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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环卫部门要变成企业股份制单位而不在是事业单位?是吗?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09: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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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环卫部门要变成企业股份制单位而不在是事业单位?是吗?【专家解说】:是的,不过看地方,不过最终是这样改革,只是时间上的事情了
一、理顺体制,实现“事企分开,管干分离”改革后的牡丹

【专家解说】:是的,不过看地方,不过最终是这样改革,只是时间上的事情了 一、理顺体制,实现“事企分开,管干分离” 改革后的牡丹江市环卫处管理层名称仍为“牡丹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仍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作业层名称为“牡丹江城市阳光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原牡丹江市清洁一公司、清洁二公司、清洁三公司、清洁四公司、环境卫生科研所、郭家沟垃圾处理厂、环卫汽车修配站、生化焚烧站、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清雪服务中心、环卫工人休养所等作业服务单位,均划归“总公司”所有,新组建的“总公司”施行新的运营机制,进行“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多元化运行。 按照体制改革分两部步的总体设想,“总公司”虽然从环卫处分离,但仍为全民事业单位性质,现有人员身份不变,资金来源不变,经营渠道不变,资产所有权不变,先挂牌投入运营,待条件成熟之后,再逐步取消事业单位机构的行政级别,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脱掉“红帽子”改制成真正的现代企业。 1、成立“经管会”代替行使“董事会”职责。成立的“总公司”虽然还是全民事业单位,但却严格按照现代企业运营制度进行运营,虽然暂时不能按《公司法》制定公司的章程,不能设董事会和董事长,但是却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成立“经营管理委员会”,监督总经理管理中的一切事务,代替《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功能,可以与环卫处领导班子一起共同决定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人选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调配、使用及资金配置。这种模拟运营方式可以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为改制成真正的企业打基础。 2、“总公司”的主营业务。根据当前的工作职能,新成立的“总公司”主要业务为:生活垃圾、粪便终端无害化处理;道路清扫、保洁和冬季冰雪清运;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及化粪池清坑;渣土收集堆放处置;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医疗垃圾、病畜的安全处置;停车场的经营;环卫工程的设计、咨询;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代建代购、运营与维护;环境卫生业务的延伸、开发及有偿服务等。 3、“总公司”机构设置。新成立的“总公司”从环卫处分离后,主要部门有:人力资源部、会计结算中心、市场拓展部、技术保障部等。总公司下设:环卫清洁一公司(负责垃圾清运)、环卫清洁二公司(负责粪便清运)、环卫清洁三公司(负责街路清扫保洁)、环卫清洁四公司(负责城乡结合部的垃圾清运),粪便处理公司、汽车修配厂、固体垃圾及工业废物处置公司、城市冰雪清运公司,同时结合环卫工作性质和资源特性设立“小区保洁公司”、“环卫广告公司”、“搬家公司”、“清洁家政公司”、“汽车美容装饰公司”等。这些公司在环卫处和“总公司”的支持下经过一段时间的输血,使之成为“总公司”旗下的增效最快的完全市场化运营的子公司,为将来”总公司”改制为股份制起到“试验田”的先锋作用。 4、“总公司”和子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另述)。 5、财务机构的改革。把各个分公司的小财务进行削减,让他们仅仅是记帐的功能。新成立的“会计结算中心”负责为“总公司”所属的各个子公司处理帐务,这种集约管理方式不仅可以节约大量的财务人力成本,还可以使“总公司”对各个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督,增强公司财务管理的透明度,避免资源浪费和其他不良帐务的发生。 6、用工制度的改革。在劳动用工上采用公司全员聘用制,打破现有的用工模式,不但岗位能根据需要调换,干部也打破“铁饭碗”,可以根据需要自由升降使用。“总公司”与子公司、与各部门员工之间,层层签订聘任状,把公司业绩和个人的职位、工资挂起钩来,建立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对公司的每个岗位、每个人进行定岗、定责、定量、定薪的业绩考核,公司员工的工资与公司的的效益挂钩。凡是现有环卫处正式编制的职工,调到“总公司”后,原事业单位编制的工资一律记入档案,只在档案里增减,不体现在实际工资中。职工调出本单位到其他政府机构的公务员岗位时,可参照国家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对环卫处机关人员“按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执行。 所有公司的子公司用人具有自主权,被淘汰的人员要经过“总公司”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后再竟聘上岗,对临时工和后招入的人员,参照股份制公司用人方式进行管理(公司负责缴“三险一金”,交由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这样原有的职工退休一个交出去一个,供养人员逐渐减少。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业务可分解任务,下达指标,或者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下进行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 对公司的原有项目和公司新增的项目,可以引入外来资金参与经营,使环卫事业的投入进入多元化,在合作方式上可采用股份制的经营方式,单独进行操作。环卫处也可以委托“总公司”以特许经营的方式与外来的独资公司或合资公司签订经营合同。 