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家说

求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19064-2003)??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0:54:01
热度:

求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19064-2003)??【专家解说】:二、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19064-2003)本标准规定了离网型太

【专家解说】:

二、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19064-2003)

本标准规定了离网型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及其部件的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文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本标准适用于由太阳能电池方阵、蓄电池组、充放电控制器、逆变器及用电器等组成的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

5、 系统构成、技术特性及安装的基本要求
5.1 太阳能电池方阵
5.1.1 太阳电池方阵由一个或多个太阳能电池组件构成。如果组件不止一个,组件的电流和电压应基本一致,以减少串、并联组合损失。
5.1.2 依据当地的太阳能辐射参数和负载特性,确定太阳能电池方阵的总功率;依据所设计系统电压电流要求,确定太阳能电池方阵串并联的组件数量。
5.1.3 太阳能电池方阵支架用于支撑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方阵的结构设计要保证组件与支架的连接牢固可靠,并能很方便地更换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方阵及支架必须能够抵抗120km/h的风力而不被损坏。
5.1.4 支架可以是倾角可调节的,或是安装在一个固定的角度,以使太阳能电池方阵在设计月份中(即平均日辐射量最差的月份)能够获得最大的发电量。
5.1.5 所有方阵的紧固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以便将太阳能电池组件可靠地固定在方阵支架上。太阳能电池方阵可以安装在屋顶上,但方阵支架必须与建筑物的主体结构相连接,而不能连接在屋顶材料上。
5.1.6 对于地面安装的太阳能电池方阵,太阳能电池组件与地面之间的最小间距要在0.3m以上。立柱的底部必须牢固地连接在基础上,以便能够承受太阳能电池方阵的重量并能承受设计风速。
5.1.7 对于便携式小功率电源,太阳能电池板应带有支架,使之安放可靠。
5.2 蓄电池
5.2.1 蓄电池组可以由一只或多只蓄电池串联组成,并联的蓄电池不能超过4只。适合系统使用的蓄电池类型包括深循环型铅酸蓄电池、密封型铅酸蓄电池、普通开口铅酸蓄电池和碱性镉镍蓄电池等。
5.2.2 深循环型铅酸蓄电池是应用于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的首选产品。
5.2.3 根据当地的连续阴雨天情况设计蓄电池的最小容量。深循环铅酸蓄电池的设计放电深度(DOD)为80%,浅循环铅酸蓄电池的设计放电深度(DOD)为50%。
5.2.4 使用铜镀铅

连条或铜带将蓄电池相互连接在一起。蓄电池必须提供便于用螺栓连接的极柱。应当在蓄电池电极端涂上防锈黄油,经保护蓄电池的电极端不被腐蚀。蓄电池的正负极性要清楚地标明。
5.2.5 蓄电池可以是带液充满电的,也可以是干荷电的。如果是干荷电的,灌液时所有化学药剂和电解质必须满足蓄电池的技术参数要求。
5.2.6 当密封铅酸蓄电池在海拔2500m以上条件下使用时,必须得到蓄电池生产厂商确认该蓄电池适合于在这样的条件下使用。
5.3 蓄电池箱体
根据蓄电池的类型和放置地点确定是否需要蓄电池箱体。蓄电池箱体应具备一定的通风条件且结构合理,以避免用户触到电极或电解液。箱体必须用耐久材料制造,对可能接触到酸液的箱体部分应由防酸的材料制成。箱体必须牢固,以能够支撑蓄电池的重量。
5.4 充放电控制器
充放电控制器可以是单独使用的设备,也可以和逆变器制作成一体化机。
5.4.1 充放电控制器应具有如下保护功能:
a)能够承受负载短路的电路保护;
b)能够承受负载、太阳能电池组件或蓄电池极性反接的电路保护。
c)能够承受充放电控制器、逆变器和其他设备内部短路的电路保护;
d)能够承受在多雷区由于雷击引起的击穿保护;
e)能防止蓄电池通过太阳能电池组件反向放电的保护。
5.4.2 对于太阳能电池方阵功率(峰值)大于20W的系统,控制器本身应当具有蓄电池充满断开(HVD)及欠压断开(LVD)的功能。
5.4.3 系统状态指示
5.4.3.1 系统应当为用户提供蓄电池的荷电状态指示:
充满指示:当蓄电池被充满,太阳能电池方阵充电电流被减小或太阳能电池方阵被切离时的指示;
  久压指示:当蓄电池电压已经偏低,需要用户节约用电时的指示;
负载切离指示:当蓄电池电压已经达到过放点,负载被自动切离时的指示。
5.4.3.2 指示器可以是发光二极管(LED),也可以是模拟或数字表头或者是蜂鸣告警。这些设备必须带有明显的指示或标志,使用户在没有用户手册的情况下也能够知道蓄电池的工作状态。
5.5 直流/交流逆变器
所选用的逆变器应满足预期交流负载的供电需求。逆变器和控制器也可以制成一体化机。

