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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新能源网
时间:2017-06-14 09: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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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印发《江西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将以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主题,持续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印发《江西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将以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主题,持续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太阳能光电、光热、地热能和空气源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合理应用城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比达到6%以上。

发展目标一是新建建筑100%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逐步提升能效水平。二是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绿色建筑比例。三是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四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合理应用。五是大力推进建筑产业化,实现绿色施工转型。六是提高建材推广应用。

主要任务一是推进新建建筑能效提升。稳步提高能效标准、完善监管体系、全面实施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积极试点适用于江西的低能耗和被动。二是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深入既有建筑技术研究、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培育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三是促进绿色建筑全面发展。落实绿色建筑强制措施、鼓励绿色建筑区域示范、加大绿色建筑关键技术和适宜技术的研究与示范、强化绿色发展整体规划、开展城市环境课题研究。四是加大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应用研究、进行可再生能源规划、统筹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五是推动装配式建筑。分类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创新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六是培育绿色建材产业。推广绿色建材、推行建筑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级利用、规范建筑拆除管理。七是探索推进农村建筑节能。推动绿色农房建设、推动绿色建材下乡、开展农村公益性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作。

江西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我省城乡建设模式转变和建筑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以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主题,持续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编制本专项规划。

本规划是“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江西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1.建筑节能深入推进

新建建筑节能比重逐年提升。“十二五”期间,江西省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100%,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98.5%。南昌市和新余市分别在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中执行更高的节能标准。因地制宜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以建筑门窗改造、建筑遮阳为重点,在上饶、赣州、宜春等市县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122.23万㎡。公共建筑节能稳步推进。建立江西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新余、南昌、九江3个试点市级平台建设工作已启动。南昌大学等5所院校节约型示范校园建成。

2、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突破。2015年11月3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以江西省第217号政府令颁布。监管体系得到加强。江西省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全省节能减排专项检查考核、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将绿色建筑作为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示范区考核的重要指标。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南昌市、新余市、九江市、鹰潭市、赣州市先后成立了管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专门科室。各级主管部门严格建设工程设计、图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监管,定期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标准体系日益完善。出台了《江西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江西省绿色医院评价标准》、《江西省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和《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培训宣传力度逐步加大。江西省先后举办了2012年和2014年第二届、第三届世界低碳与生态经济大会暨技术博览会。召开绿色建筑发展新闻发布会,组织绿色建筑发展宣贯培训活动。

3、绿色建筑加快推进

绿色建筑行动取得成效。“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有115项工程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达到1525.57万㎡。其中三星级6项,建筑面积59.54万㎡。二星级13项,建筑面积174.38万㎡;促进绿色建筑政策密集出台。省住建厅和发改委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南昌市、新余市、赣州市等地相继出台《南昌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新余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赣州巿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标识评价管理工作日益完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了绿色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规范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组建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绿色建材推广提上议事日程。2013年11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成立了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协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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