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家说

永龙煤矿整合方面发言稿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3:50:10
热度:

永龙煤矿整合方面发言稿【专家解说】: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表态发言稿20**年,公司在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

【专家解说】: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表态发言稿   20**年,公司在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局质量安全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积极推进HSE/OSH管理体系的认证与运行,围绕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做了一定的工作。   一、20**年安全生产工作简要回顾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安监局的关心、指导、帮助下,在全市各镇(街道)、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采取一系列新举措,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创新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增加监管人员、完善奖惩考核、加大宣传培训、加大查处力度等方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15%,较大事故起数下降了50%,死亡人数下降了 9.6%。   (一)安全检查紧急行动   “6•12”事故后,安宁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4个检查组,由市级领导带队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等行业进行拉网式检查。6月14日至30日,共检查企业246家,发现隐患1384处,下达整改指令书60份,当场和立即整改隐患1094处,限期整改214处,停产整顿76处(涉及企业9家)。共对非煤矿山组织开展了4次安全大检查和5次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市列为重点监控的9家露天矿山和井下开采矿山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职业危害严重和技术落后的矿山进行了综合治理,关闭了14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资源枯竭的矿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尾矿库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治理专项行动,依法取缔、关闭各类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小选厂,打击违法行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完善尾矿库安全管理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在化工企业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安监局聘请专家认真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共查出隐患466条,较大隐患2条,整改隐患464条,整改率99.6%。其中存在重大隐患的桥钢水净化材料厂、金地化工有限公司被责令停工限时整改。目前,2条重大隐患已整改完毕。   为有效遏制建筑行业事故多发的态势,安监局和建设局加大对建筑企业的检查力度,共检查生产性企业100家次,发出现场记录42份,下达整改指令书39份,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罚款额4万余元。对35个在建项目施工工地,邀请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3次,查出各类隐患449条。针对每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检查组都向施工单位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及措施,并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问题较多的18个工地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25份,对6个在建项目施工方和1家监理公司给予经济处罚。经过拉网式的检查复查,建筑施工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大多数都已督促整改,达到预期效果。   我市把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专项整治、安全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等方面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由于抓住了主要矛盾,解决了很多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效防范了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6•12”事故后,市委3次召开常委会,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并增加了2辆安全检查车辆,落实数字安监专项经费50万元及装备、设施经费60万元,专家经费20万元,公共安全基金100万元,还增加安监局领导职数1名,增加了市安监局的编制2名,着力强化局领导班子建设。并同意市安监局面向**地区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的20名聘用制工作人员,以充实安监队伍。市委李树勇书记在调研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说:“安全生产工作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当做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民生及社会和谐的高度来看待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副市长张瑞金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严”字当头,都是钢性指标,宁可听到“骂声”,不要听到“哭声”,宁可“抓过头”,不要“抓不到位”。   (三)狠抓监管体系建设,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在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方面,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层层明确各级、各责任单位的监管职责,逐步在我市实现了安全生产监管的全覆盖,不断提高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科学决策、指导协调、监督水平。以重如泰山的责任感、如坐针毡的紧迫感、如履薄冰的危机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了“定岗位”、“定职责”、“定考核奖励机制”等做法,切实做到了工作职责到位、责任到人、奖惩分明,扫除了安全生产监管盲点。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死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办事处。   我市还细化了监管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把监管主体责任按地域划分,明确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人员,真正做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建立了领导分工负责制度,健全检查制度、报告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和隐患督查制度等,不但完善了各项运行机制,还确保了监管体系的运行实效。与此同时,在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上,市安监、纪检、监察等部门都严格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落实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我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求在市发改局、建设局、环保局、规划局审核立项后,经审查后才送市安监局备案,否则将坚决依法严处。   在考核方式上,加大力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并实行绩效挂钩,严格奖惩。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占年终考核总分的5—10%,由市政府拨专项经费给予兑现。   (四)多措多举齐头并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领导充分意识到,要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促进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就必须着力打造长治久安的安全生产环境,必须注重做好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此,我市按照“生产必须安全”的要求,构建了安宁市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市委、市政府深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是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因此,在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不但逐年加大安全投入,还加强了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法制建设,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监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归口管理、分级分口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和打击取缔的责任体系;形成纵横联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大安全”格局。