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证监局、保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证监局、保监局、扶贫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林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了《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前言
21世纪是绿色世纪。林业产业是绿色产业,是规模最大的绿色经济体。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力推动下,我国林业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由2001年的4090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5.94万亿元,15年增长了13.5倍,成为世界上林业产业发展最快的国家和世界林产品生产、贸易、消费第一大国,对7亿多农村人口脱贫致富做出了重大贡献,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出了最生动的诠释。
林业产业既是传统产业,又是朝阳产业;既是基础产业,又是富民产业;既是生物产业,又是碳汇产业。林业产业以其基础性、循环性、碳汇性、多样性的特点和资源可再生、产品可降解的优势,以及涵盖范围广、就业容量大、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的发展潜力,受到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高度重视。世界银行提出,要高度重视林业的扶贫、提供生态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和财富、应对气候变化、传承文化等五大功能,并将其列为重点投资领域;芬兰、德国、瑞典、新西兰等发达国家的林业产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发展中国家更是把林业产业列为增加就业和减少贫困的重要途径。据联合国提供的数据,全球有超过16亿人的生存、生计、工作和增收都依赖于森林,林业为地球上的生命和人类福祉提供了多重效益。
我国拥有46.6亿亩林地、39亿亩沙地、8亿亩湿地,拥有十分丰富的生态资源、物种资源、中药材资源、景观资源,为发展森林培育、种苗花卉、木本油料、木竹加工、林产化工和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传统产业提供了重要基础和良好条件,为发展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生物制药、森林食品、森林休闲康养和生态文化等新兴产业展示了巨大潜力和美好前景。特别是林产品具有国内国际巨大的市场空间,这将成为林业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最大优势。
当前,我国林业产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十分繁重。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以期成为“十三五”时期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林业产业既是实现绿色发展的潜力所在,又是实现协调发展、共享发展的优势所在,还是推进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的重要领域,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对于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构想意义重大。我们相信,随着《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逐步落实,一定会全面开创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新局面,一定会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章 林业产业发展的特点和现状
第一节 林业产业基本特点林业产业基本特点
林业产业是主要依托森林、湿地、荒漠和生物多样性等林业资源进行生产、经营、服务的经济活动。具有基础性、循环性、碳汇性和多样性的基本特点。
1、基础性
林业产业向社会提供基础性产品和服务。木竹材、松香、栲胶、紫胶等产品作为基础性工业原材料,广泛用于建筑、造纸、家具、造船、铁路和军工等领域,是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丰富的木竹制品、经济林产品、绿化苗木、花卉、林副产品等,满足了人们生产和生活基本需要。森林、湿地等营造了良好生存、生产、发展环境,提供了经济社会必需的生态服务和公共服务。
2、循环性
林业产业以林业资源为依托,是陆地上利用太阳能生产生物量规模最大的循环经济体,森林通过光合作用,参与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吸收二氧化碳和释放氧气。木材具有可再生、可降解与可循环利用的特点,以木材为原料制成的家具、纸及纸制品等林产品使用后,其废弃物经加工可生产人造板、再生纸等产品。森林旅游业提供的景观生态资源可供人们重复循环持久享用。
3、碳汇性
森林是陆地上最大的储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对于维护地球碳平衡和保障人类生存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活立木既吸碳又储碳,培育森林就是增加碳汇能力。森林蓄积量每增加1立方米,平均可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全球陆地生态系统中储存了2.48万亿吨碳,其中1.15万亿吨碳储存在森林生态系统中,每年吸收的二氧化碳相当于全球每年化石燃料排放二氧化碳总量的1/3,我国森林植被总碳储量约为84.27亿吨。木质林产品也是重要的储碳库,可以长期固碳,林产品的加工利用是低碳产业,对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意义重大。
4、多样性
林业产业包括森林培育等第一产业、木材及林产品加工等第二产业和生态旅游等第三产业,具有多次产业组合和产业门类的多样性。林业产业涉及森林、湿地与荒漠系统和各类生物,具有景观多样性、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向社会提供了生态、物质和文化等多样化产品。林业产业经营主体涉及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家庭林场、专业大户、个体等多种组织类型,产出与人们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10万余种产品,具有产品和经营主体多样特点。森林生态系统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库、生物库和基因库,提供了生物生存的多样化环境。我国生物多样性丰富,目前有野生动植物资源4万多种。
第二节 “十二五”时期林业产业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以来,我国林业产业进入了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质量明显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增强。我国家具、地板、木门、人造板、竹材、松香以及经济林产品产量世界第一,已经成为最具影响力的世界林产品生产、贸易和消费大国。
