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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安监员具体工作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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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1、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安全生产和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3、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4、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5、组织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监督执法人员、各类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安全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6、监督工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的落实情况;检查工矿企业劳动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特别是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对劳保用品、安全设备和装置的生产、经营及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工矿企业职工危害的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救护、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8、拟定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9、研究拟定煤炭工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研究并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的建议,促进生产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煤炭营销策略和产运销衔接的政策建议;参与组织全县煤炭企业年度煤炭订货;协调、协作与主要用户的合作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引导企业联合竞争;研究和制定煤炭工业体制改革的政策的措施,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关停违法开办的经营的各类煤矿,负责煤矿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的报审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采矿许可证的报审工作,负责煤炭专项基金项目的立项、可研的审批、计划的下达。 10、负责全县煤炭生产的总量控制,掌握的分析煤炭工业的运行动态,汇集、分析的发布煤炭经济技术的市场信息。 11、负责煤矿的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指导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负责全行为的科技成果鉴定,拟定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作好技术示范工作。 12、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关键词: 南宁市 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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