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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演讲稿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3: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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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演讲稿【专家解说】:[摘要]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最重要的是系统地总结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并将其上升为规律性的认识。改革开放实质上是一次真正的革命,其主要任

【专家解说】:[摘要]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最重要的是系统地总结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并将其上升为规律性的认识。改革开放实质上是一次真正的革命,其主要任务是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改革开放的伟大意义在于从传统的社会主义道路转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的核心问题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根本的判断标准是“生产力标准”,而科学发展是改革开放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必须有科学的理论依据,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其中,我国现阶段的历史定位是改革开放的基本理论依据。改革开放的关键环节是政府职能的转变。 [关键词] 改革开放30周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总结经验;历史定位;科学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改革开放创造了巨大的生产力,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最重要的是系统地总结历史经验,将“摸着石头过河”的经验上升为规律性的认识,继续解决那些尚未根本解决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创新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 一、改革开放的根本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改革开放伊始,中央就明确提出,改革开放的根本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凡是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都应当清除。从这一根本目的出发,判断是非、正误和取舍的标准,只能是“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尤其是生产力标准。 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必须同现实的生产力相适应。按照唯物主义历史观,只能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同现实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相适应,而不是相反。但有时候把二者的关系颠倒过来了,力图使生产力同主观设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力图在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基础上,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那种意义的社会主义制度,是犯了双重错误:一方面是超阶段,即超越人类社会第二阶段;另一方面是颠倒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列宁和斯大林都认为,落后国家可以率先建立一种“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尔后在它的保护下发展生产力。既然是在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建立先进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就必然超前了。这样,就必然出现所谓“先进的生产关系(实则是‘超前的生产关系’)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党的“八大”发现了这个矛盾,但并不认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超前的生产关系,而是落后的生产力。其实,在这种名为“先进”实则超前的生产关系中,生产力不仅不能发展,而且受到了束缚、阻碍甚至破坏。改革开放就是要变革这种形式上超前而实际上倒退的生产关系。 改革开放的根本判断标准只能是“生产力标准”。是否改革,为何改革,改革什么,如何改革,如何评价改革开放的正误、得失和成败,都有一个判断标准问题。然而,人们的认识并不是一致的。一种是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从根本上说是生产力标准;另一种是坚持抽象的生产关系标准、政治标准、意识形态标准,反对生产力标准。在一些同志看来,我国的生产关系没有任何问题,只是管理和方法问题,因而不需要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否则就背离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道路了。反对生产力标准的实质是坚持“穷社会主义”。问题不是政治原则和政治标准不重要,而是不能颠倒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不能把抽象的政治标准凌驾于“三个有利于”这个根本标准之上。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无论就劳动资料来说,还是就劳动者来说,不仅平均水平低,而且发展极不平衡,不具备社会直接占有和消灭阶级差别的条件。既然我国现阶段的历史任务是实现“四个化”,就必须实现“四个转变”: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向商品生产、市场经济的转变;由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方式的转变;由贫穷愚昧落后向富裕文明发达的转变。其实,这“四个化”和“四个转变”,并不是社会主义社会本身的任务。 绝不能离开生产力的性质抽象谈论社会主义。在落后国家,人们往往离开生产力的性质和要求谈论社会主义。在一些人看来,社会主义无非就是消灭私有制和实行公有制,消灭资本主义、消灭阶级和剥削。但问题在于:公有制可以建立在十分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可以用超经济的、强制的手段建立起来,从而消灭阶级和剥削。按照这种认识,在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也可以搞社会主义了。显然,这是对社会主义的极大误解。社会主义社会的确包含实行公有制、消灭资本主义、消灭阶级和剥削这样的内容;但是,这些内容可以存在于完全不同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基础上。只有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才具有社会主义性质。这样,公有制必定是共同占有和联合劳动的社会所有制,而不是原始共同体类型的公有制;被消灭的资本主义一定是成为生产力桎梏的资本主义,而不是仍然同生产力相适应的资本主义;被消灭的阶级和剥削主要是同资本主义生产相联系的,而不是其他的阶级和剥削;阶级和剥削不是借助超经济的手段消灭的,而是由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消灭的。