1、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我国林业产业规模快速壮大,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林业产业区域化和专业化特征日益显现,形成了若干区域特色鲜明的林业产业集群和产业带,配套协作不断完善,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从2010年2.28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5.94万亿元,年均增幅21.11%。2011—2015年,新增造林面积2871.6万公顷;2015年,林产加工业总产值达1.15万亿元,木竹藤家具制造业产值5042亿元。中东部、两广地区成为人造板生产中心,东北地区成为森林食品和森林药材主产区,东南沿海成为花卉产业和家具制造业主要基地,西北地区成为经济林产品生产基地,西南地区成为森林旅游密集区。2015年,广东、山东林业总产值超过6000亿元,广西、福建、江苏、浙江、湖南、江西超过3000亿元,这八个省份林业产业总产值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61%。
2、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
我国林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林业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例由2010年的39∶52∶9,调整到2015年的34∶50∶16。第一产业比重逐步降低,第二产业比重保持稳定,第三产业比重快速提高,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林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品系列化、品牌化发展加快,终端消费品比重大幅提高,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规模以上林业企业大量涌现,林业企业活力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林业服务业快速发展,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
3、兴林富民成效显著
随着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完善和林业产业稳步发展,农民拥有的40多亿立方米蓄积量的林木资源财产权和1.8亿多公顷林地面积的承包经营权逐步转变为创业资本,林下经济、竹藤产业、种苗花卉等富民产业产值和产品产量稳步增长。2015年,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达到1.74亿吨,年均增长6.6%;大径竹材产量达到23.55亿根,年均增长10.5%;观赏苗木100.34亿株,切花183.60亿枝。全国直接从事竹资源培育和竹制品加工经营的农民755万人,花卉产业从业人员506万人,南方集体林区158个林业重点县的农民收入40%以上来自林业。林业产业发展对农民增收形成股权分红、劳务收入、与去外地打工相比降低生活成本等多重效应,对农民就业形成“磁吸效应”。
4、新兴产业不断涌现
林业新兴产业发展迅猛,已成为林业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森林食品、森林康养、森林碳汇、特色经济林、竹藤产业、苗木花卉、野生动植物繁育与利用、林业物联网等林业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生物质材料、生物制药等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兴起。2015年,全国森林食品种植业产值1087.74亿元;林业旅游休闲康养达到23亿人次,年均增长36.9%;实现旅游收入6758.95亿元,年均增幅达78.7%;特色经济林产品种植与采集产值1.19万亿元,其中油茶种植面积达382万公顷,年产茶油55万吨,实现产值633亿元;野生动植物繁育与利用产值551.08亿元。
5、林产品国际贸易持续增长
我国林产品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2015年,全国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1379亿美元,比2010年的938亿美元增长47%。其中出口额增长60%、进口额增长34%,出口额增长主要由木家具、纸和纸制品、胶合板、木制品、干鲜水果和坚果等消费品带动,进口额增长主要由原木、锯材、木片等木质原材料带动。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木质林产品贸易国,第一大原木、木浆和锯材进口国,第一大木家具、人造板出口国,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
第三节 “十二五”时期林业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国主要林产品产量和贸易量位居国际前列。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大而不强、资源基础不牢、产业聚集度低、创新能力不强、附加值不高和综合竞争力较弱等主要问题。
1、资源有效供给能力不足
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业产业基础支撑能力较弱。全国森林面积2.08亿公顷,覆盖率仅21.66%,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积0.15公顷,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人均森林蓄积量11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蓄积量的1/7。2015年,我国木材产品市场总消费量5.52亿立方米,其中:木质产品进口折合木材达2.67亿立方米,占总消耗量的48.37%。我国森林质量普遍偏低,全国林地利用率52%,与发达国家95%的利用率相比尚有较大差距,我国森林每公顷蓄积量89.79立方米,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9%。随着生态产品需求增长和环境意识增强,森林资源供需矛盾不断加深,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资源有效供给能力趋紧。
2、产业素质仍然不高
我国林业企业总体规模偏小,集约化程度较低,80%以上为中小企业,人均劳动生产率不到发达国家的1/6。企业人才缺乏,全国林业系统各类专业人员仅占职工总数的22.3%,并以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第一产业生产主要以家庭分散经营为主,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相对落后,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程度较低;第二产业初加工产品比重过大,趋同化严重,附加值较低,精深加工产品较少;第三产业主要以传统生产要素投入为主,科技资本和市场化机制还未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产业整体素质提升。2015年,我国林业产业第二、第三产业比重为66%,世界发达国家一般超过70%,甚至高达90%以上。我国林业产业第三产业产值所占比重仅16%,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任重道远。
3、科技创新能力有待加强
我国林业科技虽取得了多项重大成就,但与林业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总体跟进、局部并行、少数领先”的发展阶段,全国林业科技成果供给不足,制约林业产业发展。2015年林业科技进步对林业发展的贡献率48%,与全国55%和农业56%相比仍然偏低。林业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成果转化率仅55%,比发达国家低20个百分点。我国林业科技创新仍然存在科研力量分散、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创新条件与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产业转型迫切需要推进林业科技进步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4、国际贸易复杂性日益加剧
