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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系列)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06-17 09: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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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系列)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暨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暨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王德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德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所担任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专门委员会所有职务及其他一切职务。辞职后,王德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德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王德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王德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职务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7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或"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5.470,-0.02,-0.36%)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鑫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斯维")拟用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环镇北路178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位于江阴市新桥镇博园路1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位于苏州市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平江路88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厂房设备为海润光伏向北方国际(25.550,0.28,1.11%)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申请的人民币5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同时该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鑫辉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

本议案详见2017年6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通榆吉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通榆吉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榆吉辉")成立于2016年08月10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发电及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太阳能硅片、电池片、组件的研发及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及系统的集成、销售;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光伏发电技术的研发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榆吉辉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0 元人民币,净资产 0元人民币,2017年1-3月净利润为 0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通榆吉辉。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通榆吉辉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察哈尔右翼后旗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察哈尔右翼后旗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右翼后旗奥特斯维")成立于2014年02月18日,由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风光互补发电、电力设施、高新技术、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相关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安装、调试、运行和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右翼后旗奥特斯维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90,564 元人民币,净资产13,234 元人民币,2017年1-3月净利润为 -222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右翼后旗奥特斯维。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右翼后旗奥特斯维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阿拉善左旗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阿拉善左旗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善左旗奥特斯维")成立于2014年02月19日,由公司投资设立,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阿拉善左旗奥特斯维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16,376 元人民币,净资产340,810元人民币,2017年1-3月净利润为-232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因公司经营策略变化,同时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决定注销阿拉善左旗奥特斯维。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开展对阿拉善左旗奥特斯维的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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