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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机组设计的一般原则或者步骤是什么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24-08-17 0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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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机组设计的一般原则或者步骤是什么【专家解说】:1 为贯彻落实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积极推广先进、成熟、可靠的设计技术,注重节煤、节水、节电、节地和控制非生

【专家解说】:1 为贯彻落实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积极推广先进、成熟、可靠的设计技术,注重节煤、节水、节电、节地和控制非生产性设施的规模和标准,统一和明确建设标准,以合理的投资,获得最佳的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作为企业的指导性标准,如与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相矛盾,应按国家标准执行。 2 发电厂的前期工作必须按国家最新规定的核准制程序进行。设计文件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深度完成批准手续。对于建设规模在批准的规划容量范围内且外部建厂条件变化不大的扩建工程,可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 程序: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核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 3 发电厂的设计和校核煤种及其分析数值是设计的基本依据,影响设备和系统选择、工程造价、发电厂的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建设单位应充分重视,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合理确定煤质,使其能代表长期实际燃用煤种。 设计及校核煤质资料应经集团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批准实施。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达。 4 发电厂的机组台数不超过八台,机组容量等级和型式不宜超过两种。 5 新建发电厂应根据电力市场的需求及建厂条件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或分期建成。 发电厂的建厂地点,规划容量、本期建设规模和建设期限、机组的选型、联网方式、燃料来源和品种、投资控制指标等,应以国家核准意见作为依据。在设计过程中,若因具体条件变化,必须改变原有方案或审查意见时,应及时报请公司审批。 6 对于热电厂、煤矸石电厂建设应执行“发改能源[2007]141号”文的有关要求。热电厂设计应以项目所在城市的供热和热电联产规划为依据并纳入当地规划,煤矸石电厂设计应以项目所在城市的煤矸石规划为依据。 7 煤电一体化设计总则 煤电一体化,即煤矿开采建设、煤炭运输、电厂建设、电厂运营、资源分配统一考虑。 电厂设计单位为煤电一体化设计的归口单位,设计中要充分考虑煤、电、路联营坑口电站的特点,最大限度做好统一规划: 8 机组类型、容量、参数选择的基本原则 机组类型、容量与参数的选取应匹配,应根据国家能源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机组技术可行性、业绩、地区市场电负荷情况、电价、煤价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一般可按下列原则选取: a) 沿海电厂宜选用超临界或超超临界参数600MW级及以上的机组,优先选用超超临界机组。 b) 对于坑口电站,宜选用亚临界或超临界参数600W级及以上的机组,优先选用超临界机组。 c) 对于坑口电站,燃用高硫劣质煤或煤矸石时,可选择循环流化床机组。 d) 其它地区宜选用超临界或超超临界参数600W级及以上的机组,优先选用超超临界机组。 e) 对于电网容量不大或受电网结构限制的区域,可选用亚临界300MW 级或超临界300MW 级机组,优先选用超临界机组。 f) 对北方缺水地区,原则上选用空冷机组。 g) 一般情况,亚临界300MW级机组仅作为供热机组。 h) 锅炉应优先采用煤粉炉。对于300MW坑口电站,当燃用低热值固体燃料,如洗煤副产物、煤矸石、石煤、油页岩等,可选择循环流化床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