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加快,打破了原有贸易平衡,WTO制度缺陷和国际分工产业竞争导致贸易摩擦更加频繁。我国作为林产品贸易大国,正在成为国际争端的焦点。近年来,出现了美国家具案、加拿大复合地板案、欧盟胶合板反倾销案等典型纠纷,2010ᅳ2015年主要案件累计17起,涉及金额9.9亿美元。随着国际市场竞争加剧,我国林产品国际贸易将面临更多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国外林业企业在技术、管理、创新等方面的优势也给我国带来了巨大挑战与压力,我国林业企业面对的国际贸易环境和形势更加严峻。
5、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
随着人口结构变化,多年来支撑我国林业产业高速发展的人口红利开始衰减,廉价用工时代正在退出历史舞台。我国林业产业总体上仍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成本上升对林业企业带来的压力逐年增大。“十二五”期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13.1%,农民工工资年均增长12.7%;2015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同比增加了8.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报告预计,未来农民工工资涨幅将达到10%左右。面对劳动力成本逐年上升形势,林业产业发展应更加注重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科技创新、增加品牌附加值,减少劳动力成本上升带来的不利影响。
6、现代服务体系不完善
我国林业产业财政引导、金融服务、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体系尚不完善,人才服务、品牌服务不足,物流服务不够便捷有效,质量监测认证及产品标准体系不完备,对外商务服务十分缺乏,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落后,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缺乏对农民的指导和培训服务。林权抵押贷款没有实现全覆盖,森林保险仍需进一步完善,林产品期货品种少,林业担保机构不足。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缺乏,成果转化推广服务模式单一,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成果转化体系尚未有效形成。林业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易用性有待加强。林业物流智慧化、标准化和网络化不足,是阻碍林业产业发展短板。
第二章 林业产业发展的战略意义、机遇和潜力
第一节 发展林业产业的战略意义
1、发展林业产业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调动各方面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快发展林业产业有利于增加森林和湿地资源,提高森林质量,维护生物多样性,增加生存发展绿色空间和国家民族绿色财富。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可以促进可再生和可降解的木材资源利用,减少钢材、水泥等一次性资源消耗,实现绿色发展。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有利于为社会提供丰富多样的绿色生态产品,满足人们绿色物质和精神需求,实现绿色生活。发展林业产业可以破解资源瓶颈约束、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发展林业产业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国林业产业发展进入数量增速换挡、质量亟待提升的关键时期,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是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新要求,也是林业产业自身发展规律内在要求。林业产业发展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大力发展苗木花卉、林下经济、森林食品和木本油料产业,做大做强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产业,持续提供优质林产品和旅游康养服务,更好地满足人们对森林产品和休闲服务需求。大力发展林业新兴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增加产品有效供给,加速淘汰人造板、林产化工和木浆造纸等领域的落后产能。努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创新,减少低档次产品库存和积压。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3、发展林业产业是实施林业生态扶贫战略的重要途径
林业产业是极具发展潜力的绿色富民产业,具有市场空间大、产业链条长、就业容量大等优势。我国贫困地区主要分布在山区、沙区和林区,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和自然风光等资源,发展木本粮油、林下经济,开发森林旅游,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林农变股东,有利于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构想。林业产业进入门槛较低,适宜返乡农民就地创业和就业,发展林业产业可拓宽当地农民就业增收门路,实现精准脱贫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4、发展林业产业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领域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发展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和促进林业转型发展意义重大。林业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之一,涉及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生物产业、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五个领域,这就要求林业产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当前,我国林业生物能源、林业生物材料、林业生物制药等产业蓬勃兴起,竹缠绕复合材料、生物质能源多联产等产业崭露头角,生物柴油、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和生物质发电产业方兴未艾,紫杉醇、青蒿素和石斛碱等植物活性提取物产业前景广阔。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已具备了加快发展、抢占新一轮绿色产业革命制高点的条件和机遇。随着科技发展水平不断进步,林业丰富的物种资源开发潜力巨大,为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第二节 “十三五”时期林业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我国林业正处在新的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十三五”林业产业发展具备难得的有利条件和因素。
