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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源环境状况 国家有什么政策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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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源环境状况 国家有什么政策【专家解说】:我国资源环境问题的对策与措施3.1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理念上,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对待发展的思想认识197

【专家解说】:我国资源环境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3.1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理念上,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对待发展的思想认识 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决策。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时,为使中国不陷于意识形态的争论而影响经济发展,为推动我国抓住历史机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深刻论断。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发展是硬道理,是由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决定的,符合历史发展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发展是硬道理竟成为一些领导干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资源环境的理由和托辞,对这种错误现象必须予以纠正。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和教育广大领导干部,使其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内涵延伸理解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以提升效益为中心”,将“发展是硬道理”的内涵延伸理解为“可持续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硬道理,可持续发展是硬道理的道理”。让广大领导干部意识到,中国必须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和经济发展规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3.2 倡导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理念和合理消费模式 中国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将对自身和世界都会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从中长期发展战略来看,我国要实现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以及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并且在那时候还要留给子孙后代发展的空间和余地,必须找到一条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之路。从近期发展战略来看,要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到2010年人均GDP比2000年翻一番,而单位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的经济发展目标,必须要从高投入高消耗难以为继的扩张转向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我国是正在发展中的大国,必须在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倡导科学的发展理念和合理的消费模式,在发展理念上不能依据发达国家的消费水平来判断我国的现代化与否,在消费模式上不能以发达国家的消费模式来衡量我国的消费水平。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如果人均消费水平要达到发达国家的消费水平,不仅我国自身的资源环境支撑不起,全世界的资源承载和环境容量也难以支撑。根据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对不足、资源环境相对脆弱的基本国情,我国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应致力于考虑以下方面: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控制人口数量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建设节约型社会包括发展循环经济、保护资源环境、发展交通等领域的公共服务、适度节制消费。 3.3 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强资源环境破坏与污染的源头控制 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改变政府直接参与和主导经济发展的状况,使政府致力于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政府应主要通过制度建设和市场化手段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通过产业发展政策、财政税收政策、投融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等的政策导向予以引导,既建立激励机制又建立约束机制,减少经济运行活动中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强政策扶持和市场监管,通过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和财税、投资政策,大力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科学制定能源发展规划,改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扩大其在能源构成中的比重,积极发展核电,有序开发水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政策导向和市场调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调动企业和地方对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通过激励和限制性政策的并行使用,使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中获得利益,推动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可以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和产品减免税收和给予优惠贷款,政府采购优先考虑循环经济的绿色产品,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限制企业大量消耗和浪费资源。现阶段在不放松“末端治理”工作的同时,应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等,加强引导与控制,将防治资源环境破坏与污染的工作重点逐步从“末端治理”转到“源头控制”,改变破坏和污染事件发生后“头疼医头脚痛治脚”的局面,变末端跟踪与治理的“被动”为源头预防与控制的“主动”。 3.4 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积极、稳妥地探索管理机构的调整改革 推进资源环境管理工作的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应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加强各资源环境相关管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协调我国内陆和海洋自然资源的开发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与防灾,统筹负责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必要时对涉及全局性工作的资源环境保护的主要管理部门予以行政级别升级,实行部门垂直管理,甚至考虑整合调整部门间的职能和机构设置,提高我国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效能。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打破不同部门对监测数据的垄断,促进监测数据和信息共享,促使政务公开和决策的科学化。 3.5 健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资源环境工作的市场化监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责任追究、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等一系列权力运行和监督都应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操作的轨道,应加强资源环境方面的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以及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已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同时研究和建立新的法律法规体系,如研究和实施生态补偿制度。研究和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决策的咨询、听证、会审和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资源环境工作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制度化保障。完善资源环境事故的应急监控和预警体系,科学制定重大资源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和敏感区域的应急预案。探索和完善绿色GDP核算和评估体系。 3.6 加强和完善市场化调控手段 资源环境问题是典型的“市场失效”的表现,但“市场失效”的产物并不意味着不能用市场的手段和方法来处理和对待,相反地,经济方法和市场调节手段可以在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在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中,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市场在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比如,强化和完善投融资体制,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在监管体制上可以考虑建立专业的市场化监督检查机构,由公司化运作的环境监督机构监督环境污染,诉讼污染企事业和污染集体等污染责任人,依法提起诉讼,胜诉后从污染责任人处取得监督公司的发展赢利;制订充分体现资源稀缺性、环境成本和供求关系的资源价格体系,将环境外部性成本纳入资源及其产品价格;继续深化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产权交易的改革,通过市场化交易保护企业减排污染物的努力并使之直接在市场交易中受益;研究建立生态补偿和环境污染补偿制度,使受益区域和受益人群对受损区域和受损人群予以市场化的利益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