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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西安现在没收电动车的法律依据和执行文件是什麼?是否违反我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09: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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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西安现在没收电动车的法律依据和执行文件是什麼?是否违反我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专家解说】:本次全国范围的压制电动车行动起因是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

【专家解说】:本次全国范围的压制电动车行动起因是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简称“禁电令”。 此次联合下文看似为了群众安全,其实有很大的利益关系,是摩托车产业和自行车产业的一次博弈,其间官商关系不用细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早在1999年,国家曾经对何谓电动车做过规定,也就是现在说的时速不超过20,正常速度15,重量小于40公斤。但是当时电动车在全国也只有不到50000辆,很多人都没有见过,因此当时的摩托车产业对其不屑一顾。后来随着技术进步,电动车方便,经济,环保的优越性不断显现,市场逐渐扩大。在摩托车厂家看不上电动车的10年间,自行车厂家发现了这个商机,到2010年,全国电动车保有量已逾1,2000,0000辆,几乎10个中国人就有一辆电动车。至此,原来高高在上的摩托车厂家开始坐卧不安,看着巨大的市场也跃跃欲试,但是为时已晚,电动车市场已经有了自己的品牌,摩托车厂家要想突破,代价巨大。于是,阴谋出现了,在摩托车厂家的联合运作下,四部委终于下令。按照摩托车厂家的想法,并不是取缔电动车,而是想通过四部委,规定时速大于20,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车都属于摩托车。这样,按照相关规定,生产厂家必须有摩托车生产许可,我国的规定是 企业必须有2亿元的规模,注册资金最少8000万,这意味着全国60%的电动车厂家要关门,这也正是摩托车厂家的目的所在。但是最后的牺牲品则是广大老百姓。 细想一下,1.2亿的电动车如果要淘汰,这笔费用谁出?老百姓是用自己的血汗钱在正规商场完税以后购买的,生产方也是国家批准的,甚至目前挂牌的电动车也是交警部门挂的牌子,一个30元(含20元强制保险)。所有的手续都是合法的,为什么突然要报废淘汰?既然超标,那可以采用国家补助厂商,厂商负责召回,原价召回,因为是有问题的产品,当然要召回,凭什么从老百姓手里没收,简直是无稽之谈! 其二,1.2亿电动车没了,百姓还是要上班,送孩子,送快递,卖菜,用什么运输?自行车?不允许,摩托?城里禁摩很久了,答案只有一个:汽车!以后村子的大叔大婶必须开着小汽车去菜市场卖菜,否则违法,就算百姓钱多的没处花,你国家的汽油够吗?政府可以犯错误,但是不能搞笑! 最后,电动车到底惹了谁?禁摩当年已经伤到了老百姓,现在还要禁止自行车,要说交通事故,按照百分比来说,电动车在2010年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总量的15%,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汽车,为什么不禁止?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用电动车的是最多的,其次是农民弟兄,中央的民生政策是好的,但是为什么到了下面部委就背道而驰呢?禁电令可以说毫不留情的彰显了有关政府部门的渎职、懒政、官僚和脱离群众。 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当初禁电令提出的时候,在百度贴吧就有人预言到:四部委的禁电只有寥寥几句,没有配套行政方案。禁电归谁管?怎么管?文件中所说以旧换新,淘汰报废怎么执行,用什么标准,全都没有具体规定。开始下面的部门会手足无措,但是很快他们会发现这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于是,城管、交警、公安甚至保安都可以欺负一下电动车,为什么?因为国家明令禁止!好一个明令,简直是给豺狼虎豹一个吃人的理由。据报载,已经有城市开始“细化”禁电令,发现上路就没收,然后罚款赎回,再发现再没收……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民生政策,发生在7月这个红色的时间,让人感慨。 还是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当官的,做宰的,既然想要那个权力,就好好干,贪污腐败就算了,别欺负到老百姓的炕头上来,保持先进性,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希望如此,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