强化安全监管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的市、镇、企三级安全监管组织体系,确保各级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结合起来,督促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二是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五)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实施隐患排查治理   为确保奥运会及改革开放30周年等节庆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切实把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我市实行了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人大、政协联系领导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分片联系。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敏锐性,按照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安全生产的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和百日安全督查行动,行动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企业和关键部位、重点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特别是对云南省、**市人民政府提出的9家化工企业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其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核实,下达整改指令书和现场检查意见书,要求企业针对挂牌督办事项制定整改措施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要求镇、街道办事处加强督促管理,不定期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切实增强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建立政府隐患排查公示制度,现已投入近4万元用于第一批化工生产企业公示牌的制作、安装。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采取措施,加强监控,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隐患严重、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和不能确保安全的设备设施,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关停。省、市政府挂牌的9家化工企业已有7家整改完毕,2家在积极整改中。   (六)加大处罚力度   “6.12”事故,对企业罚款45万元,对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罚款10万元,并建议公安机关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事故责任单位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复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过此次事故,我市加大了事故处罚力度,防范于未然。要求企业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只顾经济效益,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章生产、草菅人命而造成事故发生的,坚决从严从重给予处罚,使责任者受到严惩,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向社会公示查处结果,真正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安监部门要依法办事,不放掉任何一个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未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接受教育不放过,做到 “六亲不认”。20**年对企业共罚款100余万元,建议追究行政责任的当事人共8人,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共5人。   (七)加大宣传培训教育力度   市安委会为了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持续不断的开展“百千万”活动,即:每年开展100场次安全宣教活动,每年培训千余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每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达到万人。我市利用新闻媒体、公交城市频道、站台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作《安宁市人民政府排查隐患整治措施公示栏》50块进行警示教育,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危险源进行公示。对于敏感、棘手问题如果相关部门办理不力,安委会就下达整改指令并进行督办。每年的“安全月”期间,还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将安全生产宣传带到机关、企业和田间地头。在践行“科教兴安”战略中,充分依靠安全科学技术手段来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还建立了安全生产“人才库”,组成专家组,真正实现“专家查隐患”经常化。   (八)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为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市政府投入50万元用于安监信息化建设,加快了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库建设工作步伐,建立各类基础性数据库,整合各种安全生产监管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逐步建立了安宁市视频安全监管与应急信息网络系统,编制了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和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理软件,通过电子地图安全管理系统,实现了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和应急救援指挥一体化。   二、认清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去年情况看,事故仍呈多发势头,“6•12”事故的惨痛教训,敲响警钟,全年走势不稳,各阶段起伏波动较大,工作进展不平衡。2009年我们的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挑战:一方面,影响安全生产领域深层次矛盾问题尚未从更本上解决,企业安全设施老化,工艺水平仍然较低,影响安全发展的诸多体制性、结构性因素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影响和冲击,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多年没有过的严峻形势,经济发展速度相对放缓,又给安全生产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课题和新挑战。今年开年伊始,发生了“1.15”安全生产事故,在**市1月21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上,我市被考核为不合格,且连续两年考核都不合格,同时**市下达我市死亡指标仅7人,而企业总数较多,监管企业达1.2万家,属重点监管企业就有580余家,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高危行业在云南省县(市、区)中为监管首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工作难度极大。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任务,坚决把重特大事故压下来,坚决把事故总量压下来,坚决把伤残人数压下来,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和全面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减少事故伤残和职业危害,努力取得新一年我市安全生产的新进展和新成效。   三、警钟长鸣,打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翻身仗   2009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为实现到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009年是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的一年,我们的奋斗目标是:杜绝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遏制3人以上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一般性伤亡事故。确保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100%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切实抓好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对各企业中存在的隐患及时上报安监部门,使安监局掌握各类隐患,及时深入排查治理,督促其进行整改,坚决落实隐患的排除治理。政府挂牌督办企业和分级监控的企业,要加大其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力度。清理在建项目,应加强对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监管。   (三)加大检查力度,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非煤矿山整治方面,继续以“三推行两强化一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安全水平;尾矿库整治方面,根据尾矿库的大小、危险程度,实行分级监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尾矿库一律采取“五个一批”措施,达到“一消除四达标三完善”的要求;危化品整治方面,继续深入开展“五整治,两关闭”工作,重点抓好合成氨、氯碱、剧毒、易燃液体、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消防整治方面,大力推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整治方面,以防高处坠落、坍塌、起重机械伤害等为重点,规范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   (四)突出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年”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