1、发展理念赋予新使命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是确立我国林业产业发展思路、发展原则和工作着力点的思想指南,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林业产业发展赋予了新使命。一是推进林业产业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二是坚持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林业多种效益、多种功能。坚持在发展产业中保护生态,在保护生态中发展产业,增强生态产品有效供给。三是加快发展林业产业促进国民经济绿色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林业产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四是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推进林业产业开放水平,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努力促进林业对外投资贸易健康发展。五是坚持共享发展,突出绿色惠民。通过发展产业提升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的服务价值,保障丰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共享绿色文明成果。
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新任务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整体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脱贫问题,为林业产业发展提出了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提高林业产业总产值,为国内生产总值翻番做贡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山区、林区和沙区,这些地区正是林业产业发展主战场,林业产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责任更大。经济林、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进入门槛较低、产业链条长、就业容量大,是最适宜农民增收致富发展的产业,林业产业精准扶贫作为更大。
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新要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十三五”期间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一条主线,是新时期新常态对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新要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和补短板,林业产业供给侧改革主要任务是补齐生态产品不足短板,大力发展森林食品、森林旅游、生物质材料能源等新兴产业,促进木材加工、人造板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淘汰低质刨花板、纤维板等过剩产能,提高装备水平、降低木材干燥等高能耗领域的能耗。加快林产品市场建设,大力发展林产品电子商务,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减少企业库存压力。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融合,降低企业金融和交易成本。
4、“互联网++”提供新模式
“互联网+林业产业”模式是林业产业以互联网为实现工具,并与之深度融合形成的新业态。“互联网+林业产业”模式通过优化生产要素、更新业务体系、重构商业模式等途径来完成经济转型和升级。在“互联网+林业产业”模式下,促进林业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联结,提高行政效率,满足企业信息需求。促进林业企业以在线理财、支付、电商小贷、众筹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衔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林业企业与用户远程操控、数据自动采集分析等平台衔接,提高产业智能化水平。搭建林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变流通方式,提高产品流通效率。促进行业树立互联网思维,不断创新林业产业发展新模式。
5、绿色消费增加新动能
绿色消费观念正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将为拉动绿色产业发展提供强劲动能。林产品来源于森林,具有健康、绿色、天然、低碳、可降解、可循环特点,完全契合绿色消费观念,具有巨大消费空间。人们追求木家具等木质林产品,木材需求进一步提升,带动速生丰产林、人造板、木材加工等行业快速发展。人们追求健康食品,带动森林食品、森林药材、经济林果等行业发展。人们追求与自然亲近,对森林旅游、生态文化产品需求上升。我国林产品消费还处于较低水平,随着消费领域不断拓展、消费结构不断改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各类林产品需求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不断推动我国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第三节 “十三五”时期林业产业发展潜力
1、森林质量提升的潜力
我国森林中幼龄林占总面积的64%,具备培育优质高效森林的天然禀赋和条件,森林质量提升潜力巨大。中幼龄林处于加快生长阶段,加大对中幼龄林抚育,延长抚育时间,经过一段时期,我国森林蓄积量就可大幅提高。人工林面积达6933万公顷,品种繁多,定向培育,集约化程度高,具有速生丰产和形成优质大径材的潜力。我国每公顷森林年均生长量4.23立方米,仅为德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林业发达国家平均值8立方米的53%;全国平均每公顷森林蓄积量不到90立方米,低于世界平均值131立方米,远低于发达国家的300多立方米。通过强化科学造林育林、加强中幼龄林抚育、精准管理等手段,改变现有森林资源粗放型经营模式,我国森林质量潜力将得到极大释放。
2、物种资源开发的潜力
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多样,森林类型繁多,物种资源丰富,很多具有药用、观赏、食用、化工等开发利用价值。喜树、印楝、杜仲、牡丹、油茶、香榧等植物开发利用已初具规模。野生动物繁育与利用、花卉、中药材、森林食品等产业蓬勃发展。2015年,野生动物繁育与加工利用产值831.90亿元,观赏植物及花卉种植产值2106.27亿元,森林药材种植和加工产值1856.61亿元,森林食品种植产值1087.74亿元。随着科技进步,将能发掘更多物种资源价值,银杏、红豆杉、石斛等资源深度开发前景广阔。
3、林产品市场拓展的潜力
林产品绿色安全、天然健康,市场拓展空间广阔。木材和木质纤维的规模化应用范围不断拓宽,不仅应用于家具、装饰、地板等传统领域,也广泛应用于房屋建筑、户内户外廊道、桥梁、工艺品、乐器、服装等新领域。竹木复合结构材料在集装箱、模板和车厢底板等领域实现大规模应用。松香广泛应用于造纸、油漆、橡胶、肥皂等行业,是必需的化工原料。植物提取物在保健、护肤等产品中的应用更加广泛。森林康养、生态旅游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森林文化产品越来越丰富。我国人均木材消耗量仅占世界均值的58%,市场提升空间巨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档次提升,林产品需求领域将快速拓展;随着电子商务发展和物流体系完善,林产品新市场将不断涌现,市场空间将不断扩大,林产品市场潜力巨大。
