得的工程质量业绩,必须是该项目经理作为投标文件中选派的项目经理时方可给予加分。项目经理的认定依据可以是以下几项文件、证书;
  1、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项目经理;
  2、竣工验收报告上写明的施工负责人;
  3、有关质量评定、质量获奖的证书、文件中注明的项目经理。
  注: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八、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情况以及得分的高低,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当场确定最终的中标人,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评标办法3:
  综合评估(方案)法
  该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方案)法,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一、评标办法
  评标从以下五个方面,即报价、质量、工期、施工规划、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信誉进行评议。 先评审二号标书“施工规划”无标志部分。
  1.报价 基本分为25分
  独立费不下浮,本工程评标时扣除独立费及其税金后,计算报价下浮幅度。
  1.1 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相比下浮幅度小于 %(不含本数)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2 投标报价下浮幅度为 %时,得基本分;下浮幅度 %至 %(含本数)时,每下浮1%得2分,超过10%每下浮1%得 分(0.1~0.5分);下浮幅度超过 %后不另行加分。
  1.3 投标书有重大失误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下浮幅度(即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数据格式为:00.000%。
  2、工期 基本分为1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工期得基本分。
  3、质量 基本分为1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质量标准得基本分
  4、施工规划 20分
  4.1 施工准备;
  4.2 劳动力组合,技术人员配置;
  4.3 施工机具配置;
  4.4 主要材料、供应渠道(或品牌等级)
  4.5 重点部位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
  4.6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4.7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规划部分由评委独立评定打分,得分系数分别为:0.85~1,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在有效票中去掉一分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或进行计分、汇总。
  评委须在评分表上签名,未签名者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信誉 10分
  基本分为9分
  5.1符合投标条件的均得基本分;
  5.2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等级、资信材料等给予独立签名记分,得分范围为0~1分,在有效票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进行计分、汇总(精确到0.01)。
  以上1-5项每项分值保留三位小数,1-5项合计后保留二位小数。
  二、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情况以及得分的高低,推荐 (1~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当场确定中标人。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