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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死亡与尸体现象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09: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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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死亡与尸体现象【专家解说】:食物中毒是指人摄人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后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物摄入后所出现的而非传染性的急性或亚急性疾病,属于食源性疾病的范畴。食物中

【专家解说】:食物中毒是指人摄人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后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物摄入后所出现的而非传染性的急性或亚急性疾病,属于食源性疾病的范畴。食物中毒既不包括因暴饮暴食而引起的急性胃肠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如伤寒)和寄生虫病(如囊虫病),也不包括因一次大量或者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毒性为主要特征(如致畸、致癌、致突变)的疾病。 含生物性、化学性有害物质引起的食物中毒的食物包括以下几类:致病菌或其毒素污染的食物;已达急性中毒剂量的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的食物;外形与食物相似而本身含有毒素的物质,如毒蕈;本身含有毒物质,而加工、烹调方法不当未能将其除去的食物,如河脉鱼、木薯;由于贮存条件不当,在贮存过程中产生有毒物质的食物,如发芽土豆。 【食物中毒的分类】 按病原物质分类可分为 (1)细菌性食物中毒:指因摄人被致病菌或其毒素污染的食物引起的急性或亚急性疾病,是食物中毒中最常见的一类。发病率较高而病死率较低,有明显的季节性。细茵性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 ☆食物在宰杀或收割、运输、储存、销售等过程中受到病菌的污染。 ☆被致病菌污染的食物在较高的温度下存放,食品中充足的水分,适宜的PH及营养条件使致病菌大量繁殖或产生毒素。 ☆食品在食用前未烧熟煮透或熟食受到生食交叉污染,或食品从业人员中带菌者的污染。 (2)有毒动植物中毒:指误食有毒动植物或摄入因加工、烹调方法不当未除去有毒成分的动植物食物引起的中毒。发病率较高,病死率因动植物种类而异。 (3)化学性食物中毒:指误食有毒化学物质或食入被其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中毒,发病率和病死率均比较高。 (4)真菌毒素和霉变食物中毒:食用被产毒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疾病。发病率较高,病死率因菌种及其毒素种类而异。包括体外毒素型和体内毒素型两种。体外毒素型是指病原菌在食品内大量繁殖并产生毒素。如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肉毒梭菌中毒。体内毒素型指病原体随食品进入人体肠道内产生毒素引起食物中毒。如产气英膜梭状芽孢杆菌食物中毒、产肠毒素性大肠杆菌食物中毒等。 【食物中毒的特点】 (1)由于没有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传染过程,所以导致发病呈暴发性,潜伏期短,来势急剧,短时间内可能有多数人发病,发病曲线呈突然上升的趋势。 (2)中毒病人一般具有相似的临床症状。常常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3)发病与食物有关。患者在近期内都食用过同样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类有毒食物的人群,停止食用该食物后发病很快停止,发病曲线在突然上升之后呈突然下降趋势。 (4)食物中毒病人对健康人不具有传染性。 【怎样预防和治疗细菌性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治疗原则 病人中毒后多出现呕吐、腹泻,造成大量失水,应根据一般急救原则及时补充水和电解质。