6 部件技术要求
6.1 太阳能电池组件
6.1.1 外观
a)边框应平整、无腐蚀斑点。
b)前表面应整洁、无破碎、无裂纹。
c)背表面不得有划痕、损伤等缺陷。
d)单体太阳能电池不得有破碎或裂纹、排列整齐。
e)互连条和栅线应排列整齐、无脱焊、无断裂。
f)封装层中不得有连续的气泡或脱层发生在电池和边框之间。
g)引线端应密封,极性标记准确、明显。
h)太阳能电池组件要有接线盒,接线盒要求连接牢固。
6.1.3 环境试验要求
6.1.3.1 室外暴露试验
b)标准测试条件下的最大输出功率衰减不超过试验前的5%。
6.1.3.2 紫外试验
按照规定,组件应承受下列条件的紫外辐射:
波长在280~385nm之间紫外光总辐射量为15(kW·h)/m2。
6.1.3.3 热循环试验
-40℃~+85℃(不要求湿度),循环200次,一个循环的时间不超过6h。
6.1.3.4 湿冷试验
先做50次热循环,再做-40℃~+85℃,相对湿度85%,循环10次,一个循环的时间约24h。
6.1.3.5 湿热试验
+85℃,相对湿度85%,持续1000h。
6.1.3.6 引线端强度试验
每根引线都要做不超过组件自身重量的拉力试验和弯曲试验。试验后无机械损伤迹象,在标准测度条件下的最大输出功率衰减不超过试验前的5%。
6.1.3.8 机械载荷试验组件前表面和背表面各均匀加载,2400Pa,保持1h,循环2次。
6.1.3.10 热斑耐久试验
在最坏的热斑条件下,1000W/m2辐照度下照射1h,共试验5次。
6.1.3.11 低辐照度下的性能
在25℃和辐照度为200W·m-2(用适用的标准电池测定)的自然光或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的A类模拟器下,测量组件的电流—电压特性,确定组件随负荷变化的电性能。
6.2 蓄电池

