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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司长解读能源发展改革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07-24 11: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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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司长解读能源发展改革国家能源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综合司司长袁民、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梁昌新、发展规划司副司长李福龙、石油天然气司副司长李英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朱明、市场

  国家能源局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综合司司长袁民、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梁昌新、发展规划司副司长李福龙、石油天然气司副司长李英华、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朱明、市场监管司副司长赵国宏出席,并介绍相关情况。

  能源行业效益分化,煤电行业因成本上涨出现亏损

  上半年,我国经济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能源消费增速比去年同期明显回升,增长动力持续转换,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转型步伐加快,发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六个特点:

  第一、能源消费总体回暖。

  第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第三、能源需求增长的新旧动能持续转换。

  第四、能源供给不断改善。

  第五、能源供需总体宽松。

  第六、能源行业效益分化。由于价格回升,大家都知道煤炭上下游行业效益出现分化。1-5月,全国煤炭开采洗选业盈利1233亿元,企业经营效益改善,煤电行业因成本上涨出现亏损。国内油气开采业前5个月盈利213亿元,炼化行业盈利937亿元。

  下半年能源供应仍较宽松

  下半年能源走势预计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能源消费总体保持增长态势。分品种看,煤炭、石油需求平稳,天然气需求增长较快,电力继续保持增长。二是清洁低碳能源比重上升。在各地加快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加快发展清洁低碳能源等措施推动下,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能源供应平稳有序,供需总体平衡且偏宽松。全年计划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淘汰停建缓建煤电机组5000万千瓦。综合考虑现有产能产量、国际能源价格和进口等因素,预计下半年能源供应仍较宽松。

  《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已印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构建能源革命框架体系,近日联合印发《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国能源体制革命的战略背景、战略思路、战略任务,并提出十大重点行动。

  《行动计划》总结了我国能源体制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从市场结构、市场体系、政府职能、法律体系等4个方面,分析当前能源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并展望了2030年我国能源体制革命面临的新形势。 《行动计划》明确能源体制革命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创新能源科学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供体制保障。

  《行动计划》明确能源体制革命的总目标是:构建现代能源市场体系,推进国家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能源领域的活力、创造力,提高能源生产力,让能源发展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为确保总目标的实现,提出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要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是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原则,三是要坚持系统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四是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保障民生相结合的原则。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能源企业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提出的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创新能源科学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的战略思想,《行动计划》布局了四大类共14项主要任务。

  一是构建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重点提出5项任务:⑴健全能源市场结构,发挥国有经济在能源领域的主导作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能源企业,培育新型市场主体;⑵推进垄断环节改革,推进油气管网与销售业务分离、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实行能源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公平开放;⑶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培育功能完善、规范运营的能源市场交易机构,加快建立和完善能源市场交易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⑷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废除妨碍能源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推广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确定能源项目投资经营主体;⑸健全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是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重点提出2项任务:⑴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⑵科学核定自然垄断环节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电网、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

  统筹能源管理体制改革

  三是创新能源科学管理模式,重点提出5项任务:⑴加强战略规划引领,加强能源重大问题战略谋划,做好能源规划、年度计划及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⑵完善宏观政策配套机制,完善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产业政策和投融资机制,健全能源矿业资源管理机制,完善政府对能源科研的支持机制,完善国际合作协调服务机制;⑶创新能源监管体系,统筹能源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能源监管职责,建立现代能源监管框架;⑷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能源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能源市场主体行为的动态监管,加强监管能力建设;⑸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和完善能源行业协会自律、协调、监督、服务的功能,发挥第三方机构专业化服务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重点提出2项任务:⑴健全能源法律体系,建立以能源法为基础和统领,以煤炭法、电力法、石油天然气法等为主干,以能源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为配套和补充,以标准和规范为技术支撑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不同层级能源管理和监管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公布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法履行职能。

