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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的保护现状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1: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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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的保护现状【专家解说】:黄河流域水污调查:“母亲河”已成“三害”
5月下旬,记者在甘肃、宁夏、陕西等省区的黄河两岸采访,亲眼目睹了黄河中上游水污染的现状和日益加剧的危害。随着城

【专家解说】:黄河流域水污调查:“母亲河”已成“三害” 5月下旬,记者在甘肃、宁夏、陕西等省区的黄河两岸采访,亲眼目睹了黄河中上游水污染的现状和日益加剧的危害。随着城市工业化程度的提高,黄河流域污染已形成点源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排放叠加、各种新旧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复合的严峻形势,黄河污染程度已远甚于淮河。污染的黄河使西北和华北约1.6亿城乡人民深受其害,而受害最深的是农业、农村和农民。 从青海,经甘肃、宁夏、至内蒙古,黄河沿岸能源、重化工、有色金属、造纸等高污染的工业企业林立,废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大。由于污染治理严重滞后,污水处理率偏低,不少企业未能实现达标排放,部分企业偷排偷放屡禁不止,导致每年排入黄河的废污水量不断增加。而随着国家西部开发进程的加快,旧的高污染还没有彻底治理,新的高污染项目又在西部上马。一些东部污染企业纷纷涌入西部,加剧了黄河污染形势。 据2004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黄河流域废水排放量达39.5亿吨,比2000年增加了13.8亿吨;主要污染物COD年排放量已占到全国排放总量的13.3%。 地处黄河上游宁夏灌区的农用水源几乎全部来自黄河。近年来,由于宁夏及上游地区的大量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相继开工建设、投入生产,大量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直接排入引黄支渠,导致在一些个别时段内部分灌溉面积近似于污水灌溉。 工业污染物污染水体,被污染水体又破坏农业生态环境,在黄河流域的一些地区农作物因污水灌溉导致减产甚至绝收的现象时有发生。去年,山西省介休市松安村用被污染了的汾河水浇地,致使200亩玉米及杨树死亡。2002年,青海省海东地区平安县东庄村的近百亩小麦,引溉了污染的湟水后被活活烧死。村民告诉记者:"现在引湟水浇地,先要看河道里的水,水多了才敢浇,水少了灌进地里,苗子准烧死。" 据水利部黄委会专家测算,目前沿黄地区引黄灌溉面积已发展到1.1亿亩,用水占黄河总用水量的90%。黄河水污染不但造成农作物品质下降,还使一些农田水利设施报废,给农业造成的损失每年最高已达33亿元。 污水处理厂多数晒太阳 目前,黄河流域8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25座,日处理能力217万吨,而实际日处理能力只有86.8万吨,流域内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13%,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 甘肃省环保局局长赵伟民介绍说,作为黄河惟一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目前兰州市的污水管网普及率只有12.2%。较小的污水处理和收集能力远不足以处理日益增加的城市污水,致使黄河沿岸排污管、排污沟密布,大量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黄河。 记者调查发现,黄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滞后,一是黄河流域内绝大多数地方政府建设污水处理厂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污水处理厂市场化机制推行慢。黄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费低,收取晚,收取面不宽,一些地区甚至不收。三是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管网不配套现象,实际处理能力远达不到设计要求,出水水质不达标使一些污水处理厂事实上成了排污场。 陕西省渭南市是地处渭河最下游的城市,渭河从这里汇入黄河。渭南市投资1.2亿元修建的城东污水处理厂去年年初就已建成,然而由于缺少运行费,只试运行了一个月就一直停运。市区每天形成的近5万吨污水虽然收集到了污水处理厂,却仍然未经治理排入河流,污水处理工程成了"晒太阳"工程。 