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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是最典型,最完全的物权,这种说法对吗?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4: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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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是最典型,最完全的物权,这种说法对吗?【专家解说】:  是,但是为什么呢?第一,从物权的发展维度看,所有权是最初产生的物权,而且自诞生之初就环绕着浓重的自然法气息。前市场经济

【专家解说】:  是,但是为什么呢?   第一,从物权的发展维度看,所有权是最初产生的物权,而且自诞生之初就环绕着浓重的自然法气息。前市场经济时代,耕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围绕着对土地的占有,封建的人身依附制度以及武士贵族制度建立起来,之后打破了这些枷锁的资本主义革命者们的信条之一也是所有权绝对,上至天空下至地底的、绝对的、拒绝任何侵犯的所有权完美地诠释了“排他性支配”的内容,也是英格兰农民平然道出“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时的内心支撑——各国宪法中普遍存在着保护私人财产权的条款。   只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对物的利用才显得重要起来,尤其表现在担保物权在融资中的基本作用。但是市场经济中的交易仍然以物的所有权为基点。   第二,从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法律规定的、对特定物排他性支配的权利。物权的四项基本权能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有权是自物权,是最完整的物权,而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是他物权,是自物权人在自己所有的物上设置的物权,或者旨在充分利用物的使用价值,或者旨在充分利用物的交换价值,所以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与所有权相比,其权能并不完全,或者是占有、使用收益但不能处分、或者是可以处分但不能占有、或者是可以占有也可以处分。   所有权自身没有存续期限,在物灭失、所有权人抛弃等特别情势出现之前,所有权是可以永久存续的,而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则有明确的存续期间,譬如土地使用权根据用途的不同,存在从70年到30不同的有效期,而担保物权作为一种从权利,其存续期间与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以及法定的履行期间有关联,担保法中就规定有保证期间。当期间届满,他物权消灭,物上的所有权就如脱去束缚的皮球回复其完满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