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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省环境保护督察 组交办典型案件的情况通报(第六批)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07-20 17: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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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省环境保护督察 组交办典型案件的情况通报(第六批)截至12月20日,临汾市政府接到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环境信访问题395件,其中,来电举报29

截至12月20日,临汾市政府接到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环境信访问题395件,其中,来电举报296件、来信举报12件、省督察组明察暗访发现线索87件。目前已对354件问题进行了查处和反馈,累计罚款598.2万元,行政拘留6人。共问责处理167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9人,党内警告22人,行政撤职1人,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记过8人,行政警告37人,诫勉谈话63人,书面检查7人,约谈19人。现将第六批15件环境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襄汾县供热公司废气长期超标排放,擅自长期停运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问题

  (一)问题情况

  襄汾县尧舜馗热力有限公司承担县城供热任务,2台40吨锅炉采用落后的麻石水磨脱硫除尘方式,未进行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投产以来废气长期超标排放;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现场检查脱硫塔底部脱硫后废液PH值为5,基本无脱硫效果;擅自长期停运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且至今未验收。

  (二)调查处理情况

  襄汾县环保局给予县尧舜馗热力公司17万元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脱硫设施已恢复正常运行。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公司生产副厂长刘学文、带班班长马长生实施行政拘留。县环保局将监督该公司在12月31日前更换在线监测设备,尽快进行验收;监督该公司在供暖季结束后,立即实施脱硫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县环保局对环境监察一中队中队长董世昌进行诫勉谈话;县住建局对河东供热协调办公室主任王俊雷进行诫勉谈话。

  二、襄汾县亚新集团中升钢铁公司长期超标排放,渣场未按规范建设等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烧结工序处于停产状态,在线监控设施从2014年投产以来长期未验收,调阅数据时发现存在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超标现象,尤其是今年5月至8月多次出现二氧化硫严重超标现象;渣场未按规范建设;球团工序未建设脱硫设施,长期超标排放。

  (二)调查处理情况

  襄汾县环保局给予中升钢铁公司27万元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已停止球团竖炉生产,并递交烧结工序在线监控设施验收申请,县环保局将尽快组织进行验收,并严格监督该公司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球团工序脱硫除尘设施和渣场规范化建设。因该公司处于全面停产状态,县环保局将在该公司恢复生产后立即组织监测,对其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和严格监管。

  按照有关规定,县环保局对环境监察三中队中队长王孟威进行诫勉谈话。

  三、襄汾县万鑫达焦化公司超标排放等环境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3#焦炉完成脱硫设施提标改造,废气在线监控设施从烟囱移向新排放口,未进行验收;调试期间部分时段未经脱硫设施从原烟囱直接排放,在线监控无法监测;1#、2#焦炉未完成脱硫提标改造,超标排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产限排不到位。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万鑫达焦化公司3#焦炉在线监控未验收问题,襄汾县环保局给予5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该公司已递交验收申请,县环保局将监督其尽快完成验收;针对原烟囱在线监控系统移走未新安装问题,该公司已签订购货合同,县环保局将监督其在12月31日前完成安装,并尽快验收;针对该公司1#、2#焦炉未完成提标改造,超标排污行为,市环保局给予20万元处罚,县环保局将监督其在2017年1月15日前完成提标改造并正常运行。

  四、乡宁县宏强焦化一公司超标排放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脱硫改造后在线监控设施未验收,烟气颗粒物超标排放。原烟囱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流量装置损坏,运营商建议更换但未更换。

  (二)调查处理情况

  乡宁县环保局给予宏强焦化公司20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流量计已签订购货合同,到货后立即进行更换。县环保局将监督该公司在12月25日前完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县环保局给予环境监察大队西坡中队中队长闫国珍行政警告处分。

  五、乡宁县供热公司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无石膏去向记录;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备用渣场;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点位未经环保部门确认,现安装位置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在线监控设施存在逾期未验收违法行为。

  (二)调查处理情况

  乡宁县环保局给予县供热公司15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已向市环保局递交点位确认申请,经确认后立即规范安装,尽快完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县环保局将监督该公司认真做好石膏去向记录,并严格按环评要求建设备用渣场。按照有关规定,县公用事业局给予环境设施股股长赵智家行政警告处分。

  六、乡宁县九成焦化公司严重环境违法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尾部烟气脱硫设施正在施工,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且未验收,精脱硫设施未运行,烟气二氧化硫排放不处理直接排放,废水在线监控设施未验收,废水处理生化池运行故障,废水COD、氮氧化物排放超标。

