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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公司燃气冒充百江燃气怎样处罚规定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3: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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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公司燃气冒充百江燃气怎样处罚规定【专家解说】: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号:384)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天然气运营服务商,主要于中国大陆从事投资、经营、管理城市燃气管道基

【专家解说】: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号:384)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天然气运营服务商,主要于中国大陆从事投资、经营、管理城市燃气管道基础设施,向居民和工业用户输送各种燃气,建设及经营加油站和加气站,开发与应用石油、各种天然气相关技术。

国台办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

  该中心是中国燃气的主要股东及发起人,它是海峡两岸经贸交流的桥梁, 也是台资进入大陆投资的纽带。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inopec)

  中国石化是中国首家在香港、纽约、伦敦、上海四地上市的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化工产品生产商、销售商和最大的炼油企业,以及中国第二大石油、天然气生产商,亦是中国燃气的第二大股东。

阿曼国家石油公司(OOC)

  该公司由阿曼政府于1992年创立,为阿曼政府全资拥有,并代表阿曼政府寻找在阿曼国内及海外的能源业投资机会。目前阿曼国家石油公司董事局主席由阿曼政府工商部部长担任,副主席由阿曼政府石油天然气部部长担任。阿曼国家石油公司不仅投资阿曼国内的油气资源项目,而且在整个中东、欧洲及中亚地区的石油天然气开采、加工和运输方面都有广泛的投资。

印度燃气公司(GAIL)

  GAIL是印度联邦政府控股并在印度孟买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一家综合燃气公司,主要从事燃气的供应(LNG,E&P)、贸易、加工、输送和零售发行,并进行丙烷、戊烷、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等,同时负责整个印度液化石油气的管道运输。它的输油电缆还被用于为电信部门提供增值服务,带宽租赁和海外工程的使用,该公司的57%的股权属于印度联邦政府。

韩国SK集团

  韩国第三大集团SK集团(SK Group)与中国燃气共同组建各持50%股份的合资公司。在中国及世界其它地区投资包括天然气开采、液化、运输、城市燃气分销以及液化石油气(LPG)进出口等在内的能源项目,最终使合资公司成为亚太地区主要的燃气及能源产业营运商。

亚洲开发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是一家致力于消除亚洲太平洋地区贫困,促进亚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以盈利为目标的多国金融发展机构。中国燃气是亚洲开发银行第一家入股投资的香港上市公司,也是亚洲开发银行第一次对中国天然气下游分销领域作出支持的项目。

阿曼政府投资基金

  该投资基金代表阿曼政府从事海外投资业务。

荷兰国家开发银行(FMO)

  荷兰国家开发银行(FMO)是全球发展中国家投资公司和财务机构的风险资本机构,在全球范围凭借20亿欧元进行资本投资组合,是全球最大双边发展银行之一,其宗旨是创造繁盛企业,从而使该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