6.2.2 在25℃下,对于各种蓄电池允许其每3个月的最大自放电率为10h率放电容量的20%。
6.2.3 在25℃下,浅循环蓄电池的循环寿命必须超过200次(平均放电深度50%),深循环蓄电池的循环寿命必须超过600次(平均放电深度80%)。
6.3 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用控制器
6.3.1 环境条件
6.3.1.1 正常使用条件
环境温度:-5℃~+40℃;
相对湿度:≤93%,无凝露;
海拔高度:≤1000m;
6.3.1.2 贮存运输条件
温度:-20℃~+70℃;
振动:频率10~55Hz,振幅0.70mm,扫频循环5次。
6.3.2 外观结构要求
6.3.2.1 机壳表面镀层牢固,漆面匀称,无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现象。
6.3.2.2 机壳面板平整,所有标牌、标记、文字符合要求,功能显示清晰、正确。
6.3.2.3 各种开关便于操作,灵活可靠。
6.3.3 控制器调节点的设置
6.3.3.1 根据蓄电池的特性及地区环境情况在出厂前预调好。
6.3.3.2 不同荷电状态的蓄电池可以有不同的充电模式。
6.3.4 充满断开(HVD)和恢复功能
控制器具有输入充满断开恢复连接的功能。对于接通/断开式控制器,设计标准值为12V的蓄电池,其充满断开和恢复连接的电压参考值如下:
6.3.4.1 起动型铅酸蓄电池:充满断开HVD:15.0~15.2V,恢复:13.7V。
6.3.4.2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充满断开HVD:14.8~15.0V,恢复:13.5V。
6.3.4.3 密封型铅酸蓄电池:充满断开HVD:14.1~14.5V,恢复:13.2V。
6.3.5 脉宽调制型控制器
脉宽调制型控制器与开关型控制器的主要差别在充电回路没有特定的恢复点。对于标准值为12V的蓄电池,其充满电压的参考值如下:
6.3.5.1 起动型铅酸蓄电池:充满断开HVD:15.0~15.2V。
6.3.5.2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充满断开HVD:14.8~15.0V。
6.3.5.3 密封型铅酸蓄电池:充满断开HVD:14.1~14.5V。
6.3.6 温度补偿
对于工作环境温度变化大的情况,控制器应当具有温度补偿功能,其温度系数应是每节电池-3~7mV/℃。
6.3.7 欠压断开(LVD)和恢复功能
当蓄电池电压降到过放点(1.80±0.05)V/只)控制器应能自动切断负载;当蓄电池电压回升到充电恢复点(2.2~2.25)V/只)时,控制器应能自动或手动恢复对负载的供电。
6.3.8 空载损耗(静态电流)
控制器最大自身耗电不得超过其额定充电电流的1%。
6.3.9 控制器充、放电回路压降
充电或放电通过控制器的电压降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5%。
6.3.10 耐振动性能
在10~55Hz、振幅0.35mm,三轴向各振动30min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6.311 保护功能
6.3.11.1 负载短路保护
能够承受任何负载短路的电路保护。
6.3.11.2 内部短路保护
能够承受充电控制器内部短路的电路保护。
6.3.11.3 反向放电保护
能防止蓄电池通过太阳能电池组件反向放电的电路保护。
6.3.11.4 极性反接保护
能够承受负载、太阳能电池组件或蓄电池极性反接的电路保护。
6.3.11.5 雷电保护能够承受在多雷区由于雷击引起的击穿的电路保护。
6.3.12 耐冲击电压
当蓄电池从电路中去掉时,控制器在1h内必须能够承受高于太阳能电池组件标称开路电压1.25倍的冲击。
6.3.13 耐冲击电流
控制器必须能够承受1h高于太阳能电池组件标称短路电流1.25倍的冲击。开关型控制器的开关元器件必须能够切换此电流而自身不损坏。
6.5 直流/交流逆变器
6.5.1当工作电流超过额定值150%时,逆变器应能自动保护。当电流恢复正常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6.5.10.3 短路保护
当逆变器输出短路时,应具有短路保护措施。短路排除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6.5.10.4 极性反接保护
输入直流极性接反时,设备应能自动保护。待极性正接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6.5.10.5 雷电保护
逆变器应具有雷电保护功能。
6.5.11 安全要求
6.5.11.1 绝缘电阻
逆变器直流输入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50MΩ。
逆变器交流输出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50MΩ。
6.5.11.2 绝缘强度
逆变器直流输入与机壳间应能承受频率50Hz、正弦波交流电压500V、历时1min的绝缘强度试验,无击穿或飞弧现象。
逆变器交流输出与机壳间应能承受频率50Hz、正弦波交流电压1500V、历时1min的绝缘强度试验,无击穿或飞弧现象。
6.5.12 逆变器的输出安全性
设计时应考虑高压输出端的电极不会被人手触及。
8 试验方法
8.1 太阳能电池组件试验
8.1.1 外观检查
组件的外观应在不低于1000lx[光]照度下目测。
8.1.2尺寸与重量
组件的外形尺寸及安装尺寸用精密度不低于1.2mm的盒尺或直尺测量。组件的重量用最小分度为5g的台秤测量。
8.1.4.9 冰雹试验
组件正面朝上水平放置,把(227±2)g钢球提高到距组件100cm处自由落下,在落点处做标记,在组件表面的不同位置上重复撞击10次。落点应为均匀分布在组件表面上。
