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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增值税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08: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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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增值税【专家解说】:  增值税是一种销售税,属累退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而征税的一种间接税,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称为商品及服务税(Goods and Ser

【专家解说】:  增值税是一种销售税,属累退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而征税的一种间接税,在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称为商品及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 GST),在日本称作消费税。   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   增值税是法国经济学家 Maurice Lauré于1954年所发明的,目前,法国政府有45%的收入来自增值税。   1.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税目、税率   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 税率 范 围 说 明   一、销售或进口货物(除列举的以外)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四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三、农业产品 13% 包括植物类、动物类   1.植物类 粮食 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梁、谷子和其他杂粮,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 切面、饺子皮、馄钝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豆制小吃食品不包括。   蔬菜 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料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烟叶 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茶叶 包括各种毛茶。   园艺植物 指可供食用的果实。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药用植物 利用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油料植物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纤维植物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糖料植物   林业产品 包括原木、原竹、天然树脂及其他林业产品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其他植物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动物类 水产品 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 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畜牧产品 包括¬ 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 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 蛋类产品¯ 鲜奶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亦属征税范围,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动物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货物 的征税范围。   动物毛绒   其他动物组织 包括蚕茧,天然蜂蜜,动物树脂及其他动物组织。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四、粮食、食用植物油 13% 粮食 包括稻谷;大米;大豆;小麦;杂粮;鲜山芋、山芋干、山芋粉;经过加工的的面粉(各种花式面粉除外)。 淀粉不属于农产品的范围,应按照17%征收增值税。   食用植物油 包括从植物中加工提取的食用油脂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   五、其他货物 13% 包括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六、出口销售货物 0 原油,柴油、援外出口货物、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糖、新闻纸等国家规定不予退税。   [编辑]增值税税率说明   一、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二)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四)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五)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二、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的税率征收。   四、文物商店和拍卖行的货物销售按6%的税率征收。   五、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按6%的税率征收。   六、单位和个人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   注:“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   (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对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进口货物,税率为6%,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6%。   九、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业产品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十一、工厂回收的废旧物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十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发票上的运费金额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运输费用和其他杂费合并开列,则不得计算进项税额。   [编辑]增值税税率调整的有关事项   增值税条例和实施细则出台后,国家根据需要对税重新作了调整,主要包括:   (一)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按农机产品依13%的征收增值税。   (二)农业产品的增值税由17%调整为13%。   (三)一般纳税人生产的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1.县以下小型水力电力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士、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售自来水。   (四)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来选产品增值税率由17%调整为13%。但原油、造原油、井矿盐仍按17%的税率征税。   (五)棕搁油、棉籽油、切面、饺子皮、米粉等经过简单加工的粮食复制品,按13%的税征收增值。   (六)寄售商店代售的寄售物品、典当销售的死当物品,无论销售单位是否属于一般纳税,均按简易办法依6%的征收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6%的征收率计算纳增值税。   [编辑]主要免税规定   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之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避孕药品和用具;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编辑]增值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通常采用扣税法计税,[[应纳税额]]=(c+v+m)×[[税率]]-c×税率,即:应纳税额=销售全值×税率-投入物×税率。   [编辑]中国增值税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时候,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实际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征收率(商业为4%,其他行业为6%)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进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4)出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   目前,出口退税率分5%、6%、9%、11%、13%、17%六档。   [编辑]增值税和消费税   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同的地方是增值税在每一个商业环节的增值部分来征税,而消费税则在最终销售予消费者的环节上才征税。   [编辑]例子   假设一件货品被生产并出售。   [编辑]没有任何消费税   生产商花费了$1.00购买原材料并生产了一件货品。   生产商以$1.20把该货品被出售给零售商,并获利$0.20   零售商以$1.50把该货品售予消费者,并获利$0.30   [编辑]美国式消费税   假设当地征收10%消费税。   生产商花费了$1.00购买原材料,而它并非最终消费者。   生产商以$1.20把该货品被出售给零售商,而它并非最终消费者,它能获利$0.20   零售商以$1.65 ($1.50 + 10%)把该货品售予消费者,同时缴交$0.15的税款给政府,并获利$0.30   所以最终的消费者需额外付出10%的消费税给政府,而零售商则不会因消费税而直接有损失,但他们需要负担额外行政工作,而原材料供应商和生产商则不会受到影响,但他们需要核实他们的顾客是否最终消费者。   [编辑]增值税   假设某地征收10%的商品及服务税(一种增值税):   角色 原本标价 售价之商品及服务税 最终售价 应付税项金额   原材料供应商 $50 $5 $55 $5   生产商 $150 $15 $165 $15-$5=$10   零售商 $250 $25 $275 $25-$15=$10   商品及服务税总额 $25   原材料供应商向生产商售出原本标价$50的原材料,需要额外收取$5的商品及服务税。原材料供应商收到的额外$5将会全数付给税务部门。   生产商向零售商售出原本标价$150的货品,需要额外收取$15的商品及服务税。生产商收到的额外$15中,其中$5是补偿之前付出的商品及服务税,其余$10将会付给税务部门。   零售商向消费者售出原本标价$250的货品,需要额外收取$25的商品及服务税。零售商收到的额外$25中,其中$15是补偿之前付出的商品及服务税,其余$10将会付给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分别从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及零售商收取$5、$10及$10,总数为$25,即是零售商货品原本标价$250的10%。   增值税链条是理解增值税的关键。   由增值税链条可以推出以下结论:   一、对于增值税来说,从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消费者的税收负担来看。多税率征收和单税率征收的效果是一样的。   二、对于增值税纳税人来说,对其实行免税政策并不是税收优惠。   [编辑]限制   在以上例子,我们假设了在征税前后被生产和出售的货物的数量是相同,但在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   在一个征税的市场中的供应需求图 基於供应和需求的原则,由於消费税或是增值税会提高成本,这会使需求曲线或供应曲线左倾。这在功能上是相同的。因此,购货的数量和/或它的售价会被降低。   供应和需求的转变并没有包括在上述例子中,因为这效应对不同货品有所不同,上述例子假设了这种税是不会扭曲的。   由於对某些人的价格上升,所交易的商品数量会减少。相对地,有些人会被损害多於政府所能够从税收得到的,这主要因为供应和需求的变化,而又称作重量损失(deadweight loss)。如果经济体系所损失的以入大於政府所得到税收,或政府花费多於「消耗」税收,这就是一个无效率的税。当扭曲出现时,消费费税或是增值税会被认为是优越的,因为它们扭曲了投资意欲,并使消费下降。   在左图中,税收带来的三角型的面积、原来的供应曲线和需求曲线代表重量损失,而灰色区域则代要税政税收。   [编辑]对增值税的批评   对增值税的批评主要在于其累退性质,税收最终会转驾到最后的消费者,尤其是当政府对日用品、粮食等征税时。相对来说,低收入人士所付出的增值税在其收入中占的比例比高收入人士为高,容易加深贫富悬殊。假设税率为5%。一个每年收入$80,000的低收入人士,不用交薪俸税,每年消费$70,000,便要额外缴交$3,500税款;至于一个每年收入 $100,000,000的高收入人士,一年消费$10,000,000,如果政府减薪俸税5%,便可节省$5,000,000,同时要交 $500,000增值税,一年合共节省了$4,500,000。   此外,由于个人入息本身已要交税,商业活动也要交利得税,部分商品及服务也会有本身的税项(如酒精、香烟、燃油、汽车等),再征收增值税是多重征税。   一般来说,最终政府所能收到的税款会比预计为低,这是因为执行上会遇到困难,以及高昂的行政费。   由于一般不会对出口的商品和服务征税,这容易引致虚报等骗案,如果进口关税低于增值税,也可能出现出口再进口的避税方法。   对于小型企业,为免增加成本,部分政府或会对之免税,但这却造成不公平现象。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增值税   主条目: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79年开始引入增值税,随后进行了两阶段改革:   第一个阶段即1983年增值税改革:这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过渡性阶段。此时的增值税是在产品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征税范围较窄,税率档次较多,计算方式复杂,残留产品税的痕迹,属变性增值税。   第二个阶段即税改革,属增值税的规范阶段。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做法,结合了大陆的实际情况,扩大了征税范围,减并了税率,又规范了计算方法,开始进入国际通行的规范化行列。是中国大陆最大的税种,占税收收入的60%左右,但存在一些缺陷。   根据1993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的开征范围: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率分13%、17%和免征三部分。具体实施过程中,课税对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计税和管理办法。   适应的法律法规:中国大陆境内增值税的管理、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除了税收相关一般性法律法规外,专业性的法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3年12月25日,财法字【1993】第038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1994年3月15日,国税发【1994】第059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1994年4月23日,国税发【1994】第116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1999年3月2日,国税发【1999】第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