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煤炭去产能完成“十三五”五成任务
煤炭去产能完成“十三五”五成任务近日,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煤炭钢铁去产能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
近日,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煤炭钢铁去产能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重点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统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短期和长期、减法和加法、供给和需求的关系,推动煤炭钢铁去产能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整体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煤炭去产能工作继续深入推进,经过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上半年共退出煤炭产能1.11亿吨,完成全年任务的74%。加上去年的2.9亿吨,累计退出煤炭产能超过4亿吨,占“十三五”8亿吨目标任务的50%。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近期表示,伴随煤炭去产能的不断深入,积极成效正在逐步显现,突出表现在:一是企业经营状况明显好转。今年前6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利润总额1474.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403.1亿元。二是行业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煤矿违规新增产能基本未再发生,违法违规建设和超能力生产得到有效遏制,煤炭市场秩序得到有力规范。三是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落后产能加快退出,优质产能加快释放,资源开采和供应逐步向资源赋存条件好、开采成本低、安全保障程度高的晋陕蒙等地区集中,产业持续优化升级。四是经济社会风险逐步缓解。煤炭企业资产状况呈现好转,一些不良或潜在不良资产转为优良,融资能力明显增强,银行欠债、客户欠款、工人欠薪、社保欠费、安全欠账、技改创新投入不足等矛盾和问题明显缓解。
钢铁方面,2016年年末,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家发改委研究提出了2017年钢铁去产能工作思路。报经国务院同意,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和钢铁去产能实施方案。与有关方面反复衔接,确定年度目标任务,部署安排重点工作。
今年以来,钢铁去产能、取缔“地条钢”进展顺利。《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再压减钢铁产能5000万吨左右。2017年全国共有天津、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四川、云南、新疆12个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安排了粗钢压减计划。截至5月底,全国累计压减粗钢产能已占全年目标任务的85%左右,全国已有广东、四川、云南3个省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取缔了存在的“地条钢”企业。
“下一步,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清理整顿违法违规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指导和督促相关地区按期完成全年粗钢压减任务,彻底取缔‘地条钢’。”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