8.2 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用控制器试验。
8.2.2 控制器调节点的设置
8.2.2.1 根据产品规定的指标范围,检查在其电压范围内工作点是否已经设置好。
8.2.2.2 检查其是否具有不同的充电模式。
8.2.2.3 检查是否具有湿度补偿功能。
8.2.3 充电断开(HVD)和恢复功能
将直流电源接到蓄电池的输入端子上,模拟蓄电池的电压。调节直流电源电压使其达到充满断开HVD点(V1-2),控制器应当断开充电回路;降低电压到恢复充电点,控制器应能重新接通充电回路。
8.2.4 脉宽调制型控制器
用直流稳压电源代替太阳能电池方阵通过控制器给蓄电池充电。当蓄电池电压接近充满点时,充电电流逐渐变小;当蓄电池电压达到充满值时,充电电流应接近于0。当蓄电池电压由充满点向下降时,充电电流应当逐渐增大。
8.2.6 欠压断开(LVD)和恢复功能
将直流电源接到蓄电池输入端,模拟蓄电池的电压。将可变电阻接到负载端,模拟负载。将放电回路的电流调到额定值,然后将直流电源的电压调至欠压断开LVD点,控制器应能自动断开负载;将电压回调至恢复点,控制器应能再次接通负载。如果是带欠压锁定功能的控制器,当直流输入电压达到欠压恢复点之上,控制器复位后应能接通负载。
8.2.9 耐振动性能
在频率为10Hz~55Hz、振幅为0.35mm、三轴向各振动30min后,通电检查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8.2.10.3 负载短路保护
检查控制器的输出回路是否有短路保护电路。
8.2.10.2 内部短路保护
8.2.10.3 反向放电保护
将电流表加在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正、负端子之间(相当于将太阳能电池组件端短路),调节接在蓄电池端的直流电源电压,检查有无电流流过。如果没有电流,说明具有反向放电保护。
8.2.10.4 极性反接保护
将控制器的输入端正负极反接到直流电源的输出端,检查控制器或直流电源是否损坏。
8.2.10.5 雷击保护
目测避雷器的类型和额定值是否能确保吸收预期的冲击能量。
8.2.11 耐冲击电压
将直流电源加到控制器的太阳能电池输入端,施加1.25倍的标称电压持续1h后,通电检查控制器应不损坏。
8.2.12 耐冲击电流
将直流电源接在控制充电输入端,可变电阻使充电回路电流达到标称电流的1.25倍并持续1h,通电检查控制器应不损坏。
8.4 直流/交流逆变器试验
8.4.1.1 设备外观
目测设备的外观及主要零、部件是否有损坏,是否有受潮现象,元器件是否有松动与丢失。
8.4.9 保护功能
8.4.9.1 欠压保护
使输入电压低于标称值90%时,逆变器应能自动关机保护。
8.4.9.2 过电流保护
使逆变器工作电流超过额定值50%时,逆变器应能自动保护。
8.4.9.3 短路保护
通过降低可变负载电阻至0(或移出负载电阻而短接终端),使逆变器交流输出短路,逆变器应能自动保护。
8.4.9.4 极性反接保护
逆变器的正极输入端连接到直流电源负极,逆变器的负极输入端连接到直流电源正极,逆变器应能自动保护。
8.4.9.5 雷电保护
目测检查是否有防雷器件;或按防雷器件的技术指标要求用雷击试验仪对其进行雷击电压波与电流波的试验,应能保证吸收预期的冲击能量。
8.4.10 逆变器的输出安全性
检查逆变器的输出端子是否使用安全插座。
9 检验规则
9.1 太阳能电池组件检验规则
9.2 试验程序
把抽取的组件样品分成组。
做每项试验的过程中,除记录试验数据外,还记录试验设备和仪器、简要操作过程以及异常现象。
9.1.4 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结果(数据或通过与否),说明(简要说明末通过的情况)。
最后给出检测结论。
9.2 控制器检验规则
9.2.1 检验分类
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
9.2 交收检验
9.2.2.1 交收检验必须逐台进行。
9.2.2.2 交收检验的项目和顺序按表中对交收检验的规定进行。
9.2.2.3 检验中出现任一故障,则停止检验,查出故障原因、排除故障并标出标记后,重新进行交收检验。若仍出现任一故障,

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9.2.3 例行检验
9.2.3.1 批量生产的产品,每批均应进行检验;连续生产的产品,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例行检验。当更改设计和主要工艺及更换主要元件或材料时,应进行例行检验。
9.2.3.2 例行检验由制造单位质量部门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质量检验部门负责进行,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
9.4 逆变器检验规则
9.4.1 检验分类
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
9.4.2 交收检验
9.4.2.1 交收检验必须逐台进行。
9.4.2.2 检验中出现任一故障,则应停止检查;查出原因、排除故障并标出标记后,重新进行交收检验。若仍出现任一故障,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9.4.3 例行检验
9.4.3.1 连续生产的产品,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例行检验。当更改设计和主要工艺及更换主要元件或材料时,应进行例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