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矿井防止通风、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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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1: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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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专家解说】:以下作为参考,"中国进出口企业在线服务中心"提供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矿井防止通风、瓦斯

【专家解说】:以下作为参考,"中国进出口企业在线服务中心"提供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矿井防止通风、瓦斯等重大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搞好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以加强对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领导。 1、组长由机电副总经理担任; 2、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经理、通风副经理担任; 3、领导组成员单位由通风、机电、调度、安监、生产、财务、人力资源、供应等部门组成。 4、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通风科,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 二、领导组职责 1、领导组作为全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搞好职责范围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相关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方面的各项指示、决定、文件和会议精神。 3、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关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4、组织制定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审核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方面重大安技措工程项目计划和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5、定期组织召开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办公会,研究分析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做出决定,落实上级关于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安排,对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6、组织开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7、负责为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提供所需的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资金、设备等)。 8、对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做出表扬和奖励的决定;对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做的不好的单位和个人及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处罚和处分的决定。 三、组长、副组长职责 (一)总经理、组长 1、总经理是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为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提供所需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资金、设备等); 3、审阅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调度台帐、监测监控报日表;主持召开月度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领导组例会; (二)总工程师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分管负责全矿井的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 2、组织编制、修订通风安全监测监控发展计划,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安排使用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专项资金; 4、审阅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调度台帐及监测监控日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有明确指示; 5、组织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三)副组长 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 2、认真总结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班组、先进个人的典型经验,积极组织在全公司推广。 3、协助总经理组织开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素质。 (四)生产副经理 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 2、负责所分管单位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业务保安工作; (五)安全副经理 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 2、负责全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隐患排查工作; 4、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事故的追查与处理; (六)机电副经理 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 2、负责所分管单位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业务保安工作,及时处理解决与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相关的机电隐患和问题; 3、保证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完好; (七)经营、财务副总经理 1、协助总经理为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提供所需的一切资源(包括机构、人员、资金、设备等)。 2、协助总经理筹集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专项资金,并保证及时到位。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通风科 1、牵头负责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系统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2、负责牵头组织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系统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3、负责牵头组织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审核,定期绘制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图纸。 4、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有关设备、材料的申购和出库工作,建立相关台账。 5、负责提供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及有关参数的设置要求。 6、负责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定期更换、移动吊挂和分站以外监测线路布置、日常监测参数对照检查工作。 7、负责提供各类传感器定期标校数量和标校参数要求。 8、与调度中心、机电科配合搞好系统的故障断电测试、模拟瓦斯超限断电测试和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 9、经常浏览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信息,对监控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和总结。 (二)机电科 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负责分管范围内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业务保安工作。 1、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具体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地面部分的安全运行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2、负责地面所有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线路的安装、维护、检修和拆除回收等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3、负责调度中心有关机电方面的业务工作。 4、牵头负责监控上传网线的有关业务工作。 5、负责向通风科提供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地面部分有关设备、线路、配件、备件的申购计划。 6、定期绘制地面各监测监控地点的局部监控示意图。 7、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防雷工作。 8、负责风井抽放泵站、主要通风机有关通风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并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积极与机电科配合进行处理。 9、负责有关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回收工作。 10、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井下部分的安全运行和业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11、负责井下监控分站、馈电传感器、局扇开停传感器、风门开关传感器、监控干线、闭锁线路等设施的安装、维护、检修和拆除回收工作,以及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线路的连接、检修、维护和拆除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2、负责向通风科提供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地面有关设备、线路、配件、备件的申购计划。 13、定期进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井下部分的风电闭锁测试、故障断电测试,并配合监控中心搞好模拟瓦斯超限断电测试工作, 14、定期绘制井下各监测监控地点的局部监控示意图。 (三)安检科 1、认真落实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有关规定; 2、负责全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工作的监督检查; 3、负责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事故的追查与处理; (四)监控中心 1、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2、具体负责监控值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机制。 3、根据通风科授权和提供的参数,在主机中增加或删除监控分站、传感器等方面的设置,并对各类传感器进行测点定义,并做好测点定义记录。 4、负责中心站各类设备、设施、监控软件的管理、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中心站的正常运行。 5、保证系统入网点的安全监测监控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送到上级服务器。 6、负责监视终端屏幕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情况,按规定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当系统运行不正常或出现无信号、无数据、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后,及时通知相关业务单位进行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同时记录有关单位和领导对隐患处理的指示和要求。 7、按时打印当日监测日报表,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领导。 8、负责按通风科提供的监测系统图及时在主机中完善图形监测。 9、接收上级主管部门通过传真、电话或其它形式下达的各种文件、指令、通知书等,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批示发到相关单位,有详细记录备案。 10、定期进行模拟瓦斯超限断电试验,并配合相关单位搞好故障断电试验、风电闭锁功能测试工作,做好相应的测试记录,对于测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11、负责值机员配置、考勤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12、了解掌握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发现重大隐患时要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和业务单位进行处理。 13、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临时工作。 (七)生产科及各级生产单位 1、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有关单位搞好本辖区范围内的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质量标准化建设,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时,必须对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分站、各类传感器数量、安装地点、报警浓度、断(复)电浓度、断电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 4、各级生产(施工)单位无权甩掉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生产。在更换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联的电器设备,或有计划区域性停电检修影响到本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前一天汇报生产调中心,经安监、通风等有关单位批准后,配合机电监测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