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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今天为什么停牌一天?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3: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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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今天为什么停牌一天?【专家解说】:  中国石化600028召开股东大会,今日停牌提示: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投票程序可参见11月8日公告信息。

【专家解说】:  中国石化600028   召开股东大会,今日停牌   提示: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投票程序可参见11月8日公告信息。   中国石化(600028)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内容:   1、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包括: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即发行不超过3亿张债券,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认股权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及认股权证的派发数量。   (2)发行价格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债券所附认股权证按比例无偿向债券的认购人派发。   (3)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对象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原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规模的60%。余额及原股东放弃部分将根据市场情况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4)债券期限   自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之日起6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6)债券的利息支付和到期偿还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自发行之日起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次发行的债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到期的债券。   (7)债券回售条款   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债券持有人拥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债券的权利。   (8)担保条款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确定是否需要提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提供担保,并办理相关事宜。   (9)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自认股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   (10)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认股权证存续期最后5个交易日。   (1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本次发行所附认股权证行权比例为2:1,即每两份认股权证代表认购一股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的权利。   (12)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代表认购一股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权利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按照如下原则确定:不低于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H股股票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公司H股股票均价。具体行权价格及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市场状况及相关规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3)认股权证行权价格的调整   在认股权证存续期内,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将根据公司股票的除权、除息进行相应的调整:   1、当公司A股股票除权时,认购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将按以下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A股股票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   新行权比例=原行权比例×(除权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公司A股股票除权日参考价)。   2、当公司A股股票除息时,认购权证的行权比例保持不变,行权价格按下列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A股股票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   (14)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债券部分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川气东送工程、天津100万吨/年乙烯项目、镇海100万吨/年乙烯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权证行权部分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天津100万吨/年乙烯项目、镇海100万吨/年乙烯项目、武汉乙烯项目、胜利油田重点产能建设项目以及塔河油田新区原油产能建设项目。   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用途的资金需求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15)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1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如果前述16项子议案中任何一项不能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则关于发行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不能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行性报告》;本次发行债券部分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川气东送工程、天津100万吨/年乙烯项目、镇海100万吨/年乙烯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本次发行权证行权部分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天津100万吨/年乙烯项目、镇海100万吨/年乙烯项目、武汉乙烯项目、胜利油田重点产能建设项目以及塔河油田新区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足或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上述用途的资金需求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发行拟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相关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主营业务,扩大产业规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是切实可行的。   (一)债券部分的募集资金投向   1、川气东送工程   川气东送工程是国家“十一五”重大工程。2007年4月,国务院批准川气东送工程后,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7]795号文件正式予以核准。2007年6月,国务院同意成立国家川气东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2007年8月,川气东送工程正式开工。该工程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即普光气田开发、天然气净化厂建设、川气东送管道建设。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627亿元。   2、天津100万吨/年乙烯项目   天津100万吨/年乙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05年12月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工业[2005]2722号文件核准。该项目主要包括100万吨/年乙烯、1250万吨/年炼油改扩建、配套热电改造及公用工程。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208亿元。   3、镇海100万吨/年乙烯项目   镇海100万吨/年乙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06年3月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工业[2006]444号文件核准。该项目主要包括100万吨/年乙烯工程的11套主装置和配套工程。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219亿元。   4、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债券部分的募集资金拟安排偿还银行贷款约40亿元,以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   (二)权证行权部分的募集资金投向   1、天津100万吨/年乙烯项目、镇海100万吨/年乙烯项目   本次发行权证行权部分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天津100万吨/年乙烯项目和镇海100万吨/年乙烯项目。   2、武汉乙烯项目   武汉乙烯项目已于2007年4月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工业〔2007〕690号文件核准。该项目主要包括80万吨/年乙烯、30万吨/年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项目以及相应的配套工程和储运系统等。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151亿元。   3、胜利油田重点原油产能建设项目   胜利油田重点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包括滩海产能建设、低品位储量开发和老区调整改造等三个部分。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约95亿元。   4、塔河油田新区原油产能建设项目   塔河油田新区原油产能建设项目将新建产能200万吨/年。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约55亿元。   5、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权证行权部分的募集资金如有剩余,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   3、审议《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