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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晋开在吉林舒兰流转土地了吗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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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晋开在吉林舒兰流转土地了吗【专家解说】: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

【专家解说】: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  另外目前国家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管理极严,如果征用耕地,首先应看建设方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如果未办理相关手续,则应立即向当地土地管理执法监察部门举报。  单位:元/亩  补偿 名称 补 偿 标 准 补偿单价  水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水田平均年产值1162元计算,每亩水田的土地补偿费取年产值的6倍计算 6972  旱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旱地平均年产值756元计算,每亩旱地的土地补偿费取年产值的6倍计算 4536  园地 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50% 3486  经济 林地 经济林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50% 3486  用材 林地 用材林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40% 2789  疏林地 土地补偿费按水田补偿标准的30% 2092  未成 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按疏林地的标准补偿 2092  水塘 按水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4880  河滩地陡坡地 按旱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3175  荒地 田埂 按水田补偿标准的20%计算 1394  附表二  安置补助费标准  单位:元/亩  补偿 名称 补 偿 标 准 补偿单价  水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水田平均年产值1162元计算,每亩水田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取年产值的6.78倍计算 7878  旱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旱地平均年产值756元计算,每亩旱地的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取年产值的6.78倍计算 5126  园地 安置补助费参照水田的标准计算 7878  经济 林地 安置补助费参照水田的标准计算 7878  用材 林地 安置补助费按水田安置补助费的50%计算 3939  疏林地 安置补助费按水田安置补助费的50%计算 3939  未成 林地 安置补助费按疏林地的标准进行补偿 3939  水塘 按水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5515  河滩地陡坡地 按旱地补偿单价的70%计算 3588  附表三  调剂耕地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项目 补偿标准 备注  水田 11000 含外迁区和邻村邻组调剂  旱土 6000  山林 5000  附表四  青苗补助费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土地 种类 平均 年产值 (元) 补偿 标准 补偿 金额 说明  水田 1162 半年 581 1、插秧前已投入成本的补半年,插秧后补偿一年; 2、此补偿包括绿肥、稻草、田间豆类和春收作物等。  一年 1162  旱土 756 半年 378 1、生长期短作物补半年,生长期长作物补一年; 2、多年生长作物一律补一年。  一年 756  藕塘(田) 1000 半年 500 1、定莳后半年内补半年,半年以上补一年; 2、兼养鱼类的不另补偿。  一年 1000  专业鱼塘 1500 一年 1500  一般水塘 按邻近水田平均产值的60%补偿 1、一般水塘指既有灌溉用途,又放养鱼类的兼养鱼塘; 2、水库按一般鱼塘的50%补偿; 3、只灌溉不养鱼的山塘不补偿。  附表五  林木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园地 亩 3600 按亩均60株柑桔计算  经济林、用材林 亩 500  疏林、未成林地 亩 200  附表六  零星果树木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类别 单位 单价(元)  柑桔 结果 株 60  未结果 株 15  杂果 结果 株 50  未结果 株 15  经济树 幼树 株 10  成树 株 30  用材树 幼树 株 5  成树 株 10  竹子 窝(根) 5  古树名木 株 500  附表七  房屋自拆自建补偿标准  单位:元/m2  类别 房屋结构 补偿金额  钢混 (一) 钢筋混凝土、梁、板作承重构件,墙体等作转护构件,胶合板木门,铝合金窗,内墙涂料,外墙瓷砖,瓷板砖楼地面,水电卫设备齐全,底层高3.6米,楼层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5年内。 410  钢混 (二) 钢筋混凝土、梁、板作承重构件,墙体等作转护构件,胶合板木门,铝合金窗,内墙涂料,外墙瓷砖,水泥楼地面或部分瓷板砖地面,水电卫生设备齐全,底层高3.6米,楼层层高3米。 390  砖混 (一) 眠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柱承重,胶合板木门,铝合金窗,内墙涂料,外墙瓷砖,瓷板砖楼地面,水电卫设备齐全,底层高3.6米,楼层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5年内。 320  砖混 (二) 眠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柱承重,油漆单层木门,玻璃窗,内外墙全部粉灰;水泥地面,水电卫设备齐全,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5年内。 310  砖混 (三) 眠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柱承重,单层木门,玻璃窗,内墙全部粉灰,水泥地面,层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10年外。 280  砖木 (一) 内外24厘米有眼墙或18墙壁,内外墙全部粉灰,单层木门,玻璃窗,青瓦屋面,水泥地面,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房屋使用年限为10年内。 240  砖木 (二) 内外半砖墙,单层木门,玻璃窗;青瓦屋面,水泥地面,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 230  木房 全部木料,三合泥地面,板壁,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 179  土房 包括土木结构,四墙以土砖围成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3米。 160  杂房 (一) 红砖眠斗墙,预制板平顶或青瓦屋面,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2.2米。 65  杂房 (二) 土砖、土筑、杂砖和竹木架,简单门窗,前后径墙的平均高度2.2米。 55  附表八  房屋收购价标准  单位:元/m2  类别 房屋结构 单价  钢混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451  钢混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429  砖混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52  砖混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41  砖混 (三)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08  砖木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264  砖木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253  木房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197  土房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176  杂房 (一)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77  杂房 (二) 与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55  附表九  附属建筑物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晒坪 M2 10  围墙 M2 15  水井 口 300  水池 M3 80  热水灶 个 150  加工灶 个 150  沼气池 口 1500  化粪池 口 1500  家用单收器 个 50  门楼 个 5000  钢筋砼框架 M3 450 因电站停工的基础  砌石保坝 M3 70 因电站停工的基础  地窖 口 200  加工机械 台 50  附表十  农副业设施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木磨、水碾 个 10000  砖瓦窑 处 5000  砂场 个 20000  附表十一  小型水利水电设施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电灌站 处 20000  机井 口 5000  水轮泵站 处 50000  渠道 km 20000  水坝 处 10000  附表十二  基础设施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 注   1、场地平整 统一平整安排的不补助  后靠区 人 1800  外迁区 户 2500 含农村和集镇外迁户   2、室内水电补助 户 300   3、人畜饮水  后靠区 人 100  外迁区 户 600 含农村和集镇外迁户   4、搬迁道路 后靠区 人 100  附表十三  搬迁运输费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 注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 人 600 只补偿生产安置人口  后靠区 人 500  外迁区 人 1000 含农村和集镇外迁人口  个体加工站 户 300  个体商业户 户 300  村防保站 个 200  个体医疗户 户 200  农村公房 M2 10  附表十四  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补偿标准  补偿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 注  变压器移位 台 3000  有线用户安装 户 300  固定电话移机 台 200  室外无线电视 户 200  有线电视机房 个 6000  附表十五  迁坟补偿标准  类别 补偿单位 补偿单价 (元) 备 注  老坟、无碑 棺 100 迁坟中建设单位登报或发出公告限期迁走,逾期由建设单位处理,不再补偿。  有主、无碑 棺 200  有主、有碑 棺 300  有主、有碑、有坟台 棺 500  3年内新坟 棺 600  附表十六  生产安置人口安置费标准  安置方式 单位 标准 (元) 备注  二三产业 人 8000 创办企业的、安置费直接投入企业  有土安置 人 8300 安置费拨入置移民的村组,邻村邻组调剂耕地的按实际数额。  8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