陕西省环保局副局长李孝廉介绍说,陕西渭河沿岸宝鸡、西安等5个大中城市,目前基本至少都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但都存在闲置或"吃不饱"的问题。 臭水入村、毒水浇地、脏水进肚,黄河水成“三害” 时下,正是黄河上游沿岸水稻插秧即将结束的季节,可甘肃省白银市四龙镇民乐村的村民却每天站在自家的稻田边心急如焚。民乐及周边金山等几个村的村民祖祖辈辈用黄河水灌溉,但让村民欲哭无泪的是,这两年浇水烧苗的事几乎年年都有。5月下旬,村民们已经是今年第三次插秧了,前两次的苗已全部被烧死。望着田里泛着浓稠白沫的水,民乐村村民王太良说,水稻一直是他们的口粮和经济来源,可这几年水稻种不成,村里有农户挖池塘养鱼,结果去年秋季引了黄河水鱼就全死了,损失了10多万元。"鱼养不好,眼看着水稻也没活气,我们可怎么活?"王太良说。 黄河自兰州进入白银,汇聚了白银市区大量冶炼、焦化、化工等企业和生活污水后,先后流经白银市的四龙镇、北湾乡、靖远县,涉及沿途十几个村庄。当地村民不仅依靠黄河水浇灌,而且直接饮用经过简单沉淀的黄河水。"用过河水锅里经常有白色硬块,饮过水后常拉肚子,而且头痛。水的咸味重,而且每周总有个别天,家里储水窖里还能看到漂着油花。村里人更喜欢喝雨水。"靖远县大芦乡庄口村村民段兴平说。 记者从靖远县大芦乡卫生院门诊部了解到,在大芦乡饮用黄河水的几个村庄里,胃肠道疾病和头痛十分常见,找不出病因的怪病更多。"肯定和饮水有关,但还没听说谁检测过水质。我们一般是查不清的头痛按感冒治,腹泻就反复用抗生素,直到不泻为止。"乡医马克俊说。 在黄河沿岸,直接饮用黄河水的农民已经成了各种怪病的"高危人群"。近年来,山西临猗县牛杜村村民因水环境被污染,年龄在40至60岁的村民中,患脑血栓、瘫痪和癌症的人数逐年增加。村民在一张控诉状中说,由于水源被污染,到去年6月已有42人得怪病死亡,目前还有患怪病者28人。白银市四龙镇金山村中心小学学生王永胜告诉记者,在他们班里28个男生中,20个男生都有白头发。而且还有不少同学和他一样,经常肚子痛、头痛。 一方面是农民备受黄河污水之害,而另一方面过量施用化肥、农药导致的农村面源污染,已成为黄河水环境污染最难治理的硬骨头。中科院院士朱兆良说,在未来几年里,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由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业导致的面源污染,对水质污染的"贡献率"将日益凸显。 一条黄河,多种“扯皮数据”;下游忙治理,上游忙排污;干流控制紧,支流排污易……记者5月份在黄河中上游及其部分支流采访时了解到的这些现象犹如一个个"怪圈",牵制着流域内治污成效。记者采访的部分环保、水利专家及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呼吁,建立黄河流域"和谐治污机制",真正还母亲河以"清白"。 下游忙治理 上游忙排污 陕西省武功县东方纸业集团是当地最大的造纸企业,也是当地最大的工业污染源。2005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将“东方纸业集团公司污染渭河案”列为首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之一。5月中旬,记者来到武功县,发现其境内渭河黑水流淌依旧,而在武功境内注入渭河的渭惠渠和漆水河臭气熏天,长达数里都是泡沫,有的地段泡沫高出水面1米左右。沿途的老百姓告诉记者,东方纸业集团被勒令停产治理后,武功县境内的造纸厂污染减轻了许多,但是上游宝鸡市的造纸企业继续偷排污水。 武功县环保局局长徐耀华告诉记者,对于上游宝鸡市来水污染问题,他们曾多次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与宝鸡市有关部门协调,但收效甚微。徐耀华说:“境内水源又黑又臭,老百姓发牢骚,上头施压,环保部门夹在中间实在憋屈。谁愿意背着恶名挨骂?我也想把水弄清啊,可我一个小小的武功县环保局局长总不能跑到人家宝鸡市去搞什么协调吧?”兰州副市长马琦明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对于兰州境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黄河的问题,政府花了很大力气来协调,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效果比较明显。但对于上游湟水河来水长期处于IV类水的问题该如何处理,政府觉得非常棘手。 同样污染监测数据大不同 治污首先要摸清污染的“家底”,但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水利和环保两大部门提供的黄河污染监测数据完全不同。国家环保总局提供的2004年《中国环境统计年报》数字显示,黄河流域废水排放量为39.5亿吨,其中工业废水约占总量40%,生活污水约占总量60%;而水利部2004年底所下发的《关于黄河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的文件中,指出“黄河流域废污水排放量为42.7亿吨/年,其中工业废水约占总量69%,生活污水约占总量31%”。比较可以看出,两部门关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比例有“天壤之别”。由此,两部门制定的黄河污染治理方案中的重点也有所区别。 黄河只有一条,数字却有多种,到底该以哪个为基准?记者所采访的各路专家莫衷一是。一致的观点是,国家对黄河流域内的水污染应由统一部门监测、管理并发布相关数据,受权的部门应摒弃部门利益。 