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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国家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 利好下游用户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08-31 07: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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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国家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 利好下游用户8月30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将非居民

8月30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将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1元,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这是自2015年11月以来国家首次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降价将显著利好下游用气企业,有效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推动天然气清洁能源推广利用,助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通知》明确,国家根据天然气管道定价成本监审结果下调管道运输价格,结合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决定下调非居民用气门站基准价格。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了解到,此次基准门站价格下调0.1元/立方米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管输价格的下调,根据今年上半年对天然气跨省管道的定价成本监审结果进行调整;另一部分是根据财政部今年5月将天然气的增值税税率由13%降低至11%的政策,对终端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按照全国平均门站价格在1.7-1.8元/立方米水平计算,降低0.1元相当于降价幅度在5%-6%。

具体调整后的各省(区、市)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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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基准门站价格调整后,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供应各地的门站价格原则上同步等额降低。《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基准门站价格降低和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下调对终端销售环节的影响,以及加强省内输配价格监管等因素,尽快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门站价格下调将显著利好下游用气企业。国家发改委表示,按政府管理价格的非居民用气量约700亿立方米测算,0.1元/立方米的降价每年将直接减轻下游工业、发电、集中供热、出租车以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气行业企业负担70亿元左右。

对于居民用气价格,国家发改委表示,我国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此次非居民用气价格下调后,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仍存在一定价差,因此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总体不作调整。

受益于环保政策推动下的“煤改气”落地,今年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呈现旺盛的上升势头。发改委数据显示,2017年1-7月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为1323亿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16.2%,是2014年以来首次重回两位数增幅;其中,6月、7月消费量同比增幅均超过20%。

消费量的快速增长也为今年冬季用气高峰期的供应保障带来较大压力。此次非居民门站价格下调,在为下游带来价格红利的同时,也针对今冬的供应保障作出了相关安排。《通知》要求,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加大上游勘探开发力度,提早确定冬季进口资源,加快推进储运设施建设,解决管输能力瓶颈问题,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通知》的发布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力推天然气成为我国主体能源之一的政策导向。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表示,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逐渐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清洁能源系统的主体能源之一,是我国能源政策的重要方面,此次通过成本监审降低天然气跨省管输价格,进而降低终端用气价格,为扩大天然气利用提供了重要抓手。

《通知》还对推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提出了进一步要求。《通知》明确,“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和用户积极进入天然气交易平台交易,所有进入上海、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天然气价格由市场形成”。相比此前“由供需双方在价格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开交易形成具体价格”的表述,《通知》在扩大市场交易方面更进一步,不再对通过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价格有价格政策限制,而是“完全由市场交易形成”。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付少华表示,这意味着交易中心交易的气价不受门站指导价的限制,价格已经完全放开。在跨省管道运输价格已经确定、部分管道企业已开始对第三方公平准入的情况下,交易中心市场化交易的基础在逐步确立。

他表示,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自试运行以来,一直致力于推进天然气公开透明交易,创新交易模式,发现公允市场价格,反映真实的市场供需关系。截至2017年7月末,交易中心已完成天然气交易217.1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34倍。今年以来,交易中心还积极创新并推出多场专场天然气竞价交易,通过竞价形成了公平的价格,为买卖双方发现潜在客户和市场机会提供了新的渠道。

据了解,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30日举行了首次管道气专场竞价交易。交易挂牌方为上海市天然气管网公司,下气点为上海市内门站,中石油、中石化参与了竞价,最终成交3笔共800万立方米,成交均价为1.9元/立方米,低于此次调整后的上海市门站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