对重症病人可以给予适当抗生素以控制感染,另外应纠正休克及其他对症治疗。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防止食品被细菌污染。首先应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卫生管理,特别加强对屠宰厂宰前、宰后的检验和管理。禁止使用病死禽畜肉。食品加工、销售部门及食品饮食行业、集体食堂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生熟分开,特别是制作冷荤熟肉时更应该严格注意。从业人员应该进行健康检验合格后方能上岗,如发现肠道传染病及带菌者应及时调离。 (2)控制细菌繁殖。主要措施是冷藏、冷冻。温度控制在2C—8C,可抑制大部分细菌的繁殖。熟食品在冷藏中做到避光、断氧、不重复被污染,其冷藏效果更好。 (3)高温杀菌。食品在食用前进行高温杀菌是一种可靠的方法,其效果与温度高低、加热时间、细菌种类、污染量及被加工的食品性状等因素有关,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食物中毒事件:】 据食品安全部门统计,近期我国不少地方发生因食用织纹螺而中毒的事件:2007年4月,北京市发生过“织纹螺”食物中毒事件。银川市发生了一起大规模食用织纹螺中毒事件,已造成约55人食物中毒,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福建省共发生5起15人食用织纹螺中毒事件。据有关资料记载,我国部分地区历史上也发生过因食用织纹螺而中毒的事件:1967年至1979年,浙江省曾有423人中毒,23人死亡;1994年6月,浙江省曾有51人中毒。 06年第4季度全国共有4922人食物中毒共死亡36人 05年,北京1319人食物中毒1人死亡 04年,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重大食物中毒21起,448人中毒,14人死亡。其中家庭食物中毒的发生起数、死亡人数都处于首位。 相关的还有很多,因此大家一定要注意。 【那些食物不能参在一起吃】 1、 鸡蛋与豆浆同食不宜:人们经常食用豆浆冲鸡蛋,认为两者都富含蛋白质,食之对身体有益,从科学饮食角度讲,两者不宜同食。因为生豆浆中含有胰蛋白酶抑制物,它能抑制人体蛋白酶的活性,影响蛋白质在人体内的消化和吸收,鸡蛋的蛋清里含有粘性蛋白,可以同豆浆中的胰蛋白酶结合,使蛋白质的分解受到阻碍,从而降低人体对蛋白质的吸收率。 2、 萝卜与橘子同食不宜;临床实验发现,萝卜等十字花科蔬菜摄食到人体后,可迅速产生一种叫硫氰酸盐的物质,并很快代谢产生另一种抗甲状腺的物质--硫氰酸,该物质产生的多少与蒸蔬菜的摄入量成正比,此时,如果同时摄入含有大量植物色素的橘子中的类黄酮物质在肠道被细菌分解,转达化成羟苯甲酸及阿魏酸。这两种可加强硫氰酸抑制甲状腺功能,从而诱发或导致甲状腺肿。因此,这两种食物同食不宜,尤其在甲状腺肿流行的地区,或正在患甲状腺肿的人,更就注意。 3、 柿子与白薯同食不宜:柿子味甘、性寒,能清热生津、、润肺、内含蛋白质、糖类、脂肪、果胶、鞣酸、维生素及无机盐等营养物质。白薯味甘、性平,补虚益气,强肾健脾,内含大量糖类等营养物质,两者若分开食用对身体有益无害,若同时吃,却对身体无益无害,若同时吃,却对身体不利,因为吃了白薯,人的胃里会产生大量盐酸,如果再吃上些柿子,柿子在胃酸的作用下会产生沉淀,沉淀物积结在一起,会形成不溶于水的结块,既难于消化,又不易排出,人就容易得胃柿石,严重者还需手术。 4、 牛奶与巧克力同食不宜:牛奶含丰富的蛋白质秘钙,巧克力则含草酸,若二者混在一起吃,牛奶中的钙会与巧克力中的草酸结合成一种不溶于水的草酸钙,食用后不但不吸收,还会发生腹泻、头发干枯等症状,影响生长发育,故不宜同食。 5、 有些水果与海鲜同食不宜;人们喜欢吃海鲜,又喜欢吃水果,特别是儿童。但是应注意的是,在吃海鲜的同时,若再吃葡萄、山楂、石榴、柿子等水果,就会出现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等。因为这些水果中含有鞣酸,遇到水产品中的蛋白质,会沉淀凝固,形成不容易的消化的物质。同时鞣酸还有收剑作用,能抑制消化液的分泌,使凝固物质长时间滞留在肠道内,进而引起发酵。所以,海鲜不但不宜与上述水查同食,而且吃海鲜后,应间隔4小时以上再吃这类水果。 6、 牛奶、酸奶,乳酪不宜与花椰菜、黄豆、菠菜、苋菜、蕹菜等同时食用。因前者含丰富的钙质,后者所含的化学成分影响钙的消化吸收。 7、 其他,如羊肉与西瓜;香蕉与芋头;松花蛋与红糖;豆腐与蜜糖;黄瓜与花生;芥菜与兔肉;狗内与绿豆;柿子与螃蟹等也不宜同时食用。 上述不宜同时食的食物,可以分开进食,最好相隔3~4小时吃,以防其相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