流域问题需综合治理 当前,黄河流域内污染正呈现逐步加重态势,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问题突出。如何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流域重大资源可持续的利用统筹起来考虑?基层环保人士建议,国家对于水环境应加强规划和立法工作,考虑全流域的管理,综合治水,统一监管,统筹协调解决,由区域管理上升到流域管理,解决目前出现的包括部门扯皮、立法分散等在内的问题。 针对黄河治污中存在的种种矛盾和利益纠葛,记者采访的部分环保、水利和水环境专家开出了建立流域"和谐治污机制"的"药方":尽快制定《黄河法》,确立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合理机制,依法规范和管理好黄河,修改现有《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中不完善的部分;确立统一的污染监测、管理和信息发布体系,避免多部门联合导致的利益扯皮、监管不到位;建立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省、市、县界断面水质、水量双控制制度,强化黄河水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管,建立总量控制指标、水环境质量指标考核制度,特别要加大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和考核力度,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指标;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大政府和企业的压力,有效制裁违法排污,同时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加大对工业污染的防治力度;在资金投入有限的情况下,优先保证上游的污染治理,有序有效地进行污染治理,确保治一段好一段,避免撒胡椒面方式造成的花钱不奏效或“花大钱收微效”的局面 近几十年来,黄河河床淤积严重,行洪能力急剧降低,“悬河”形势加剧,防洪水位逐年抬高。1950~1998年,高村、孙口、艾山、泺口、利津5个水文站3000立方米每秒流量时水位分别抬高了3.94米、4.18米、3.72米、3.90米、2.70米。尤其是1987年以来,黄河来水量较小,主河槽淤积进一步加剧,1987~1997年黄河下游河道主河槽平均每年淤高0.12~0.16米,平槽流量由6000立方米每秒左右降为3000立方米每秒左右,二级悬河的不利局面进一步加剧,即便是中常洪水也可能发生滚河、斜河和顺堤行洪,威胁堤防安全。 1、黄河水资源现状 据统计,黄河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为580亿m3,仅相当于全国河川径流量的2%,却承担着向全国15%的耕地、12%的人口、50多座大中城市的供水任务,同时还担负着向流域外远距离调水。随着流域内工农业的发展,两岸年用水量由50年代的122亿m3猛增到90年代的300亿m3左右。其中农业用水是大头,约占92%,工业生活用水约占8%。从1972年起到1999年的28年间,黄河下游有22年断流,而1996、1997、1998年连续三年的断流时间均超过100天,1998年则长达144天。根据预测:正常来水年份情况下,2010年黄河流域缺水40亿m3,2030年缺水110亿m3,2050年缺水160亿m3左右,枯水年份还要增多。由此可见,用水需求已超出了黄河水资源的承载能力,黄河流域水危机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 为了缓解黄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和黄河下游断流形势,国家计委、水利部颁布实施了《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办法》和《黄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并于1999年初,黄河水利委员会成立了水调局,从1999年3月17日开始,对黄河供水实行统一管理和有计划的调配,自此以后,黄河下游未出现断流现象。 2、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表现 自实行水量统一调度以来,黄河下游断流现象虽然未再出现,但由于黄河属资源性缺水地区,加之流域统一管理十分薄弱,黄河断流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其具体表现主要是: 2.1、在管理体制上,流域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权限尚未明确,缺乏广泛的水行政管理权 根据流域机构“三定”方案,流域机构只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而不是一级行政单位,它只能根据水利部的授权在本流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权。