在分配制度上,公司遵循“以人为本,效率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实行定岗、定则、定员、定薪,按工作质量付酬,多劳多得,彻底打破同工不同薪的现象。对一些部门可以进行承包经营、按劳分配的原则进行管理。   7、建立稳定的“特许经营”制度。环卫处现有的设备和经营资源,根据根据国家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立特许经营制度,用特许经营合同将环卫经营项目委托给“总公司”负责经营,“总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自主经营,环卫处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总公司”经营状态进行监管的同时,负责协调政府为公司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确保特许经营合同的履行。 8、分配制度的改革。“总公司”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指导价对一些单位和项目进行有偿服务,成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各种经营性公司,接收或新开发新的环卫服务业务,收入部分在留足公司发展基金的同时,公司有自己的自由支配权,可以作为奖金进行支配。确实做到多营者多得,经营者多得,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缩小机关编制,突出管理监督职能 把“总公司”分离出来之后的“牡丹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仍然为全民事业单位性质,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负责全市的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市场监管,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等城市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以及其他环卫公共设施的管理;负责居民居住地区(包括街巷、住宅区等)、负责城区主干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和机械化清扫、冲(洒)税等综合保洁的管理;负责市区河道环卫综合保洁的管理。 2)受市建设局的委托,按照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法规和市有关环卫管理的要求,进行环卫作业的监督。做好城市环境卫生规划的编制、修订、起草环卫行业的政策、法规、标准、管理制度、环卫收费文件等。 3)负责全市环卫业务、作业质量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协调市、区及横向部门关系,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及时解决市民反映的突出问题。 4)负责编制环卫经费、设施建设、车辆设备更新等各类计划;负责作业额定、成本单价的测算、核定,做好新增任务的落实。 5)负责各作业单位、各区环卫处(所)财政性资金使用、收费管理的监督,每年不少于2次的财务检查、及时汇总环卫经费使用情况,为领导及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6)制定和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组织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与责任单位(人)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范围和要求,对环卫责任单位(人)不明确的进行协调确定。 7)负责环卫特许经营、作业市场的管理;规划完善全市环卫作业招投标办法,对环卫作业任务发包、环卫车辆设备采购、50万元以下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及环卫多元化投资项目等进行招投标。 8)负责全市环卫设施建设的布局和定点,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环卫配套设施及技术论证,监督实施并做好验收、交接工作;落实住宅小区环卫设施配套和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拆迁复建工作。 9)负责政府投资环卫车辆等设备的购置更新报废等审核工作。 10)负责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理,审核办理生产建筑垃圾、渣土等单位渣土处置正和运输单位的渣土准运证。 11)负责城镇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协助委托收费单位做好垃圾处理收缴的督察、联系、协调等工作。 12)做好街道、社居委、物业公司的卫生保洁管理和返回环卫费等核定工作。 13)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粪便终端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对医疗垃圾、有毒有害垃圾、污泥、废液的监控,防止进入生活垃圾和粪便收集处理系统。 14)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15)负责制定环卫科技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环卫科技活动,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6)负责办理与环卫相关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受理110联动的有关业务,协调处理市民来信来访,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等各类突发事件。 17)负责全市环卫工作业务资料的收集、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 18)办理市及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突击任务及专项整治工作。 改革后的环卫处主要负责对全市环卫工作的监督、管理及起草各种环卫法规。主要机构设置有:党政办公室、综合计划科、市场监督管理科、环卫设施设备监督管理科、固体废弃物管理办公室、环卫督察管理所,总编制人数为XX人,处长X人、书记X人、副处长X人,党政办编制X人、综合计划科编制X人,市场监督管理科编制X人、环卫设施设备监督管理科编制X人,固体废弃物管理办公室编制X人、环卫督察管理所编制X人。其中,改革后的综合计划科还对“总公司”所属的会计结算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