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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期末考试题目 3.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对其征税时( ) A.采用一般纳税人的税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2: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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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期末考试题目 3.对财务制度不健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对其征税时( ) A.采用一般纳税人的税【专家解说】:8.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单位是( A)
A.开采石油的军事单位

【专家解说】:8.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单位是( A) A.开采石油的军事单位 B.销售人造石油的石化企业 C.进口石油的冶炼企业 D.从事石油勘察的设计院 9.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在缴纳相关税收的同时,还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是( D) A.企业购置车辆 B.企业购买房地产 C.个人取得偶然所得 D.商场销售货物 得 分 阅卷人 二、多选题(3′×4) 1.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CDE) A.销售无形资产 B.销售房地产 C.销售自来水 D.销售图书 E.代销货物 2.我国目前具体行使税收征收权的征税机关有(AD ) A.税务机关 B.财政机关 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D.海关 E.银行 3.属于征收营业税的事项有( ABCDE) A.转让土地使用权 B.转让商标权 C.转让专利权 D.转让著作权 E.转让商誉 4.张某为北方某大学著名学者,其取得的下列收入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BCDE ) A.国务院规定的政府特殊津贴 B.所在学校发给的岗位津贴 C.撰写科普读物获得的稿酬 D.所在学校科技公司的红利收入 E.为科协培训班授课获得的讲课费 四、简答题(6′×3)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提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2)会计核算不健全的; (3)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 (4)从事货物零售业务的小规模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个人; (6)非企业性单位。 哪些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示: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 购进固定资产; (2)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契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提示: 契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下列转移方式,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1)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或者作价投资、入股的; (2)以获奖、预购、预付集资建房款或者转移无形资产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 (3)建设工程转让时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的; (4)以其他方式事实构成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四、计算题(20′×2) 1.某经济特区某食品生产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企业,2006年开业。2010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30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其他所得18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1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0万元,其中广告费50万元、业务宣传费3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50万元; (3)发生财务费用22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经营性资金300万元,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 (4)发生管理费用26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90万元; (5)“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53.52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灾区捐赠现金49.5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以万元为单位): (1)计算2010年企业集资利息应调增的费用; 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300×6%=18(万元),实际列支30万元。 应调增的利息费用=30-18=12(万元) (2)计算2010年企业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应调增的费用;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之一为实际发生额的60%=190×60%=114(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之二是不超过收入的0.5%=2300×0.5%=11.5(万元), 二者取其小,为11.5万元,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190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90-11.5=178.5(万元)。 广告费扣除限额为收入的15%=2300×15%=345(万元), 广告费实际列支50+30=8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可以据实列支。 广告费调增的费用为0。 (3)计算2010年企业捐赠应否调增; 会计利润=2300+50+180-1100-380-50-220-260-53.52=466.48(万元) 捐赠扣除的限额为会计利润的12%=466.48×12%=55.98(万元) 捐赠实际列支49.52万元,小于扣除限额,可以据实扣除。 捐赠不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 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466.48+12+178.5=656.98万元。 (5)计算2010年度企业应纳所得税总额;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外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 该企业执行22%的税率,减半为11% 应纳所得税额=656.98×11%=72.27(万元) 问题补充:2、中国公民王某为某文艺团体演员,2009年6月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6000元,第二季度的奖金4000元; (2)自编剧本取得某文工团给予的剧本使用费10000元; (3)每周参加赴郊县乡村文艺演出一次,每一次收入3000元,每次均通过当地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00元; (4)为他人提供担保取得收入5000元。 5)在乙国出版自传作品一部,取得稿酬160000元,已按乙国税法规定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6000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6月份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月份工资和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4000-2000)×20%-375=1225元。 (2)计算取得的剧本使用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剧本使用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3计算赴郊县乡村文艺演出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一个内取得的收入应合并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月收入=3000×4=12000元。 捐赠扣除限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30%=12000×(1-20%)×30%=2880元。 实际捐赠=2000元×4=8000元,按2880元扣除。 文艺演出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 000×(1-20%)-2880】×20%=1344元。 (4)计算担保所得(属于其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担保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20%=1000元。 (5)计算在乙国出版自传作品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出版自传作品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60000×(1-20%)×20%×(1-30%)=17920元。 由于在国外已纳16000元。因此在我国应补个税=17920-16000=1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