既然是授权,就不可能有完全的“权”,它因授权而具有的管理职能就肯定不会跟法律确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行政管理职能一样,它的职能范围要比后者窄很多,因而就不可能对本流域的水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较为突出的例子就是在每年用水高峰的4~6月份,为了争抢黄河水,即使是黄河系统管理的引黄涵闸,也不时受到地方行政干预而难以按计划调度运行,使原本并不复杂的引水变得复杂而无奈,给黄河水资源管理工作平添了许多被动和难度。 2.2、在用水机制上,不鼓励节水的机制,使得黄河水资源浪费严重 我国现有的用水机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节水无奖、浪费不罚、用多用少一个样。这样的用水机制让人感觉到用水多少与自己的经济利益关系不大,同时黄河水资源费尚未征收、水价又偏低,加上节水“投入成本较大”,使用水单位感觉到节水收益甚少,甚至不但不收益还要“赔本”,在现实中,搞节水与多用水的费用比起来,在很多情况下,多用水比搞节水措施费用要低很多,在市场经济下,谁愿意去多化那份钱。所以,人们都明白黄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已严重影响了沿黄两岸人民群众的生活、工农业的生产及发展,可是在节水上,谁也不愿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于是,农业灌溉中仍是大水漫灌;各类引黄灌区工程不配套,渠道及建筑物老化、失修,渠道衬砌状况差,也任由它跑、冒、滴、漏;工业用水中单位耗水量偏高,也不去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可以说黄河水资源的大量浪费与我国现行的用水机制有很大关系。 2.3、在水资源管理方式上,仍是简单粗放、低水平的管理。 其主要表现有三:第一,黄河部门对黄河水资源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和管理手段,难以控制和协调用水户的取水,以至在取水过程中存在着用水户的计量设施施测误差很大,有些用水户在取用黄河水时甚至根本没有安装计量设施,用水户们瞒报、虚报或不报实际取水量的现象时常发生;第二,基层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在引水过程中不去实测引水流量,有的只是目测或者干脆坐在办公室里“估计”,另外还有一部分基层管理人员对计量设施的计量方法、技术原理和操作规程等知识掌握的很少;第三、黄河部门只管放水,而很少真正掌握引水的用途、水的利用效率、水量的超指标引水以及用水户的节水措施等。这样的管理方式难以对黄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实施有效的科学管理,也难以使用水户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真正信任和服从黄河水资源管理部门,从而使黄河部门的职责和权威无法真正到位。 2.4、在黄河水资源管理体系上,黄河系统内仍存在着“多龙管水”,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专家们早就呼吁,应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的权属管理。这一理论当然是针对水资源的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而言的,但是,我认为它也应该包括水资源的“归口”管理,而在我们黄河系统内,“管”水的口还真不少,比如黄河取水许可、水量调度、水质管理权分别隶属于不同部门。就拿山东局各局属单位来说吧,水政(水资源)科、防办(有的局是工管科、有的局是涵闸科)都从不同角度对黄河水资源进行管理,水政(水资源)科一般负责年度取水计划、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情况统计、水费征收,每月要填报逐日取水量用报表,年终对全年取水进行汇总、总结;防办(有的局是工管科、有的局是涵闸科)一般负责水量调度、水量分配、涵闸维修管理等,每月有涵闸(虹吸)逐日放水量月报表,年底还有涵闸资料整编。虽然各口管理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归根到底都是对水资源的管理,各口在管理中工作中难免有所重复,不但增加了工作量,不利于减员增效,也容易在实际工作中造成推诿,甚至扯皮,更主要的是多部门管理,影响了水资源管理效能的发挥。 2.5、在黄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保障上,立法滞后,配套法规不健全 由于黄河实行流域管理,黄河水利委员会只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在制订有关法规、政策时,既无政府可靠,又无人大可依,所以在有关法规、政策的制订和出台上往往要相对滞后并且难度很大,使黄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征收黄河水资源费的法律依据问题,新水法规定:“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新水法已颁布实施近二年了,也未见关于黄河水资源费征收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