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家说

帮忙3篇生态农业小论文1000字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0:37:34
热度:

帮忙3篇生态农业小论文1000字【专家解说】:目录 一、生态农业――江南农业的一种新经营方式
二、江南生态农业的特点
三、江南生态农业的生产率
四、生态农业在江南的普及历史意

【专家解说】:目录 一、生态农业――江南农业的一种新经营方式 二、江南生态农业的特点 三、江南生态农业的生产率 四、生态农业在江南的普及历史意义 五、质疑与回应 近年来国际经济史研究中的一个热点,是如何用新的眼光来看工业化以前(pre-industrial)的经济 [1] 。其中的焦点问题之一,又是如何对所谓的传统农业作出评价 [2] 。在以往的研究中,由于那种我称之为“近(现)代人对过去的傲慢与偏见”的盛行,传统农业一向被当作陈旧、过时和落伍的代名词。然而近年来,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学界对西欧中心论和由此派生出来的“近(现)代至上”论的批判也日益深入。在此背景下,人们也越来越多地发现了近(现)代农业的弊病和传统农业中的积极因素 [3] 。在这方面,生态农业就是一个重要的例子。 “生态农业”(ecological agriculture)是二十世纪中后期发达国家中出现的一种针对现代农业的弊端而提出的新农业理念。所谓“现代农业”,也称“石油农业”、“化学农业”或“石化农业”,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资源、技术的大量投入和生产的集约化,获取更多产量和经济收入 [4] 。由于现代农业片面强调农业生产效率而轻视生态环境保护,因此在实现大幅度增长的同时,也使得环境污染加剧,土壤侵蚀、退化,农产品质量下降,而大量的投入也使农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这种人口与环境、资源与生态、经济与社会之间的不平衡,迫使人们重新思考农业与人口、环境、资源之间的关系,使得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彼此协调,以求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并且保证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 基于这种考虑,自1960年代末以来,许多国家先后提出了有机农业、无公害农业、生物农业、自然农业、持续农业等概念,并将其作为新的农业发展模式付诸实施。由于这些模式都以生态、自然资源保护与农业协调发展为主要内容,所以也统称为生态农业 [5] 。但是这里所说的生态农业,还只是广义的生态农业[6] 。狭义的生态农业的概念,是美国土壤学家阿尔布雷奇(W. Albreche)于1970年首先提出的。英国农学家沃星顿(M. Worthington)于1981年对生态农业作出明确的定义,即“生态上能自我维持,低输入,经济上有生命力,在环境、伦理和审美方面可接受的小型农业”[7] 。此后,学界对生态农业的认识继续不断改进和发展。到了今天,按照比较普遍的理解,生态农业指的是以生态经济系统原理为指导建立起来的资源、环境、效率、效益兼顾的综合性农业生产体系。在这种生产体系中,运用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科学方法,把现代科学技术的成就与传统农业技术的精华有机结合,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资源的培育与高效利用融为一体,具有生态合理性,能够功能良性循环,实现高产、优质、高效与持续发展目标,达到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统一[8] 。由于生态农业的这种优越性,因此被视为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9] 。 生态农业虽是现代科技发展的最新产物,但与目前盛行的现代农业在若干方面却有很大不同。这种不同,主要在于生态农业与被现代农业所取代的传统农业有密切的联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生态农业是一种“返朴归真”。