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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邻居家的化粪池又脏又臭影响我们正常生活我们要怎么维权?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09: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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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邻居家的化粪池又脏又臭影响我们正常生活我们要怎么维权?【专家解说】:  1.如果是农村,一般来说,对化粪池的审批,大多是放之任之,有些地方还给补贴。具体的省市法律规定不同。 2

【专家解说】:  1.如果是农村,一般来说,对化粪池的审批,大多是放之任之,有些地方还给补贴。具体的省市法律规定不同。   2.一般来说建化粪池,离饮用水井距离至少10米远,但离门口距离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应建在自用地范围内的隐蔽场所,不要建在邻居门口,以免影响相邻关系。   3.能录像就最好录像,附带你的解说,不能就拍照片,文字说明。这个不是环境污染。   4.侵犯你的相邻权。《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起诉理由,就是你的相邻权受到侵犯,要求停止对方停止侵犯行为,如果对你造成损失,则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