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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实控人金蝉脱壳被识破 被骗投资者可要求赔偿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06-23 11: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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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实控人金蝉脱壳被识破 被骗投资者可要求赔偿亿晶光电实控人荀建华采用“明质押实转让”的方法,计划分两期将其持有的20%股份,转让给深圳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勤诚达”),藏

亿晶光电实控人荀建华采用“明质押实转让”的方法,计划分两期将其持有的20%股份,转让给深圳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勤诚达”),藏在抽屉里的第二期协议直到第一期转让结束后才公布。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已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一旦公司被证实存在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实控人脱壳意图败露被查

亿晶光电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2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2017年1月12日亿晶光电公告,荀建华将所持有的8928.8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59%转让给勤诚达。对于协议中约定的第二期转让1.46亿股一事,并未对外公布,占总股本的12.41%。

对此股份转让事宜,上交所多次问询,要求亿晶光电就高溢价转让及勤诚达未来是否存在计划并购重组等计划等予以说明,而亿晶光电一直则以“由于部分问题所涉及的事项需进一步核实完善,公司目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多次延期回复,始终不承认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化。

直到5月26日,亿晶光电才发布公告称,荀建华早在1月10日便签署协议,将2.35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转让给勤诚达投资,转让价款为30亿元。荀建华承认身为董事长和总经理,受到公司法对于董监高人员可转让股份比例的限制,一时无法一次性转让高达20%的上市公司股份,于是就有了先转让7.59%,再以质押12.41%的方式规避有关规则。

根据目前已有信息,大众证券报“大众维权易”栏目将启动亿晶光电索赔预征集活动。凡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6月20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且2017年6月20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报名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账号“大众证券报”进行在线登记,或发邮件至dzzqwqe@126.com,邮件中需写明索赔股票名称、股东姓名和联系电话。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说“如果将来证监会认定亿晶光电及相关责任人未合法披露信息,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勤诚达溢价收购是否继续

亿晶光电2016年12月26日停牌前收盘价为7.43元/股,2017年1月13日复牌后,开盘从涨停8.17元/股一路下跌,当日收盘时报7.54元/股。之后股价震荡下行,5月24日,创下近年来新低4.85元/股。股价的持续下跌,除了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惨重,也让外界更加难以理解勤诚达当初高价收购意图。

早在第一期转让方案公布时,上交所就发出了问询函。按亿晶光电停牌前股价为7.43元/股,本次转让8928.8万股的转让款为15亿元,每股转让价格为16.80元。上交所要求交易双方补充披露本次股权转让的商业目的,结合公司股价说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合理性。对此,荀建华的解释是,希望在此次股权转让中获取资金支付对上市公司的现金补偿。勤诚达则是看好光伏行业的良好发展趋势,并希望借此契机,正式进入A股市场。

荀建华所说的补偿要追溯到2009年,亿晶光电借壳海通集团实现A股上市,当时身为常州亿晶实际控制人荀建华由此成为了海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直到2011年底,这桩借壳交易实施完毕,2011年12月30日,海通集团正式更名为亿晶光电。

荀建华等人对亿晶光电2010年-2013年的业绩做出了高额承诺,但除了2010年外,其余数年的业绩承诺均未能实现。2013年-2015年度利润分配中,荀建华放弃参与亿晶光电利润分配累计金额7123.76万元。荀建华承诺,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部分,即6.95亿元。而这6.95亿元便是此次勤诚达投资受让其股权后的部分受让款。

已经被立案调查,是否会影响后续的转让呢?截止发稿前,记者未联系上交易双方负责人。王智斌认为“立案调查并不会对股权转让构成直接的法律障碍,但我估计,也未必会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