这种联系表现在: 首先,生态农业虽然是一种新科学,但是其基础不仅包括现代科学的因素,而且包括传统农业知识的因素。生态农业思想的精髓是“顺应自然”,而这种“顺应自然”正是许多地方的传统农业的基本原则 [10] 。 其次,生态农业通常被视为一种自我循环的小型农业,或者一种生态工程。因为强调“系统”,偏重于自然的或半人工的“流”和“循环”,因此生态农业往往被限定在一个较小的界限范围内[11] 。 就中国而言,这两个特点都早就存在。首先,“顺应自然”的原则,与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或者“三才”理论颇为一致。在此意义上来说,生态农业理念的核心成份,在中国可以追溯到两三千年以前。其次,小型农业是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特征。因此生态农业与中国传统的小农经营之间并非一种相互排斥的关系。由于中国传统农业在若干方面体现了生态农业理念并与生态农业所需的经营形式不悖,因此某种形式的生态农业很早就出现于中国,是很可能的,尽管这种生态农业与今天的生态农业具有很大的差别。然而,从现有的材料来看,到了十六、十七世纪,这种生态农业才在江南地区发展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12] ,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和经济效益,并且逐渐普及了开来。我在过去的研究中,强调江南农业在十六至十九世纪中期的三个世纪中有颇大的发展 [13] 。生态农业经营方式的出现和普及是这个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我在以往的研究中尚未涉及。有鉴于此,本文就以十六、十七世纪的情况为例,对近代以前江南的生态农业问题作一探讨。 一、生态农业――江南农业的一种新经营方式 至少是从十六世纪起,江南农业中出现了一种新的经营方式,即经营者企图把农业变成企业来经营 [14] 。其最出名的代表人物就是常熟的谭晓(即谈参)[15] 。这种经营方式与我们所要讨论的生态农业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谭晓,嘉靖时常熟人,因“倭乱时晓献万金城其邑城”,后县令王叔杲“撰谭晓祠议以旌其功”。关于谭晓的记载,主要见于李翊《戒庵老人漫笔》卷四“谈参”条和《常昭合志稿》卷四十八轶闻。二者关于谭氏的经营活动的记载大体相同,但也有一些差别。兹将二者俱胪列于下,然后进行分析。 《戒庵老人漫笔》卷四“谈参”条:“谈参者,吴人也,家故起农。参生有心算。居湖乡,田多洼芜。乡之民逃农而渔,田之弃弗辟者以万计,参薄其直收之。佣饥者,给之粟。凿其最洼者,池焉。周为高塍,可备坊泄,辟而耕之。岁之入,视平壤三倍。池以百汁,皆畜鱼。池之上,为梁,为舍,皆畜豕,谓豕凉处,而鱼食豕下,皆易肥也。塍之平阜植果属;其污泽植菰属,可畦植蔬属,皆以千计。……室中置数十匦,日以其入分投之,若某匦鱼入,某匦果入,乃发之。月发者数焉,视田之入复三倍”。 《常昭合志稿》卷四十八轶闻:“谭晓,邑东里人也,与兄照俱精心计。居乡湖田多洼芜,乡之民皆逃而渔,于是田之弃弗治者以万计。晓与照薄其值,买佣乡民百余人,给之食,凿其最洼者为池,余则围以高塍,辟而耕,岁入视平壤三倍。池以百计,皆畜鱼,池之上架以梁,为茇舍,畜鸡、豕其中,鱼食其粪又易肥。塍之上植梅桃诸果属,其泽种菇茈菱芡,可畦者以艺四时诸蔬,皆以千计。……室中置数十匦,日以其入分投之,若某匦鱼,某匦果,入盈乃发之。月发者数焉,视田之入又三倍”。 从上述记载可见,谭氏农场的规模很大,实行多种经营,即把种植业、饲养业等不同生产部门都包括了在内,不仅生产粮食、水果、蔬菜、菇茈菱芡等植物性产品,而且也生产猪、鸡、鱼等动物性产品。更重要的是,这些生产彼此结合,从而产生了更高的经济效益。 在自此以后的一个世纪中,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到了明清之际,以谭氏农场为代表的大经营在江南已罕见,农业中盛行的经营形态是以个体农户为单位的小经营。但是上述这种新经营方式却并未随着大经营的消失而不复存在。相反,我们可以从一些小经营中发现这种新经营方式的发展。这种情况可以张履祥在《策邬氏生业》一文中所作的描述为代表。邬行素是张氏友人,在海宁甪里堰附近(距离张履祥所居住的桐乡不远),种田为生,有田十亩,池一方。