  推进核电体制改革

  为抓好《行动计划》任务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明确了第一阶段(2017-2018年)十大重点行动:一是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二是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三是完善煤炭市场体系,四是健全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五是推进核电体制改革,六是加快“互联网+”智慧能源体制创新试点示范,七是构建新时期能源技术装备创新发展机制,八是加快电能替代体制机制创新,九是创新能源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十是完善能源法律体系。

  第一阶段后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及时评估总结,提出第二阶段(2019-2020年)重点行动,滚动实施,直至完成2030年战略目标。

  天然气结构性矛盾制约投资积极性和改革的市场化进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意见》出台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能源革命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能源发展战略和“十三五”规划的具体举措。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2013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年均增速约16%。但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际油价大幅下跌、气价机制尚未理顺等因素影响,天然气消费增速出现阶段性放缓,2013-2015年年均增速仅7%左右。出现上述情况既有外部发展环境问题,也是天然气产业尤其是天然气利用领域存在结构性矛盾的集中体现,主要包括:发展定位不明确、体制机制不完善、鼓励政策不配套、基础设施存在短板等诸多问题。这些结构性矛盾已经在一定时期内制约天然气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和行业改革的市场化进程,成为影响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的重要因素,亟需尽快解决和完善。为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13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

  培育天然气成为主体能源之一

  二、天然气利用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力争达到10%左右,地下储气库形成有效工作气量148亿立方米。到2030年,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左右,地下储气库形成有效工作气量350亿立方米以上。

  《意见》主要立足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运输四大领域,提出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重点任务。城镇燃气领域加快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快速提高城镇居民燃气供应水平。集中打通天然气利用“最后一公里”,鼓励多种主体参与,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全面提高天然气通达能力。天然气发电领域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探索互联网+、能源智能微网等新模式。鼓励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开展可再生能源与天然气结合的多能互补项目示范。有序、适度发展热电联产燃气电站。在工业燃料升级领域,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点开展20蒸吨及以下燃煤燃油工业锅炉、窑炉的天然气替代。支持用户对管道气、CNG、LNG等气源做市场化选择。在交通燃料升级领域,重点发展公交出租、长途重卡、环卫、场区、港区、景点等作业和摆渡车辆,以及内河、沿海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和作业船舶,完善加气站、加注站布局规划,加快建设。

  深化气价改革

  三、《意见》配套的保障措施。为推进天然气在上述四大领域的利用,13部委密切协作,系统完善了推进天然气利用的配套政策。具体来说,政策的发力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环境保护硬约束。划定并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严控交通领域污染排放,切实落实环保“党政同责”,将民用和工业燃料“煤改气”等纳入考核内容。深化气价改革。推进非民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气定价机制。加强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监管,推行成本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增设供气输配环节,提高供气成本

  促进天然气市场体系建设。压缩天然气供应中间环节,减少供气层级。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和用户,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增设供气输配环节,提高供气成本。对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或不需要提供输配服务的加价,要立即取消。各地在项目核准时,对省内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要认真充分论证,对增设不必要中间环节的管道项目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新建管道“拦截收费”现象。建立用户自主选择资源和供气路径的机制,用户自主选择资源方和供气路径的,应当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天然气和燃气发展等专项规划,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统筹协调并给予支持。

  探索天然气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或专项试点

  完善产业政策。加快清理和修改不适合新形势和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快天然气计量、天然气车船制造规范、LNG陆路内河储配、加气(注)站安全防护和安全距离等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强化天然气设施用地保障,各省(区、市)应将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加气(注)站项目布局纳入能源及相关行业规划,并做好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规划的衔接。推进试点示范。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试点,探索推进一批可持续、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包括天然气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或专项试点、LNG接收站第三方开放试点、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等。

  此外,我们还从强化财政和投融资支持、加大科技创新等领域配套了相关的支持政策。扩大天然气利用的基础是要加强资源供应保障,我们进一步从加强勘探开发和投资多元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网的互联互通、建立综合储气调峰和应急保障体系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任务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