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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07-10 10: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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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从江苏政府获悉,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为

从江苏政府获悉,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精神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环监测﹝2016﹞107号)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以明晰事权为主线,以质量控制为保障,以强化能力为根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监测短板,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明晰事权、落实责任。依法明确各方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推进部门分工合作,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和权利。

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突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重点任务,满足环境管理和社会公众需求,统一规划监测发展目标。

科学监测、创新驱动。依靠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加强监测科研和综合分析,强化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先进装备与系统的应用,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综合集成、测管协同。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和共享,开展监测大数据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1.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配合做好72个国控站点运行维护,加强67个省控站和43个质控站的运行管理,结合各地自建站点,进一步优化全省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组建全省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提升大气复合污染物观测能力和水平,完善酸雨监测网络,深入分析区域酸雨污染特征和成因,形成国控、省控、质控为一体,覆盖全省、重点突出、功能完善的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网络。(省环保厅牵头,省气象局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筹布设地表水监测点位,设置104个国考断面,380个省考断面,10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92个入海河流监测断面(入海口监测站点)及106个城市内河监测断面;整合国土、环保、水利部门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64个地下水国考监测点位;布设31个(其中国控22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59个国控和62个省控海洋水质监测站位,保留长期开展监测的趋势科研监测断面,增补跨界河流水环境区域补偿断面。在已有36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基础上,新建、改造47个长江、淮河流域和其他重要水体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浮标站,进一步完善太湖湖体水质藻情监测体系,形成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城市内河和近岸海域为一体、人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气象局参与)

3.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形成全面到县(区、市),覆盖重点行业企业及工业园区、固废集中处置场、果蔬菜种植基地、采矿区、畜禽养殖场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土壤环境监测基础数据库,构建土壤环境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省、市两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传输、分析和评价。(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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