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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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积36L的电锅炉需要办理使用证吗?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1: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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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积36L的电锅炉需要办理使用证吗?【专家解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

【专家解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3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根据200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九十九
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你的电锅炉水容积大于30L,而且是承压蒸汽锅炉的话,就必须办理登记使用证。如果是常压烧热水的电锅炉就不管水容积多大也不用办理登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