邬氏殁后,母老子幼,无以为生,张氏为之作策划。兹将其所述引录于下: “今即其遗业,为经画之如左:瘠田十亩,……莫若止种桑三亩(原注:桑下冬可种菜, 四旁可种豆、芋,此项行素已种一亩有余,今宜广之,已种者勿令荒芜)。种豆三亩(原注:豆起则种麦;若能种麻更善……)。种竹二亩(原注:竹有大小,笋有迟早,杂植之,俱可易米)。种果二亩(原注:如梅、李、枣、桔之属,皆可易米;成有迟速,量植之。惟有宜肥宜脊,宜肥者树下仍可种瓜蔬。亦有宜燥宜湿,宜湿者于卑处植之)。池畜鱼(原注:其肥土可上竹地,余可壅桑;鱼,岁终可以易米)。畜羊五六头,以为树桑之本(原注:稚羊亦可易米。喂猪须资本,畜羊饲以草而已)。……竹果之类虽非本务,一劳永逸,五年而享其成利矣(原注:计桑之成,育蚕可二十筐。蚕苟熟,丝绵可得三十斤。虽有不足,补以二蚕,可必也。一家衣食已不苦乏。豆麦登,计可足二人之食。若麻则更赢矣,然资力亦倍费,乏力,不如种麦。竹成,每亩可养一二人;果成,每亩可养二三人;然尚有未尽之利。若鱼登,每亩可养二三人,若杂鱼则半之)”。 需要指出的是,张氏为邬氏制定的这个方案并非纸上谈兵,而是一个精通当地农事的农学家,经过深思熟虑,为其挚友的遗属的生存而提出的切实可行的计划。事实上,邬行素生前已经在这个方向努力了,不仅已经在经营理念上已有类似的考虑 [16] ,而且也采取了一些实际行动[17] 。因此张履祥的策划,不过是将类似情况进行优化后作出的一个总结而已。 对比谭氏经营和张氏方案中的经营,可以看到二者之间尽管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其中最著者有三: 首先,二者的经营规模悬殊。谭氏的经营规模很大,“池以百汁”,种植梅桃诸果、菇茈菱芡、四时诸蔬“皆以千计”。其所雇佣的人手也达百余人之多。张氏方案是为友人邬行素的遗属制定的,而邬氏家庭是一个贫苦农户 [18] ,家里劳动力有行素夫妇、长子和侄子(此外还有老母、幼子,都不能劳动),而其全部田产不过是“瘠田十亩”和一方池塘而已。邬行素死后,这个家庭失去了主要劳动力,情况变得更差。因此张氏方案是一个符合贫弱农户经营的实际情况的方案。 其次,二者在对资源的利用程度方面也存在明显的差别。谭氏农场的土地复种或间种率,李翊等人都未提到,看来还不高。但是在张氏方案中,却达到了很高的水平。据此方案,在邬氏农场的各种田地上,都采取复种或间种。例如在桑地上,“桑下冬种菜,四周种豆芋”;在豆地上,“豆起则种麦;若能种麻更善”;在果地上,“(土)肥者树下仍可种瓜蔬”。而张氏在另外一文中讲到:“(桐乡)不得已则于桑下种菜,谓菜不害桑也。其实种菜之地,桑枝不茂,此不特地力之不尽,亦见人工偷惰,无足取也”[19] 。换言之,他为邬氏遗属作的规划中,土地利用率已达到极高的程度。 再次,二者在江南实行的程度也颇为不同。谭氏大经营成功的主要背景,是明代中期江南因税重而出现大批农民弃田不耕,从而导致土地和劳动力价格非常低廉。因此这种大经营可能只是一种在特定时期出现的特殊的现象。与此相反,张氏方案反映的是明末清初的江南嘉、湖一带的情况。此时这一地区,如张履祥所述,已是“人稠密地,不易得田”,“人工既贵”[20] 。由于田地和人工都必明代中叶昂贵,因此谭氏的大经营已经失去了赖以成功的基础。而以张氏方案为代表的小经营由于能够充分适应已经变化了的情况,因此有可能被众多小农接受,成为普遍的模式 [21] 。 然而,如果从经济的层面上来看这两种经营,却会发现二者也有很大的共同性。 首先,在这两种经营中,经营者都根据自然资源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利用方式,因地制宜地进行不同的生产活动。谭氏的做法是在池中养鱼,池上架设猪圈鸡舍养猪和鸡。塍上种植各种水果。田地种植水稻。稻田之外的零星地块,特别低洼的(即“污泽”之处)种植菇茈菱芡,稍高一些的则种植各种蔬菜。张氏方案则是在改造所得的旱地上,因地制宜种植种桑、菜、芋、豆、麦、麻、竹、果等不同作物,并且在池塘中则养鱼,以及利用桑业生产的副产品枯桑叶养羊。因此两种经营都包含了多种农业生产活动,可以说是一种因地制宜的综合性农业。 其次,这两种经营都十分商业化。谭氏农场的产品主要为了出售,因此每日都有收入,每月会计数次。而据张氏方案,邬氏农场虽然规模很小,但其经营活动却也十分商业化。不仅如此,谭氏农场生产出来的稻米,有相当一部分要留作谭氏家族和雇工的口粮;而张氏方案中的邬氏农场不生产稻米,该户所需要的食米全部依靠出售蚕桑、鱼、羊、果、竹等生产的产品所得的收入来购入。就此意义上而言,邬氏农场的商业化的水平,可能比起谭氏农场还更高。 