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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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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专家解说】:保洁员是负责商场内繁重而辛劳的清洁卫生工作,直接服务于商家、顾客的重要工作集体,亦是衡量公司管理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基层组织,为了规范公司卖场管

【专家解说】:保洁员是负责商场内繁重而辛劳的清洁卫生工作,直接服务于商家、顾客的重要工作集体,亦是衡量公司管理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基层组织,为了规范公司卖场管理,提高服务工作质量,特制定保洁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7:30—晚19:30 星期六至星期日,早8:00—晚19:30 1、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关心商场的利益,严格片区保洁责任制,在清洁过程中,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或工程维修人员汇报,负责管理好片区卫生器具,认真做到卫生器具整洁、布置合理,随时保持清爽、美观,保证商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洁人员应随时巡视卖场,发现污物杂物应及时处理,随时保证商场内的清洁卫生。 2、保洁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须向主管请假。当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得到主管的批准,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的处罚。当日值班长须做好详细记录。 4、保洁人员对商家、顾客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把顾客当作上帝,对客户的投诉当日值班长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5、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6、保洁人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主管。 8、商场内的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场外或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不准用扶梯运送垃圾,运送垃圾必须走楼梯通道,扶梯上、楼梯及周围的污渍、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9、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10、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执行。 一、环境清洁卫生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与分片包干相结合的责任制度。 区委、区政府领导办公区域、会议室和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由区政府办公室安排专职清洁工和服务员负责清扫。 院内各单位、各部门室内的清洁卫生,由各单位、各部门自行负责。 其他公共区域由区政府办公室聘请专职环卫工人负责清扫,周末安排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责任到各单位、各部门。 二、办公室内部要求一天一打扫,一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必须保证摆放整齐,地面清洁,墙壁无污迹。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损坏室内外地板、天花板、门窗和墙面,不得随意在墙壁上张贴、悬挂公示牌等物品,若确需悬挂的,须报区政府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各单位环境卫生清扫时间为每天上午上班前5分钟,大扫除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下班前1小时。 五、区政府办公室对环境卫生实行定期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的督查制度,对于不按规定进行清扫和管理的单位与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 六、区政府办公室专职服务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领导办公室要求一天一打扫,一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卫生清理时间为每天上午上班前30分钟或下午下班5:10之后。办公室必须做到室内摆放整齐、地面光洁、窗明几净,墙壁无蛛网。 (二) 每天下午下班后,检查领导办公室茶杯、茶叶及纯净水是否需要添加,门窗、饮水机、灯具等是否关好,并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三)及时传递领导办公室订阅的报刊杂志、信件。 (四)协助管理好领导办公室花卉,定期浇水,若需更换花卉,应及时向行管科汇报。 ( 五)会议室实行一楼、二楼各负其责,三个月轮换一次,三楼会议室共同管理。会议室内必须保持摆放整齐、桌面干净,地面整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扫。 (六)除特殊情况外,应在会议前15分钟将会议室门打开,并做好相应准备,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应及时提供茶水,并根据实际情况(夏天、下午)提高供水频率,每次供水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外单位借用会议室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并根据安排积极协助外单位做好会议服务工作。 (七)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不该传的不传。管好领导办公室及会议室钥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外借。 (八)严格请销假制度。半天以内的病假、事假报请文秘科批准,需请假1天以上的应报请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 (九)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在接到会议通知后迅速赶到会场,一般不得超过15分钟。 (十)双休及节假日期间,应实行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在值班当天不得出猇亭区,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赶到会场。如值班人员因事外出,应提前与不值班的人员协商,确保一旦有事有人顶岗,始终保证不缺岗。 (十一)着装整洁得体,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二)实行服务工作质效与工资、聘用挂钩制度,每人每月工资600元(其中:基本工资400元,浮动工资200元)。服务人员工作情况每月一考核,优质高效得到领导及“两办”公认的,每月发放全额工资600元。 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减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十三)迟到、早退一次扣除10元,旷工一次扣30元; (十四)领导办公室、会议室打扫不及时不到位,报刊信件传递不及时,不关门窗,一次扣20元; (十五)服务过程中态度生硬不热情,办公室、会议室茶水供应不及时,一次扣10元; (十六)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不接电话或不按时到会服务的,一次扣30元; (十七)工作时间大声喧哗、闲聊或做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20元。 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八)不遵守保密纪律,出现泄密事件; (十九)丢失领导办公室钥匙,造成不良后果; (二十)因工作不负责造成领导办公室被盗; (二十一)累计旷工达3次; (二十二)工作不认真负责,多次教育不改。 七、区政府办公室专职清洁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共区域要求一天一打扫,必须保证地面清洁无灰尘,墙壁(玻璃)无污迹、无蜘蛛网。 打扫时间一般为每天上班前1小时或下班1小时以后。 (二)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内除在休息室适当休息外,其他时间要在责任清洁区内不间断巡查,随时保洁,及时提醒与纠正损坏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的行为。严禁在休息室或其他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闲聊、闲坐、打毛衣、做鞋垫等)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半天以内的病假、事假须经行管科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应报请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 (四)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并在接到任务通知后按要求迅速赶到现场,一般不得超过20分钟。 (五)实行工作质效与工资挂钩制度,每人每月工资700元(其中:基本工资400元,浮动工资300元)。区政府办公室对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情况每月一考核,根据各单位评价和办内检查考核结果发放工资。 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扣减当月浮动工资,扣完为止。 (六)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旷工一次扣30元; (七)上班时间内,卫生区域打扫不及时,地面不卫生,有烟头、灰尘、污水、垃圾、树叶等,一次扣20元; (八)上班时间内,对责任区域巡查不及时,保洁不到位,责任区内有污物,一次扣10元; (九)工作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在休息室闲聊、闲坐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扣10元; (十)根据工作需要,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不接电话或不按时到场服务,一次扣30元; 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一年中累计旷工达3次; (十二)工作质量特差,受到各单位严重指责,或办内考核多次不合格; (十三)工作不认真负责,态度生硬,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八、对于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清洁工(服务员),每月固定给予2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