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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地理环境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3: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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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地理环境【专家解说】:黑龙江省位于中国最东北部,中国国土的北端与东端均位于省境。因省境东北有黑龙江而得名,简称黑。黑龙江东部和北部以乌苏里江黑龙江为界河与俄罗斯为邻,与俄罗斯

【专家解说】:黑龙江省位于中国最东北部,中国国土的北端与东端均位于省境。因省境东北有黑龙江而得名,简称黑。

黑龙江东部和北部以乌苏里江黑龙江为界河与俄罗斯为邻,与俄罗斯的水陆边界长约3045公里;西接内蒙古自治区,南连吉林省。介于北纬43°26′~53°33′,东经121°11′~135°05′,南北长约1120公里,东西宽约930公里,面积47.3万平方公里。

黑龙江辖1个副省级市、1个较大的市、10个地级市、1个地区,以及64个市辖区、18个县级市、45个县、1个自治县。黑龙江西部属松嫩平原,东北部为三江平原,北部、东南部为山地,多处平原海拔50~200米。

黑龙江是中国重工业基地,工业门类以机械、石油、煤炭、木材和食品工业为主,省会哈尔滨市。
黑龙江是中国位置最北、最东,纬度最高,经度最东的省份。黑龙江省西起 121°11′,东至135°05′,南起43°25′,北至53°33′,南北跨10个纬度,2个热量带;东西跨14个经度,3个湿润区。北部和东部与俄罗斯相邻,边境线长3045千米,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陆路通往俄罗斯和欧洲大陆的重要通道,西部与南部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相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1]

地形地貌

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
黑龙江省地势大致是西北部、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部、西南部低,主要由山地、台地、平原和水面构成。西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大兴安岭山地,北部为西北—东南走向的小兴安岭山地,东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脉,土地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4.7%;海拔高度在300米以上的丘陵地带约占全省的35.8%;东北部的三江平原、西部的松嫩平原,是中国最大的东北平原的一部分,平原占全省总面积的37.0%[2] ,海拔高度为50~200米。

气候特征
黑龙江省位于欧亚大陆东部、太平洋西岸、中国最东北部,气候为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从1961~1990年30年的平均状况看,全省年平均气温多在-5℃~5℃之间,由南向北降低,大致以嫩江、伊春一线为0℃等值线。≥10℃积温在1800℃~2800℃之间,平原地区每增高1个纬度,积温减少100℃左右;山区每升高100米,积温减少100℃~170℃。无霜冻期全省平均介于100~150天之间,南部和东部在140~150天之间。大部分地区初霜冻在9月下旬出现,终霜冻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结束。年降水量全省多介于 400~650mm之间,中部山区多,东部次之,西、北部少。在一年内,生长季降水约为全年总量的83%~94%。降水资源比较稳定,尤其夏季变率小,一般为 21%~35%。全省年日照时数多在 2400~2800小时,其中生长季日照时数占总时数的44%~48%,西多东少。全省太阳辐射资源比较丰富,与长江中下游相当,年太阳辐射总量在44×108~50×108焦耳/平方米之间。太阳辐射的时空分布特点是南多北少,夏季最多, 冬季最少,生长季的辐射总量占全年的 55%~60%。年平均风速多为2~4米/秒,春季风速最大,西南部大风日数最多、风能资源丰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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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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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
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32种,占全国已发现234种各类矿产的56.4%。已查明储量的矿产有81种,占全国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种数(223种)的 36.3%。其中能源矿产5种,黑色金属矿产3种,有色金属矿产11种,贵金属矿产6种,稀有、稀土、分散元素矿产8种,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7种,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7种,建材和其他非金属矿产32种,水气矿产2 种。保有储量位居全国首位的有10种,即:石油、晶质石墨、颜料黄黏土、长石、铸石玄武岩、岩棉玄武岩、火山灰、水泥用大理岩、矽线石、铼矿;位居第2位的有2种,即:玻璃用大理岩、浮石;位居第3位的有6种,即:硒矿、珍珠岩、玻璃用脉石英、陶粒用黏土、制灰用石灰岩、泥炭;占前10位的矿产有42种。全省铁、锑、镍、钻、硼、萤石、石棉、磷矿、硫铁矿、钾等成矿地质条件较差,资源可利用程度低,自给率不足。[4]

林业资源
黑龙江林业经营总面积317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3。有林地面积2007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3.6%,森林面积、森林总蓄积和木材产量均居全国前列,是国家最重要的国有林区和最大的木材生产基地。森林树种达100余种,利用价值较高的有30余种。黑龙江省是全国最大的林业省份之一,林业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天然林资源是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的主体,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脉及完达山。[4]

能源资源
黑龙江省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工业基地,是主煤炭调出省之一。省内有目前中国最大的油田——大庆油田。除此之外,电力和燃气也占有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前,黑龙江仅有一座镜泊湖水电站。几十年来,水火电站有了同时发展。至1999年省内大小电站电厂近200个,装机总容量近千万兆瓦。全省水电发电量达14亿兆瓦小时。哈尔滨燃气化工总公司所属哈依煤气工程,日产煤气189万立方米,建设总规模为"亚洲之最"。[4]

土地资源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农用地面积3950.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5%。建设用地148.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1%。未利用地615.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3.01%。农用耕地1187.1万公顷,占农用地的30%;园地6万公顷,占0.2%;林地2440.3万公顷,占61.8%;牧草地222.4万公顷,占5.6%;其他农用地94.5万公顷,占2.4%。建设用地中的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15.8万公顷,占78%;交通运输用地11.8万公顷,占7.9%;水利设施用地20.8万公顷,占14.1%。未利用地458.4万公顷,占72.7%;其他未利用地172.54万公顷,占27.3%。全省耕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等面积有所增加,林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其他土地面积有所减少。全省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有1.9万公顷,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0.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31公顷(合4.6亩/人),人均耕地面积略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