  (二)调查处理情况

  乡宁县环保局给予九成焦化公司107.3847万元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县公安局对该公司生产副经理崔俊义、脱硫车间工人高云珍实施行政拘留。乡宁县委、县政府制订整改方案,责成电力公司于12月18日停止该公司生产供电,实施停产整改。按照有关规定,县监察局给予县环保局副局长王将科行政警告处分,县环保局给予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杨希斌行政警告处分。

  七、乡宁县山西永昌源煤气焦化公司环境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脱硫改造后在线监控设施未验收,废气颗粒物超标排放,现场检查发现废水生化站运行不正常。

  (二)调查处理情况

  乡宁县环保局给予永昌源焦化公司17.70783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县环保局将监督该公司在12月25日前完成在线监控系统验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县环保局给予环境监察大队管头中队中队长文向成行政警告处分。

  八、曲沃县立恒钢铁公司超标排放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提标改造后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控设施刚安装,尚未验收;氮氧化物超标排放;渣场挡风抑尘网正在安装,尚未完成。

  (二)调查处理情况

  曲沃县环保局给予立恒钢铁公司15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已递交验收申请,并加派人员,加快挡风抑尘设施建设进度。县环保局将监督其在12月23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在2017年1月15日前完成挡风抑尘网建设。

  九、山西通才工贸公司渣场环境问题

  (一)问题情况

  该公司料场堆放高度超出挡风抑尘网高度。

  (二)调查处理情况

  曲沃县环保局给予通才工贸公司5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已按要求降低料堆堆放高度。

  十、大宁供水公司于家湾水源井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

  (一)问题情况

  大宁县供水公司于家湾水源井周边环境脏乱差,存在大量建筑垃圾,值班室无人现场值守,值班记录空白,区间道路未硬化。

  (二)调查处理情况

  大宁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整治。拆除了水源井周边的旱厕,清理了堆存的建筑垃圾并全部新土覆盖,脏乱差问题得到彻底整治;在水源地周边设置了隔离网、警示牌,增加了4个摄像头并严格实施巡查管理,有效整改了值守不到位问题;对未硬化的道路进行平整压实,在天气转暖后立即施工,2017年3月底前彻底完成硬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县住建局给予大宁供水公司经理任太玉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一、蒲县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一)问题情况

  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消毒设施闲置。

  (二)调查处理情况

  蒲县环保局给予华胜煤业公司19.8228万元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该公司对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氧化氯发生器进行修复,消毒设施已恢复正常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山西蒲县华胜煤业公司(国有企业)给予该公司污水处理厂厂长杨峰行政记过处分,蒲县环保局责令乔家湾环境监察中队监察员曹勍做出书面检查,并全局通报批评。

  十二、翼城县众和矿业场地内已取缔的选煤厂环境问题

  (一)问题情况

  翼城县众和矿业原料场地内存在另一家已取缔的选煤厂,该厂已停产断电,但主要生产设施未拆除,取缔措施不到位。

  (二)调查处理情况

  翼城县组织南梁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该洗煤厂遗留的生产设施进行彻底拆除,并责成镇政府及环保部门加强监管,杜绝死灰复燃。按照有关规定,南梁镇党委对镇政府包村干部刘立强进行约谈,对冯史村村委主任薛胜进行诫勉谈话并全镇通报。

  十三、群众反映土门镇南社村万路通路口存放矸石和洗车场乱排污水问题

  (一)问题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为土门镇南社村村民蒋志刚存放的煤矸石和其经营的洗车场,存在粉尘和废水污染现象。

  (二)调查处理情况

  土门镇政府责成蒋志刚立即清理倾倒的煤矸石,覆盖黄土恢复地貌。责令立即停止洗车场作业,对所排污水进行清理整治,规划设计完善排水设施。土门镇南社村党委对蒋志刚进行了批评教育。

  十四、群众反映尧都区县底镇埝下村北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问题

  (一)问题情况

  经查,埝下村北确实有生活垃圾存放,虽3天清理一次,但存放期间有污染现象。

  (二)调查处理情况

  县底镇镇政府责令埝下村立即对该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将清理周期改为两天一次,责成专人负责监管,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县底镇镇政府对埝下村党支部书记何香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十五、群众反映尧都区城北贾村广场、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面耕地内每天7:30左右焚烧垃圾问题

  (一)问题情况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焚烧点位于屯里镇贾村广场以南,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东,原部队炮团高墙背后,为屯里村的坟地。焚烧原因为信息学院和贾村村民倾倒的生活垃圾被其中热炉灰引燃所致。

  (二)调查处理情况

  屯里镇政府责令屯里村立即对焚烧的垃圾予以灭火,并进行了彻底清理,封堵了坟场。组织对附近学校和村民进行宣传告知,严禁在此处倾倒生活垃圾,特别是禁止倾倒热炉灰。按照有关规定,屯里镇党委对屯里村村委会主任徐银生进行了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