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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矿产资源规划:煤炭产量稳定在10亿吨左右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08-24 09: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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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矿产资源规划:煤炭产量稳定在10亿吨左右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对外发布的《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显示,截至2015年底,山西省煤炭保有资源储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对外发布的《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显示,截至2015年底,山西省煤炭保有资源储量2709亿吨。全省含煤面积达6.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39.57%。煤炭的种类有褐煤、烟煤、无烟煤。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探矿权125个,其中煤炭50个。

《规划》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提出的目标为,煤炭产量稳定在10亿吨左右,对部分特殊煤种和稀缺煤种(主焦煤和无烟煤)进行战略储备,战略储备矿产地数量为8处左右。

《规划》表示,山西省拥有国家规划煤炭矿区29个,其中煤炭矿区18个,分别为:大同矿区、轩岗矿区、岚县矿区、平朔矿区、朔南矿区、河保偏矿区、西山矿区、东山矿区、霍东矿区、霍州矿区、离柳矿区、乡宁矿区、晋城矿区、潞安矿区、阳泉矿区、汾西矿区、石隰矿区、武夏矿区。

在煤炭基地建设方面着重建设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结合区域煤质和煤层赋存特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煤电产业优化升级,加大一次能源转化力度和电力为主的二次能源输出力度。集约化发展大型坑口电站,扩大晋电外送规模。晋北基地依托动力煤优势,重点加快煤电一体化进程,坚持煤基清洁能源和煤基高端石化产业两大发展方向;晋中基地加大炼焦煤保护性开采力度,依托炼焦煤优势,利用洗中煤、煤泥、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推进低热值煤电厂建设,形成煤电铝材产业链;晋东基地实施无烟煤保护性开采政策,依托无烟煤、动力煤优势,重点推进以动力煤为主煤电一体化。

同时,深化煤炭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严控总量、优化存量、清洁利用”的思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严格控制高硫、高灰劣质煤生产和消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规划期内,前三年除符合减量置换要求的项目外,停止审批煤炭划定矿区范围,严格审批煤炭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申请,未经项目核准(产能核增),不予受理采矿权新立和变更扩大生产规模申请;后两年结合产能过剩化解效果和市场情况,有序新立采矿权。

围绕大型煤电基地和现代煤化工项目,重点保障3个国家级煤炭基地建设,保持合理开发强度;积极推进大型煤炭集团建设,加快推进煤炭企业由大而全向大而强转变,完善煤炭资源、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高效配置,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减沉开采、控制开采等技术,大力推进绿色开采,促进煤炭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推进煤炭资源从燃料向原料与燃料并重转变,促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加大煤炭洗选比重,加大煤矸石、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的力度,逐步实现煤炭利用近零排放。

此外,要调整开发利用方向。推动绿色开采,根据资源赋存条件选择先进高效的开采技术,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坚持采气、采煤一体化,在沁水、河东、霍西、西山、宁武煤田等主要煤层气分布区,必须对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综合开采。推进煤系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煤系高岭土、耐火粘土、铝土矿、硫铁矿、锂、镓等共伴生矿综合利用,提高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有序发展煤化工产业,重点推动煤基合成精细化学品项目和煤制甲醇、硝铵等多联产项目,实现煤炭资源的就地转化,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规划》提出,山西省共划分出重点勘查区55个,其中煤炭18个::大同、平朔、朔南、轩岗、河保偏、岚县、西山古交、东山、汾西、霍东、霍州、离柳、乡宁、石隰、晋城、潞安、阳泉、武夏。

规划期间,全省共划定重点矿区51个,其中煤炭18个:大同、平朔、朔南、轩岗、岚县、河保偏、离柳、石隰、乡宁、西山古交、东山、汾西、霍州、霍东、阳泉、武夏、潞安、晋城。

《规划》要求,应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提升资源保护能力。矿产资源保护与储备应依据矿种和矿产地进行区分,保护与储备的矿种为特殊煤种和稀缺煤种(肥煤、焦煤、瘦煤和无烟煤)。

针对特殊煤种和稀缺煤种,规划期内山西省共划定8处资源储备区,包括:保德白家沟西、柳林宋家垣、柳林石盘西、石楼县罗村、古交狐偃山、文水县开栅、沁源县庄儿上、长治河神庙。

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资源开采总量。对于煤炭等产能过剩类资源,对开采总量进行调控。鼓励开采国内、省内急缺的矿产,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有序发展建材产业,严格行业准入,规范开采砂石等资源,提高规模化与集约化水平。

具体到煤炭方面,将限制开采高硫煤、高灰煤、低发热量煤等矿产,对稀缺煤种进行保护性开采。继续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加大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到2020年,全省原煤产量稳定在10亿吨左右。

同时要严格矿产开发准入条件,新建矿山要严格执行矿山开采最低规模要求,煤炭不得低于120万吨/年。

大力调整和优化矿山规模结构,坚持“节约化、基地化”发展,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继续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减少全省煤炭矿井个数。优化产能结构,形成大企业集团为主体的产业格局。到2020年,全省煤炭矿井个数控制在900个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