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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十项制度是什么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3: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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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十项制度是什么【专家解说】:一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重点分析全县安全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特点、规律,统筹研究、解决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

【专家解说】:一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重点分析全县安全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特点、规律,统筹研究、解决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指导和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合政府资源,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了信息共享。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制度。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量化监管,明确要求一般安全隐患的排查率和排除率不得低于90%,重大隐患的排查率和排除率必须100%。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切实排查消除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三是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要求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落实报告制度,要求隐患排查治理达到日清日结、日清日毕、日清日高的目标,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的安全意识和紧迫感,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了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了企业安全生产。 四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切实加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人员、资金、措施、责任、预案,限期整改完成。今年以来,我县下发专门文件,对10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矿井进行了挂牌管理,目前正在监督整改过程中。 五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上墙公示制度。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对自查出的和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作公示牌进行“上墙公示”,接受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煤矿从业人员及群众的监督,同时安排专人对隐患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整改。 六是建立“错时监管”制度。针对以往煤矿事故多发生在周末和夜间的实际,研究制定了“错时监管”制度,全体安监干部坚持节假日不休息,坚守在安全监管工作一线,深入开展夜查、反查、倒查、抽查,有效确保了安全监管频次。 七是建立交叉检查制度。组织煤矿业主、矿长或工程师对煤矿地面、井下进行全面的交叉检查,每个矿长或工程师要进行现场剖析查找有针对性的问题,共同会诊煤矿,做到了结合矿井实际,解决具体问题,相互交流,形成共识。通过交叉检查,相互学习先进管理经验,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 八是建立煤矿跟班安全监督员制度。煤矿跟班安全监督员由煤矿业主指派,直接对企业业主负责,脱产抓安全,全权处理所带班次中有关安全工作的所有事项,并对所带班次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从4月7日起,各煤矿企业的每个班次已按规定配备1名跟班安全员跟班作业。 九是坚持执行“专家会诊”制度。每年聘请贵州省煤田地质局“采、掘、机、运、通”及地质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重点煤矿企业进行全方位的“会诊把脉”,查找影响煤矿企业发展的因素,帮助企业找准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除治理建议和措施,推动煤矿企业科学决策,科学管理,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2008年,聘请5名技术专家先后对24对煤矿进行了全面会诊,共排查出普遍隐患37条,重大安全隐患7条,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11条,帮助企业排除了安全隐患。特别是帮助部分瓦斯超限矿井查出原因,排除了安全隐患。通过“专家会诊”,预防和减少了事故发生,煤矿企业反响很好。 十是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结合实际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对较大以上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05年以来全县共发生较大以上煤矿事故6起,均立案调查,追究行政处分17人次,追究刑事法律责任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