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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贷款政策,影响贷款政策的因素是什么??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2: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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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贷款政策,影响贷款政策的因素是什么??【专家解说】:运用信贷资金的一种方式。以偿还为条件,并需按借用的数量和时间支付一定的利息。贷款是资金有问题时,以你财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借钱

【专家解说】:运用信贷资金的一种方式。以偿还为条件,并需按借用的数量和时间支付一定的利息。贷款是资金有问题时,以你财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借钱的一种融资方式。 建设银行对个人的小额消费贷款的规定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贷款额度:借款人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第三方保证或具有一定信用资格后,银行核定借款人相应的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质押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3.贷款期限: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5年;质押额度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质押权利到期日,最长不超过5年;信用额度和保证额度的有效期为2年。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同时申请质押额度、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中两种以上额度的,建设银行按照期限最短的额度核定借款人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额度有效期。额度有效期截止后不允许继续支用剩余额度。 4.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以建设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或信用的方式。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 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3) 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4) 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5) 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6) 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7) 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8) 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通过建设银行开办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在部分大中城市,建设银行设立的汽车金融服务中心专业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中心也是汽车贷款的专业受理机构。 2.办理流程: ①受理。经办人员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申请条件、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办理程序、违约处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担的各项费用等情况,对借款人的借款条件、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②调查。调查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合理的手段对客户提交材料的内容真实性进行调查,评价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③审批。由有权审批人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抵押情况、质押情况和保证情况,最终审批确定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额度有效期。 ④发放。在落实了放款条件后。客户根据用款需求,随时向银行申请支用额度。 ⑤贷后管理。贷款行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抵(质)押物价值变化及性能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实行保证或信用方式的应对保证人或借款人的信用和代偿能力进行监督,并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提供协助。 ⑥贷款回收。贷款行根据借贷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日期,从约定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借款人也可以到贷款行营业网点偿还贷款。 [编辑本段]一、 抵押贷款 1、 抵押物: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自有产权房屋,已具备“房产证”。 2、 抵押流程: (1) 持房产证到产权房屋所在区县房地局询问该房产是否可以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2) 如得到可以办理的确切答复,持“房产证”及有关个人资料到建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办机构办理抵押贷款申请; (3) 建行指定房产评估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自有房产进行评估,并提交房产评估报告,按评估价值的3‰ 收取手续费; (4) 建行协助申请人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评估价值的70%,并且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5) 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6) 抵押登记办妥后,建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 二、 质押贷款 1、 质押财产:借款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权利凭证,包括: (1) 有价证券。包括北京分行代理发行的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政府债券(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质押的除外); (2) 北京分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库券(1999年以后发行的); (3) 北京分行签发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和定期一本通存折; (4) 北京分行认可的其它合法、有效的权力凭证。 2、 质押流程: (1) 持权利凭证到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办机构申请质押的贷款; (2) 核实质押权利凭证,并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质押登记; (3) 建行收妥质押权利凭证,进行贷款审批手续,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质押权利凭证面额的90%,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的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 (4) 建行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户中。 三、 组合贷款 借款人可以凭借抵押或质押权利凭证申请同一笔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贷款额度按两种担保方式允许发放的贷款额度累计,贷款流程同上。 四、 信用贷款 1、 借款人以本人信用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建行根据借款人资信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为人民币60万元。 2、 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以下资料均为能够提供则提供);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 (2) 所在单位出具的资信调查函、包括职业性质、职工稳定性。 (3) 个人综合月收入证明。 (4) 个人工作证和代表工资记录或工资清单。 (5)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6) 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住房情况证明。 (7) 婚姻状况及子女情况。 (8) 近期水、电、煤气、电话费等任一项缴费单或居委会证明。 (9) 与建行有关的个人贷款情况及其他业务往来证明。 (10) 个人龙卡信用卡及近半年对帐单。 (11) 其他金融资产证明(如股票交割单、储蓄、个人保险、基金、国债等) (12) 根据客户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 客户经理根据借款人资信等级相应确定贷款额度及期限,进行贷款审批手续,贷款额度不超过相应信用等级允许发放额度,并与审批同意发放的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 4、 建行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户中贷款 loan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贷款的种类很多,按照贷款期限的不同,可分为定期贷款和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借款人必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本利;活期贷款,不规定还贷期限,客户可以随时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银行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按照担保的性质不同,贷款还可分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是指以商品和商品的凭证或其他物品作抵押的贷款;信用贷款,是指银行贷出款项时,并无一定的实物作担保,通常只由借款人出具本人签字的票据。在中国,银行贷款就其贷放对象而言,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大修理贷款、结算贷款、农副产品预购定金贷款 、农业生产周转贷款和农业生产设备贷款。 根据国家管理资金的有关规定,中国的银行对国有企业定额以内的流动资金,原则上银行必须贷给,并按较低的利率付息;超定额资金需要,由银行根据企业和自身的资金状况贷给,一般要付较高的利息。借款单位由于某种客观原因未能按期归还贷款,在重新填制借据,并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可以延长还贷期限。但如果贷款单位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则不能延长还贷期限,而且银行还要加收利息或扣回贷款。 中国各专业银行在贷款业务上有如下分工: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发放工业贷款、农业贷款和商业贷款;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负责基本建设贷款;中国银行负责外贸企业的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中国投资银行负责运用世界银行贷款以及所筹集到的其他外资。 贷款有哪些种类? 贷款按期限长短划分,有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贷款按有无担保划分,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是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好坏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没有找“保人”,也没有别的担保。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抵押方式或质押方式发放的贷款。如个人住房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都是以住房或汽车作抵押发放的担保贷款。 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按贷款的使用对象、用途来划分,主要有农村工商贷款、消费贷款、助学贷款、不动产贷款、农户贷款、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及其他贷款等。 一、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1、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二、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1、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2、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3、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三、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1、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是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是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二、贷款的期限、利率 (一)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 (二)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短期贷款利率执行,上浮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在贷款期间遇利率调整时,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三)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一般不办理展期。确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予以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展期前的利息按原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展期后的利息,累计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6个月贷款利率计息:超过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1年期贷款利率计息。 银行贷款(Bank Loans) 什么是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银行贷款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银行贷款具有各种不同的类型。如: 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按贷款用途或对象不同,可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者贷款、有价证券经纪人贷款等; 按贷款担保条件不同,可分为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 按贷款金额大小不同,可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 按利率约定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等等。 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当前影响消费信贷的政策性因素一、消费信贷推不开的深层次矛盾 消费信贷推不开的深层次矛盾,是高消费和低收入之间的矛盾.根据2001年的统计资料,城市居民家庭扣除消费性支出后剩余的可支配收入,如果全部用于偿付消费信贷,那么占城市居民家庭15%的最高收入户能够承受10万元以上消费贷款;约35%左右的高收入户和中等偏上户能承受5-10万元消费贷款;20%左右的中等收入户只能承受万元以下的消费贷款;还有30%的居民家庭尚不具备消费信贷的承受能力.这说明我国城市居民家庭的总体消费贷款承受能力还比较差.消费是收入的函数,居民收入增幅逐年下降,制约了市场有效需求,而养老制度、医疗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等多项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又分流了部分消费性支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冲击人们在长期福利制度下形成的依赖心理,增加了居民对未来支出的预期,使人们的持币动机更趋于预防.这也是近年来利率频频下调而储蓄存款逆势而涨的原因之一.由于改革的政策影响对消费的刺激存在一个较长的时滞过程,建议通过政府采购、提高低收入者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未享受福利分房政策居民的房改补贴、适当增加公务员工资等收入政策和福利政策,来调节居民收支预期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