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的水平和农业的商业化程度,是明代中期以来江南农业发展的两条主要途径 [22] ,因此并非本文所要讨论的新经营方式独具的特色。本文所讨论的新经营方式的主要特色,在于它与生态农业具有密切的关系。换言之,它体现了今日我们所说的生态农业的主要特点。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将运用这种新经营方式的农业称为江南的生态农业。 十六、十七世纪江南的生态农业(1) 来自: 书签论文网 二、江南生态农业的特点 从谭氏经营和张氏方案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明显的共同特点: 第一,改造田地。谭氏和张氏方案都把原有自然资源的改造作为首要任务。谭氏的农场原为无人愿耕种的“洼芜”之地,而邬氏农场也是“瘠田”。这些土地的生产能力都不高,因此都必须加以人工改造,使之成为具有更高生产能力的农业资源。谭氏将其购买的田地中最低下的部分挖深为池塘,挖起的泥土则筑成高塍,围绕田地。结果是把原来相对平整的低洼土地改造为高低有别的池、塍、田,从而形成三种不同种类的农业资源。邬氏农场的耕地“形势俱高,种稻每艰于水”,但如种旱地作物则又嫌高度不够。张氏建议浚池取得淤泥,用来培高原有耕地,从而将这些水田改造为适合桑、豆、麦、果、竹等作物生长的旱地。 第二,利用废物。在上述经营中,农场上的不同生产活动被结合了起来。由于这种结合,一种生产活动所产生的废物(如猪、鸡、羊、鱼的粪便,或者枯桑叶),便可作为另外一种生产活动所需要的资源,得到再利用。相对而言,在谭氏农场上,各种经营活动之间的联系还不十分密切,而在张氏规划的经营中,各种经营活动之间的关系却已十分紧密。因此在资源再利用的范围和水平方面,后者处于更高的阶段。 下面,我们就从生态学的角度出发,对这两个特点进行分析。 (一)资源改造:营造生态农业小环境 每一种农业生产活动都要求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即一定气候和水土条件。即使在一个较小的地区内,尽管气候条件大体相同,水土条件也会有相当的差异。正如张履祥所指出的那样:“天只一气,地气百里之内即有不同,所谓阳一而阴二也。正如一父之子,所受母气不同,则子之形貌性情亦从而异”[23] 。只有承认这种差异,把不同的生产活动配置在水土条件最有利的地方,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因此包世臣说:“省偏枯之失宜,酌高下之定势,精其所习,兴其所缺,因地制利,以力待岁”[24] 。这就是农业中“因地制宜”的原则。但是,天然的水土条件往往不能很好适合特定的农业生产活动,因此必须加以人工改造,造成一个有利于人们所选定的农业生产活动的微观生态环境。营造这样的环境,就是发展生态农业的基础。 在江南的杭嘉湖一带,地势低洼多水。这不仅颇不利于桑、果、豆、麦、麻等旱地作物的生长,而且对稻田用水的排灌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不利于水稻生产。要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对原有的自然条件加以人工改造,即如张履祥所说:“阴阳运数,有齐与不齐。齐者,数也;不齐者,人事使然”[25] 。具体而言,张履祥提出了“提行农事大纲”三条,其二为“沟渠宜浚”,其三为“塍岸宜修筑”。由于“一方有一方之蓄泄,一区有一区之蓄泄,一亩亦有一亩之蓄泄”,因此这种水利活动“其事系一家者,固宜相度开浚。即事非一家,利病均受者,亦当集众修治”[26] 。亦即农民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各种规模的浚渠修塍。 在江南,浚渠和修塍(以及与此相类的浚池等)不仅是一般的水利工程,而且也是改造原有水土资源的重要手段。在生产能力较差的稻田上改种桑等经济作物,是当时增加收益的重要手段[27] 。然而“桑性恶湿而好干,恶瘠而好肥,恶阳蔽而好轩敞”[28] 。因此“桑地宜高平而不宜低湿。低湿之地,积潦伤根,万无活理”,“高平处亦必土肉深厚乃可”[29] 。水田必须经改造才能种桑,而主要方法就是用河塘泥来培高地基(包括筑为圩岸等形式)。张履祥在谈到浚河时说:“浙西之利,茧丝为大。近河之田,积土可以成地,不三四年,而条桑可食矣;桑之未成,菽麦之利未尝无也”[30] 。