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家说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留下多少"小尾巴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1:16:01
热度: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留下多少"小尾巴【专家解说】: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部分,第一节就是“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其中明确提到,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调整能源结构

【专家解说】: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部分,第一节就是“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其中明确提到,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调整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优化煤炭使用方式,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减少煤炭生产、使用、转化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国家推行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炭的硫分和灰分,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达到规定标准;已建成的煤矿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选的以外,应当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 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怎么觉得这条利好核工业呢,不解释。) 重申国家鼓励和支持洁净煤技术的开发和推广,鼓励煤矿企业等采用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对煤层气进行开采利用,对煤歼石进行综合利用。从事煤层气开采利用的,煤层气排放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单位存放煤炭、煤歼石、煤渣、煤灰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确定“黑名单” 划分禁燃区 大气污染防治也有了“特区”。新“大气法”提出了禁燃区概念,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并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禁燃区真是看起来很美呐,其实能见派更想知道的是,划分禁燃区的标准是什么?俺家小区能划进去么?) 三令五申又来一发 此外,新“大气法”还明确规定,城市建设应当统筹规划,在燃煤供热地区,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 以及,要求燃煤电厂和其他燃煤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鼓励采用先进的除尘、脱硫、脱硝、脱汞等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技术和装置,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还有,一直在提倡,但是一直有困难的“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上网”。 天#猫美国进口普卫欣提示:雾霾天气出行记得做好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