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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的由来?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0: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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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的由来?【专家解说】:低碳经济的由来及发展现状
在世界工业化进程中,人类向环境过度索取,以化石燃料为主的高碳经济导致了全球严重的气候问题。全球科学界的结论一致认为,100年

【专家解说】:低碳经济的由来及发展现状 在世界工业化进程中,人类向环境过度索取,以化石燃料为主的高碳经济导致了全球严重的气候问题。全球科学界的结论一致认为,100年来气候变暖的原因除自然因素的影响外,还与人类的活动、尤其是与广泛使用化石燃料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碳的程度密切相关。1992年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1997年签署的《京都议定书》,已经将气候变化问题列入全球环境问题之首。迄今为止,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已经举办了15届,但是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升高的趋势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 “低碳经济”一词首次出现在2003年英国政府发表的题为《我们未来的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能源白皮书中,当时并没有给出低碳经济确切的定义以及相关的界定方法和标准,但“低碳经济”作为专有名词迅速成为引起全世界广泛关注的热门话题。 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 虽然全球都在谈论低碳经济,但它其实并没有很明确的定义。目前的主流理解是:低碳经济指尽可能最小量排放温室气体的经济体。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以及追求绿色GDP。低碳经济的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技术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改变。随着“低碳经济”概念的不断发展和延伸,“碳足迹”、“低碳技术”、“低碳发展”、“低碳生活方式”、“低碳社会”、“低碳城市”、“低碳世界”等一系列新概念随之应运而生,目前低碳经济已经涉及广泛的产业领域和管理领域。 作为一种经济发展形态,低碳经济特指温室气体尽可能低排放的新型经济模式。这个模式同时也是一个以减少二氧化碳气体排放为目标,构筑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产业经济发展体系。通过改善生产流程,摒弃以往先污染后治理、先低端后高端、先粗放后集约的发展模式,是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双赢的必然选择。 低碳经济的产业链包括太阳能、风能和电能、建材节能、新能源汽车等诸多新兴行业。对我国而言,通过系统地调整体制,激励节能技术研发创新、应用低排放技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来发展低碳经济,是行之有效的。这与以往高消耗、低效率、高排放的传统经济有本质的区别。 发展低碳经济涵盖整个经济活动,我国对碳排放制定了明确的控制指标。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目的是:一方面积极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完成国家节能降耗指标;另一方面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益。发展新兴工业,建设生态文明。随着经济不断扩展。我国将逐步减少单位GDP的碳排放量,打破传统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之间旧的高度相关关系,建立新的低碳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 促进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这是世界各国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两个重要途径。以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人类将逐步迈向生态文明之路。 国际碳金市场的形成 低碳经济的市场交易被称为碳金交易,以欧元结算,指通过交易来购买二氧化碳排放权(ERT)。碳金交易起源于《京都议定书》。根据《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履行温室气体排放义务时,可以采取3种境外减排的市场化机制: 一是联合履约,通过项目合作转让已经实现的减排单位; 二是清洁发展机制,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实现经核证的减排量,大幅降低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费用; 三是排放贸易,指发达国家将其超额完成的排放义务指标,以贸易方式(非项目合作方式)直接转让给另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排放权一旦成为市场商品后,可从对方购买到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将其用于减少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减排目标。 目前发达国家之间的碳排放配额转让贸易(ET)、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碳排放配额转让贸易(CER)和欧盟碳排放配额转让贸易(EUA)的市场价格均统一以二氧化碳的减排量折算。全世界统一以二氧化碳的减排量折算经济成本,对发达国家控制碳金市场有利。 发达国家会在全球贸易中越来越多地利用碳排放标准,开征碳关税,对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准入制造障碍。欧洲气候交易所在碳金市场上表现最为活跃,美国正在奋起直追。2003年成立的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由于大投资银行的先后跟进,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碳金衍生品交易所和全球碳排放的基准价格市场。 资金与技术的瓶颈 人类社会走的是一条“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秉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发展中国家的初级发展阶段决定其生态环境的脆弱性。更易受环境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面临的生态挑战更严峻。为实现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加强低碳技术方面的研发,需要国际社会资金和技术的支援。 如果发展中国家通过技术转让,大规模采用发达国家已有的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就可以实现全球的减排目标。但由于知识产权等问题的困扰,资金与技术转让一直是国际气候谈判中最具争议的核心议题。受到科学知识、政治意愿和经济利益三方面的综合影响,各国的切身利益始终隐藏在气候政治谈判之后,所以气候政治谈判也成为一场利益的角逐:如何占据低碳技术研发的制高点,如何获得全球低碳市场的更多份额。 目前90%的先进技术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联合国新千年大会要求发达国家每年拿出0.7%的GDP援助发展中国家。但事实上达到联合国要求的国家少于10个。美国已经联合欧洲17个主要发达国家进行低碳技术共享和信息交流,旨在推动建立全球减排市场并加以技术垄断。 国际能源署估计未来20年内,国际社会需要在能源领域投入总额高达10万亿美元用于减排,才能实现全球温度上升不超过2度的预期目标。发展中国家是整体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确保援助资金进入发展中国家用于建立减排项目。成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否则,全球减排目标根本无法实现。 国际气候政治的博弈 1988年,联合国环境开发署(UNEP)和世界气象组织(WMO)建立了一个权威性的气候变化科学评估机构——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IPCC),作为国际谈判的科学咨询机构。这个机构拥有2500名专家学者,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研究成果,提出科学评介和建议,委员会的大多数专家和资助经费来自欧盟。 欧盟国家是世界核能和清洁能源技术的输出国,十分注重集体机制的构建。欧盟通过积极斡旋,促成《京都议定书》生效。《京都议定书》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一原则强调国际社会在共同减排中负有不同责任。《京都议定书》执行期限到2012年。随着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围绕重新制定世界各国碳减排量配额问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新兴大国之间、发展中国家与新兴大国之间以及各国家集团之间激烈的气候政治博弈正式拉开帷幕。欧盟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 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达成巴厘路线图,为“后京都时代”的国际谈判确立了基本框架。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后京都时代”将采取双轨制谈判机制来维护公平。无论人类选择怎样的发展路径、发展速度、发展规模,都必须考虑碳排放量的约束。 全球减排对主权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内政和外交的双重挑战,要达成共识,谈判难度非同一般。最终,2009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艰难启动。在美国和新兴大国的推动下,只是签署了不可或缺但又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