“桑利圩泥,岁增高厚,瘠产化为膏壤”[31] 。“勤农贪取河土以益桑田,虽不奉开河之令,每遇水干,争先挑掘,故上农所佃之田必稔,其所车戽之水必深。盖下以扩河渠,即上以美土疆,田得新土,不粪而肥,生植加倍,故虽劳而不恤”[32] 。 这些工作不仅可以单独地改良某一种资源(如田地),而且还可以使得相关资源(如田地及其邻近的水池等)的综合品质也得到明显改善。例如浚池,张履祥说:“凿池之土,可以培基。基不必高,池必宜深。其余土可以培周池之地。池之西或池之南,种田之亩数,略如其池之亩数,则取池之水,足以灌禾矣。……池中淤泥,每岁起之以培桑、竹,则桑、竹茂,而池益深矣”[33] 。钱泳则说:“(浚池)为利无穷。旱年蓄水以资灌溉,水年藏水以备不虞,深者养鱼为利,浅者种荷为利;其地瘠者,每年以浊泥取污,既为肥田之利”[34] 。换言之,浚池扩大了池塘的容量,因此也提高了农田排灌能力并增加了水资源的储备力,从而使得农业用水更有保障。同时,池塘深浚之后,水容量扩大,可以养更多的鱼,从而获得更高的鱼产量。不仅如此,浚池挖起的淤泥(即塘泥)具有一定肥力,用来培高耕地,不仅可以改变这里土地过于卑湿的状况,而且可以改良土壤,增加土地的肥力。这种培高了的土地,尤其适合于种植桑树。而在当时的杭嘉湖一带,种桑养蚕是最有利可图的农业生产活动 [35] 。 原先生产能力不高的洼地,经过这样的改造,就形成了旱地、水田和池塘三种不同形态的资源,这三种资源又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微观生态环境。在这个微观生态环境中,不同的作物都有合适的生长条件。因此在这个很小的生态环境内,农民可以因地制宜地从事多种经营活动。这不仅降低了天灾和市场风险可能给农业带来的危害的程度,而且也减少了农业生产在特定时间对某一资源(例如农业用水、肥料乃至特定时间和种类的劳动力等)的需求。这种微观生态环境的典型,就是张氏为邬氏设计的方案中的那种小农场。陈恒力、王达指出:在杭嘉湖地区,“以一家一户为单位来进行基本建设,一家的水田十亩或二十亩与邻家的十亩或二十亩隔绝了。许多家都如此,形成田段分散,塍岸隔离,彼此不相连属。在一个家庭的十亩或二十亩田中,各有沟、池、桑地的错综,各家都如此,又形成地面凸凹不平,桑地高,水田在地平面上,池与沟低于水田面的景观”。这就是土地经人工改造所形成的微观生态环境的一般形式。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对原有资源进行人工改造,目的是营造一个生产者所希望的生态环境。在这个人工营造出来的生态环境中,农民不仅能够选择最有利的生产活动,而且能够把不同生物种群组合起来,利用空间,形成多物种共存、多层次配置、多级物质能量循环利用的立体种植与立体养殖相结合的农业经营模式 [36] 。阿尔铁里在谈到生态农业时强调:生态农业的首要原则,是农业活动“永远要多样性,决不要单一种植”[37] 。而对水土资源进行人工改造,正是农业活动多样性的一个基础。 (二)废物的再利用 如果说营造一个理想的生态环境是建立生态农业的基础,那么废物的再利用就可以说是生态农业的核心内容之一。我们知道,各种生产活动都会产生废物,而生态农业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对这些废物进行再利用,从而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索取,并且也减少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对农业生产所产生的废物进行利用,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在江南,农民很早就把废物作为肥料加以利用,并且发明出了不少有效的利用方法。但直到明代中叶,这种利用方式基本上还比较简单,亦即将一种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废物,直接作为肥料而用于另一种农业生产活动。到了明代中期,精明的谭晓发明了一种利用废物的新方式——把猪和鸡的粪便作为鱼的饲料。按照当时苏州一带的习惯,有鱼粪便的淤泥,通常被罱取来作为稻、桑的肥料。因此谭氏的方法,体现出他的农场对某种废物(猪和鸡的粪便)进行了两次利用。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记载,详情难以确知,因此我们只能说当时的废物利用可能出现了新的方法,但是还不普及,而且也还比较单一。