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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管理局的权限?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0: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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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管理局的权限?【专家解说】:国家能源局今年才设立直接有发改委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国家局设置通知》(国发〔2008〕12号)设立国家能源局(副部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专家解说】:国家能源局今年才设立直接有发改委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国家局设置通知》(国发〔2008〕12号)设立国家能源局(副部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国家局 、职责调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国家能源局具体包括: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 (二)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职责划入国家能源局 (三)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国家能源局 (四)加强对能源问题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标准并组织落实提高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 (二)负责煤炭、石油、天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管理组织制定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四)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六)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七)拟订国家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八)牵头开展能源国际合作与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气、电力、天铀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九)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十)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其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能源局设9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综合司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人事、党群、监察、财务、资产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能源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承担能源综合业务;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四)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 (五)电力司 拟订火电、核电和电网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六)煤炭司 承担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清洁能源产品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七)石油天气司(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承担石油、天气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油气开发、炼油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国家石油储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八)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司 指导协调新能源、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国际合作司 承担能源国际合作工作;拟订能源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承担机关外事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综合司 四、人员编制 国家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12名其: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30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五、其事项 ()国家能源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关系 (1)国家能源局拟订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或审核报国务院(2)国家能源局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其重大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报国务院核准能源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由国家能源局汇总提出安排建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下达(3)国家能源局拟订石油战略储备规划和石油战略储备设施项目提出国家石油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报国务院审批(4)国家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建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或审核报国务院审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涉及能源产品价格应征求国家能源局意见(5)核电自主化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下由国家能源局组织实施 (二)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行业管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其石油化工和煤化工行业管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三)国家石油储备心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划给国家能源局管理其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