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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失业金发放标准有何区别????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09: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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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失业金发放标准有何区别????【专家解说】:根据《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哈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再次上调。按照自治区新调整的最低工资

【专家解说】:根据《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哈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再次上调。按照自治区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哈密市不含“三险一金”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460元/月提高到570元/月,巴里坤县和伊吾县由原来的430元/月提高到530元/月,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第1至12个月每人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领取,第13至24个月,每人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5%领取。哈密市第1至12个月和第13至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别为399元/月和370.5元/月,分别比原来提高了77元和71.5元。巴里坤县和伊吾县第1至12个月和13至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别为371元/月和344.5元/月,也分别比原来提高了70元和65元。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0年6月开始实施,全地区有800余名失业人员可享受到新的失业保险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