到了明末清初,从张氏方案来看,废物再利用已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例如,张氏已明确地说把含有鱼粪的池塘中淤泥,用来作竹、桑的肥料 [38] 。张氏在其他著述中,又讲到用枯桑叶(种桑活动产生的废物)作羊的饲料,用羊粪(养羊活动产生的废物品)作为作种桑的肥料,而蚕沙(养蚕活动产生的废物)又成为种麦和种豆的肥料。由于各种经营活动之间建立了一种连锁关系,所以废物得到多次利用。然而,大概是由于上述许多活动在当时已是人人皆知,因此张氏在其方案中未对有关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为了更深入地分析废物再利用的问题,我们特把这些情况作一更全面的讨论。 当时杭嘉湖一带农业所产生的废物,主要有四类,即:(1)人、畜(包括蚕、鱼)的粪便,(2)农作物残留物(如作物秸稭、枯桑叶等),(3)池塘和沟渠的淤泥,(4)田间杂草与池中水草。其中,有一些(第一、三类)可以直接作为肥料使用;另一些(第二、四类)则可作为饲料利用,转化为粪便后又作为肥料使用。前一种利用是一次性的,而后一种利用则是多次性的。在明代中期以前,农户养羊、养鱼似乎还不普遍,所以对废物的利用基本上是一次性的。到了明代中期以后,多次性利用开始流行起来。而到了明末清初,多次性利用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了。下面我们就从养鱼讲起。 当时江南农民在水资源利用方面,主要方法是养鱼。由于养鱼利大,当时人把养鱼列为畜牧养殖业之首 [39] 。养鱼的方法,王士性说是“吴越养鱼,……入池当夹草鱼养之。草鱼食草,鲢鱼则食草鱼之矢。鲢食矢而近其尾,则草鱼畏痒而游。草鱼游,鲢又觅随之。……故鲢、草两相逐而易肥”[40] 。而鲢鱼的粪便最后又会和塘底淤泥一同罱起作为农田肥料,因此对于利用已经不止一次。但是如果把养鱼与养羊结合起来,则利用次数还更多。这一点,明末徐光启已作了明确的说明:“(羊)或圈于鱼塘之岸,草粪则每早扫于塘中以饲草鱼,而羊之粪又可以饲鲢鱼,一举三得矣”;“作羊圈于塘岸上,安羊每早扫其粪于塘中以饲草鱼,而草鱼之粪又可以饲鲢鱼。如是可以损人打草”[41] 。 在张氏方案中,养鱼和养羊均占有重要地位。张履祥说养鱼应仿效湖州人,以草为饲料 [42] ,可知所养之鱼主要是草鱼。张氏在又说到“若鱼登,每亩可养二三人,若杂鱼则半之”[43] ,可知养的不止一种鱼。由于是多种鱼混养,可知使用的方法应即王士性所说的那种在江南普遍使用的方法。同时,由于张氏方案把养鱼和养羊并重,因此在养鱼和养羊时采用徐光启所说的方法也是非常可能的。关于羊的饲料,张氏说“畜羊饲以草”[44] ,而据《沈氏农书》,当时羊的饲料除了草外,还有枯桑叶(作为过冬饲料),二者在饲料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大体相同,各占一半 [45] 。因此在张氏规划的邬氏经营中,枯桑叶先被用为羊的饲料,而后产生的羊粪被用作草鱼的饲料,草鱼的粪便又成为鲢鱼的饲料,而最后鲢鱼的粪便连同淤泥一同又成为桑地使用的肥料。这样就形成了对枯桑叶的多次利用。 由此可见,在这个过程中,原为废物的枯桑叶经过了五次利用,最后变成肥料,然后又开始新的一轮多次利用,从而形成了枯桑叶这种废物的多次利用和循环利用。 此外,桑地生产出来的桑叶是蚕的饲料,而蚕产生的粪便(蚕沙),又是一种优质肥料。嘉湖农民通常把蚕沙与蚕吃剩桑叶梗、垃圾加入畜粪,一同下窖沤熟 [46] ,制成混合肥料,施用到田地中。这又形成了另外一个再利用的过程。 上述两种对废物的利用方式,比起以前将这些枯叶焚烧后作为草木灰肥来使用的一次性利用方式,都更加复杂,也更加科学,形成了一种对废物的循环利用,从而大大提高了对废物的利用程度。 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对废物的循环利用的基本机理是生物的食物链原理。游修龄说:“生物在自然界的长期演化过程中,建立起相互制约的食物链联系,形成了分级利用自然资源的高效率的系统。现代把这种自然生态中高经济效能的结构原理应用于农业生产,称之为生态工程。生态工程中最基本的一种就是物质能量的分级使用”。他还从“食物链的综合利用”的角度,对明清江南太湖地区的“农田生态平衡模式”进行了分析,指出在这种模式中,“动植物生产和有机废物的循环从田地扩大到了水域,组成了水陆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