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生产的物质内容,就是高度发达和科学的生产力;二是生产的社会形式,包括公有制、消灭资本主义、消灭阶级和剥削;三是人本身的文明状态,就是人的全面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离开生产力谈论社会主义,就完全失去了社会主义的内涵。正因为如此,邓小平把社会主义的本质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并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事实上不够格”。[2] 二、改革开放的社会性质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将改革开放看做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对于明确改革开放的性质、对象、重要性和艰巨性,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改革开放本质上是一场真正的社会革命。正确认识和判断改革开放的性质至关重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曾经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3]邓小平明确指出:改革“实质上是一场革命”[4],“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5]。所谓“第二次革命”,是相对于过去进行的第一次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而言的。诚然,改革和通常意义的革命是有区别的,改革决不意味着要放弃社会主义道路,因而可以看作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但是,不能因此而发生误解。第一,“自我完善和发展”并不意味着仅仅在传统经济制度的框架内修补和改良,而是一场革命性的变革。第二,任何真正意义的革命,都仅仅在于解放生产力;而改革也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因而也是同等意义的革命。 改革的对象是传统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作为真正意义的革命,自然是革束缚和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命”。但是,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总体和制度化形式就是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因而,改革的对象应当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第二次革命的对象不仅和第一次革命不同,而且恰恰是第一次革命以后建立起来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能不能深化,就在于能不能根本变革原有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一般来说,革命总要在人格化的形式上表现出来,因而,以对立关系为基础的社会革命,总是表现为阶级斗争。但是,改革不表现为阶级斗争,而是表现为权益关系和经济地位的调整。 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三个革命性转变。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主要存在三个问题:所有制形式是“一大二公三纯”,把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任务大大提前;经济形式是“统收统支统配”,几乎消灭了商品生产和价值形式;分配方式是平均主义“大锅饭”,抹杀劳动能力和财产占有的差别。针对这三个问题,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实现三个革命性转变:一是由两种公有制转向多种所有制并存;二是由统制经济转向现代市场经济;三是由供给制和平均分配转向按要素所有权分配。改革开放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提出应当搞市场经济;但对三个转变的认识,我们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真正的革命性变革是从党的十三大开始的。十三大报告虽然没有提出“市场经济”和“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这样的概念,但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提出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把经济形式定性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要求建立“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和“‘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甚至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和思路。所有这些都属于市场经济的内容。实践证明,改革开放进展之快慢和成就之大小,取决于在多大程度上把改革作为革命来对待。 三、改革开放的核心问题是探索新的发展道路 我国改革开放的任务是实现体制的根本性转变,但从根本上讲是探索新的发展道路,并实现由传统社会主义道路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转变。这是根本突破“左”的教条主义束缚的关键所在。 传统社会主义道路的要害是超越发展阶段。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落后国家不具备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但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可以走一条非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其前提是: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下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革命胜利后还必须经历一个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做准备的特殊发展阶段。这个阶段处在马克思所说的人类社会第二阶段(物的依赖关系阶段),必须完成通常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完成的“四个化”的任务(即工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既然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那么,这个阶段必然包含着社会主义的成分和因素;但就经济社会形态的基本性质来说,还不是社会主义的。列宁正确地认为,“俄国革命直接的迫切的任务是资产阶级民主性的任务”[6],而所建立的“苏维埃共和国”“决不是表明现在的经济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7]。毛泽东也同样认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就其性质来说,仍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后建立的新中国,既不是资产阶级共和国,也不是社会主义共和国,而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然而列宁又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和资产阶级革命之间并没有隔着一道万里长城”,[8]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可以作为社会主义革命的“副产品”“顺便解决”。