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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美国交易的国际原油期货的交易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10: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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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美国交易的国际原油期货的交易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专家解说】:美国低硫轻质原油合约,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 交易单位: 期货:1000桶(42000加仑) 期权:1张N

【专家解说】:美国低硫轻质原油合约,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   交易单位:   期货:1000桶(42000加仑)   期权:1张NYMEX(纽约商业交易所)的原油合约   交易时间:   期货和期权:上午9:45~下午3:10,为场内公开竞价时间。   场外交易通过NYMEX ACCESSSM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周一到周四下午4点开始交易,次日上午8点结束。周日电子交易下午7点开始。上述时间为纽约时间,美国与北京时间有12个小时时差,即北京时间为10:00,纽约为22:00。   交易月份:   期货:30个连续月加上远期期货距交割月36,48,60,72和84个月的合约。这些日期只包括场内公开竞价的时间。   期权:12个连续月,加上18,24,36个月以半年6或12月为结算周期的远期期权。   报价方式:   期货和期权:美元+美分/桶。   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期货和期权:/data0/apache/cgi-bin/publish/doc_add.pl.01/桶(/合约)   每日最大价格波动:   期货:最早的2个合约月为/桶(/合约)。如果按后续合约前一日结算价.00作为最大价格波动,则此后续合约之前的合约的最大价格波动由.00升到.00。期权:不设波动限制。   最后交易日:   期货:交易终止于交割月正常交易第25日之前的第3天,如果当月第25个正常交易日是非工作日,则以工作日顺延。期权:期货最后交易日之前3日。   交割:   以FOB卖方的设施,在俄克拉荷马州的库欣,以罐装、管道或其他内容设备进行。   交割期:   所有交割必须在交割月交割期内完成。   可选择交割程序(ADP):   可选择交割程序适用于以在交易所达成协议并最终履行现货月合约的买方、卖方。如果买卖双方同意以不同于合约上描述的条件交割,他们可在此基础上,向交易所申请他们的意图的交易条件。   自然的期货交易(EFP):   商业性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的方式将他们的期货头寸改成相等的自然头寸。EFP可用于初始头寸和清算头寸。   可交割商品等级:   国内原油的标准是含硫重量低于0.42%,比重高于37API度或低于42API度。可交割的国内原油如下:西德克萨斯中质油(WTI),低硫混合油,新墨西哥低硫原油,北德克萨斯低硫原油,俄克拉荷马低硫原油,南德克萨斯低硫原油。   外国原油的标准是比重高于34API度或低于42API度。下列外国原油是可交割的:英国的布伦特和挪威的奥斯博格混合原油,卖方应该获得最后结算价每桶30美分的折扣。尼日利亚和哥伦比亚交割时应有15美分的贴水。   品质检查:   质检按输油管实际状况进行。买方或卖方可以指定一名质检员检查交割油的质量。提出质检要求的一方承担质检费用并提示对方将进行检查。   头寸限制:   所有月份合约总和最多为15000张,现货月最后3天最多持有1000张合约,持任何单月合约最多不超过7500张。   保证金要求:   持买(卖)开期货和短期期权头寸需交纳保证金。期权交易者的保证金不能超过贴水。   交易代码:   期货:CL   期权: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