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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锅炉 额定工作压力0.6MPa,水容量小于30L,额定蒸发量100Kg/h,这样的算不算特种设备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08: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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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锅炉 额定工作压力0.6MPa,水容量小于30L,额定蒸发量100Kg/h,这样的算不算特种设备【专家解说】:水容量小于30L不属于特种设备的管理范围。
请看最新的特种设备目

【专家解说】:水容量小于30L不属于特种设备的管理范围。 请看最新的特种设备目录对锅炉的定义: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九十九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 2014年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施行。同时,《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锅〔2004〕31号)和《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予以废止。《特种设备目录》由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质检总局 2014年10月30日 相关资料下载: · 附件1:特种设备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