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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资格证怎样办理?在哪学习啊!急!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3: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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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资格证怎样办理?在哪学习啊!急!【专家解说】:矿长、副矿长任职基本条件:(一)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二) 从事煤矿井下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煤炭院校毕业生工作3

【专家解说】:矿长、副矿长任职基本条件: (一)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二) 从事煤矿井下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煤炭院校毕业生工作3年以上,具有煤矿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三) 遵纪守法,掌握国家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四) 依法取得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签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五) 其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规定。 第五条 矿长资格证申办程序: (一) 申请:申请矿长资格证的人员,必须向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领取《山东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审查表》,按要求填写后,报上一级煤炭管理部门;   (二) 初审:区(市)煤炭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按本办法第四条要初审合格的,报市煤炭局; (三) 审核:市煤炭局对申请人条件审核合格的,统一送交山东省煤炭局指定的培训机构; (四) 培训:经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合格证书; (五) 取证:申请人持《山东省煤矿矿长资格证审查表》、培训合格证书,向山东省煤炭局申请颁发矿长资格证。 第六条 副矿长资格证申办程序按矿长资格证申办程序办理。培训机构由市煤炭局指定,资格证由市煤炭局颁发。 第七条 矿长、副矿长资格证从签发之日起生效。持有矿长资格证的人员,可在本矿担任矿长职务。未取得矿长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任命为矿长职务。 第八条 市煤炭局定期组织矿长、副矿长复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矿长建议取消矿长资格,对考试不合格的副矿长直接取消矿长资格。 第九条 煤炭管理部门在对煤矿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煤矿违反本规定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由煤炭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