[9]中国革命是分作“两步走”的,但民主革命胜利后便急急忙忙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革命)。无论是俄国还是中国,都是力图跨越必经的发展阶段,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出现的困难、挫折乃至“走回头路”现象,都与超阶段有关。 社会主义各国普遍超阶段有其错误的理论基础。一方面是对社会主义的误解。在落后国家,一些社会主义的理论家把土地公有制和国家所有制(从而国家的经济职能)等同于社会主义。其实,这是民粹派社会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的特征。因此,超阶段的产物不可能是科学社会主义。另一方面是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俄国公社问题论述的误解。一些学者断章取义,认为“东方”落后国家可以“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在一些人看来,搞社会主义无非是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经济。既然落后国家没有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和强大的资产阶级,那么,搞社会主义就会更容易。上述认识是同唯物主义历史观背道而驰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独特的最后的产物。[10]当西欧各国人民的无产阶级取得胜利和生产资料转归公有之后,那些刚刚进入资本主义生产的落后国家,可以利用古代公有制的残余缩短自己向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从而避免西欧人民曾经经历的大部分苦难和斗争。但必不可少的条件是:目前仍然是资本主义的西方做出榜样和积极支持。[11]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始终伴随着姓“社”姓“资”和姓“公”姓“私”的激烈争论,然而,争论的双方并没有把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区别开来,没有把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和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区别开来,没有把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后的初级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区别开来。只要这种争论是在错误的理论基础上和传统社会主义道路的框架内进行的,就不仅是毫无意义的,而且只能导致理论上的混乱。 改革开放的核心问题是实现发展道路的转变。 改革开放一定要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但其前提是必须解决我国现阶段社会形态、经济制度和经济形式的科学定位问题。科学定位的实质是发展道路的转变。只有从传统的社会主义道路转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实现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如果不改变传统的发展道路,那么,我国现阶段就仍然定位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所谓的改革就只能是原有体制的完善和修补。这样,非公有制经济就只能是拾遗补缺或补充成分;市场调节就只能是辅助形式;按要素分配就不可能出现。可见,把我国的改革仅仅归结为“体制改革”,而体制改革又仅仅归结为“资源配置方式的改革”,是比较表面的。改革开放的核心问题是实现发展道路的转变。新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既不同于传统的发展道路,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包括所谓的“民主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新”就新在,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下,在保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雇佣劳动者)权益和国家控制经济命脉的前提下,以新的方式完成人类社会第二阶段的任务。把改革开放归结为探索新的发展道路,是理论认识上的一大飞跃,是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中国化的重大成果。 四、改革开放的理论依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中国的改革开放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改革开放不能不“摸着石头过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改革开放可以没有理论依据。我国改革开放的基本理论依据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其中,最基本的和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四个层次的理论创新:历史定位理论、经济制度理论、经济形式理论、科学发展理论。 初级阶段的历史定位理论是改革开放的基本理论依据。我国现阶段社会形态的历史定位,决定经济制度和经济形式的性质。十三大报告强调指出:“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12]毫无疑问,也是改革开放的基本理论依据。理论界之所以存在激烈的争论,主要是因为各自的历史定位不同。我们对这个问题是有一个认识过程的。真正从理论上科学阐明我国现阶段的历史定位的是党的十三大报告。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一个什么样的历史阶段呢?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13]很明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的概念,而是“特指”的概念;不是“任何国家”都存在的,而是只存在于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我国”;不是已经“进入社会主义”,而是开始“建设社会主义”;不是“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我国“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在这里,不仅把两种不同意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别开来了,而且把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的社会主义也区别开来了。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第一阶段的初级阶段);不是已经进入人类社会第三阶段(自由联合关系阶段),而是仍然存在于第二阶段(物的依赖关系阶段)。我国之所以必须充分发展私有制经济和采取市场经济形式,并不是因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脱离我国实际,而是因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处在第二阶段;不是我们突破了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而是这一理论并不直接适合于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其实,“跨越论”、“穷社会主义”等等就是以不科学的历史定位为前提的。 编辑咨询 bianji2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