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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跨地区环保机构 构建区域环境治理新格局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09-12 20: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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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跨地区环保机构 构建区域环境治理新格局京津冀及周边跨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话题热度持续不下。日前,关于筹备组建“京津冀及周边跨地区环保机构”的话题又引热议。

京津冀及周边跨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话题热度持续不下。日前,关于筹备组建“京津冀及周边跨地区环保机构”的话题又引热议。从提高群众环境幸福感出发,跨区域环保机构与大气污染防治的任务息息相关,肩负着打好今冬明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的使命。

白露至,秋意浓。大气污染的话题一直是近几年来中国北方秋冬季节的“流量担当”,主管部门对此决然不敢轻以待之。

在9月5日召开的环保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第4次全体会议上,关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保部公布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时间表。

会议通稿中写道,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9月5日在北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第4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并原则同意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筹备组建工作方案。

什么是跨地区环保机构?就是指在现有中央环保机构与各省级环保机构之间,再增加一层跨越各省级行政单元的环保机构。

对于这个“京津冀及周边的跨地区环保机构”,这篇通稿中只有一百余字的描述:

李干杰指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为加快推动落实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部机关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既定任务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力争9月底前完成筹备组建和试运行,充分发挥其在今冬明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的作用。

信息虽短,其中深意却值得我们细细体会。

背景

翻看一个陌生人的朋友圈,如果发现TA的圈子中不止一次时常发布蓝天白云的照片,并配以欣喜若狂(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之心情,那么可以推断此人坐标为中国华北地区,最有可能是——北京。不吹牛的说,准确率在90%以上。

查阅环保部发布的《201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一些数据令人倍感压力。

2016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8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24.9%;25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5.1%。

简单说,达标者少,超标者众。

京津冀地区也不乐观。北京、天津加上河北省11个地级市,在这13个城市中,2016年优良天数的比例平均为56.8%。其中,北京的优良天数比例为54.1%,虽然比2015年上升了3.1个百分点,但仍然是一个刚刚过半的成绩。

情绪总需要一个出口释放,北京群众爱晒蓝天这事儿,似乎可从上面的数据中找到一些来由。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2017年7月26-27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特别点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个“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污染防治”出现在重要时间节点前夕的中央高层会议上,足以见得这项任务的特殊意义,而大气环境管理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环节,其所负使命非比寻常。

蓝天这事儿关系着大家的获得感,中央高层对大气污染防治可谓不遗余力。大气是流动的,省界间也没有“防火墙”,因而临近省份常常是“共享污染”。而不同省份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利益诉求不同,要想达成统一的环境治理目标,建立跨行政区的区域环保机构至关重要。

先例

目前,环保部下有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华北六大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分别负责各自监管区域的环境执法督查工作。针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也已经建立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目前已召开过10次会议。

然而,六大环保督查中心属于环保部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编制,负责督政和执法督察,以及环保委托的有关事项,不具有直接的行政管理职能。而联席会议制度,属于临时性的协调议事机制,不属于常设机构。此次这个“京津冀及周边的跨地区环保机构”,可能拥有管理职权、法定授权和实体性机构安排,显然将不同于前两者,承担起区域协调和一些管理的重任。

如何不同?我们看下国际经验。1943年著名的“洛杉矶烟雾”事件之后,美国洛杉矶政府下定决心根治雾霾。其中一大卓有成效的措施就是成立跨区域的空气质量管理机构。1977年,由洛杉矶市、橙县、河滨县和和圣伯纳蒂诺县的部分地区联合成立了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SCAQMD),职能是负责制定区域空气质量管理规划和政策,对区内企业和固定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统一监管。类似这样的强势区域环保机构在法国、韩国等也比较通行,它们分片管理全国各个地方,拥有一些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实施项目的职能。

我国的“跨地区环保机构”如何定位赋职?2017年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

会议指出,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要围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理顺整合大气环境管理职责,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推动形成区域环境治理新格局。

又是短短的一百余字,微微撩动了一下这个跨地区机构的神秘面纱。试点设立区域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作重点是解决大气环境问题,主要职能涉及规划、标准、环评、监测与执法,目标导向是在大气环境管理领域,理顺整合管理职责,深化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形成区域环境治理新格局。

实现

8月31日到9月5日,6天时间里,李干杰部长主持召开了2次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相关的会议。

8月31日,环保部在北京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六个配套方案。从其中的“综合治理”四个字,不难解读这次“1+6”组合拳式的攻坚行动全盘统筹与协同共进的大思路。

相应的,协同发展少不了一个牵头机构的统筹规划,国家的环保意志少不了一个“传动机构”的执行落实。因此,《方案》和此次9月5日会议上都提到了“京津冀及周边的跨地区环保机构”,并释放了一个重磅信息:此机构要在9月底前完成筹备组建和试运行,充分发挥其在今冬明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的作用。

20余天已指日可待,对于这个新机构,我们充满期许,毕竟蓝天事关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