4、产业科技水平提升的潜力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我国林业科技具备了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的基础条件,全国林业科研机构700多家,2015年高职以上毕业生15万多名。“十二五”期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22项,科技成果4768项,授权专利3659件,建立了林业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林木种质资源库和林业科学数据库、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初步建立产学研结合的产业支撑模式。随着林业重大科技工程的实施,林业科技创新模式的建立,林业产业科技市场的驱动,林业产
业科技水平提升的空间和潜力巨大。根据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我国科技贡献率到2020年将提升7个百分点,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升10个百分点,在重点邻域将跨入世界先进行业。这些都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5、就业空间扩大的潜力
产业发展扩展就业空间,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十二五”期末是期初的2.6倍,未来林业产业还将保持高于国民经济平均发展速度的增长,林业产业从业人员也将快速增加。产业特质吸引就业人员,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大,“靠山脱贫,依林致富”是农民最便捷、最现实的致富之路,林下经济、种苗花卉、木本粮油等林业产业具有投资较少、技术门槛相对较低的特点,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更有利于吸纳中小民营企业或个体投资。林地资源开发容纳农民就业,我国现有27亿亩集体林地,可为亿万农民在当地提供就业岗位。
第三章 林业产业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林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建立发达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为战略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主线,以政策引导、示范引领、龙头带动为抓手,深化改革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促进林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信息化和品牌化发展,满足社会对林产品的多样化需要,着力推动绿色惠民和精准扶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做出新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
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融入林业产业发展的全过程,实现林业产业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协调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以不影响生态系统功能为前提,确保产业的规模、布局、生态在相关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以内,严格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
2、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
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以创新意识深化改革,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以高效的创新体系支撑林业产业建设,实现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林业产业发展方式的根本转换,为林业产业快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3、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
发挥市场配臵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市场机制,激发市场内生动力,更好发挥政府对林业产业的引导、扶持和监管作用。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自我约束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确保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4、坚持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
坚持以提质增效为核心的产业转型升级,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坚持以产业融合、部门融合、技术融合为发展路径,集约各种生产要素,推动林业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发展,由单一发展模式向复合发展模式转变。
5、坚持扩大内需和扩大开放
坚持统筹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两类规则,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把对外开放和扩大内需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境外森林资源综合开发和市场竞争,实现互利共赢。
第三节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现林业总产值达到8.7万亿元的总体目标。林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调整到27:52:21。森林资源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林产品产量平稳较快增长,产业集中度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和林区职工增收贡献率明显提高,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林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实现林业产业发展模式由资源主导型向自主创新型、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产业升级由分散扩张向龙头引领转变。
2、主要指标
为实现林业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系统性与科学性相结合、前瞻性与可行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状态指标与发展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形成由产业规模指标、产业素质指标和资源基础指标构成的林业产业发展综合指标体系。
第四章 林业产业发展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建立发达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的战略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引领,促进产业融合,推动产业集聚,完善标准体系,实施品牌战略,扩大开放合作,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第一节 着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提高资源供给能力
提高资源供给能力,夯实林业产业发展资源基础。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培育、大径级材培育等资源培育领域。提高森林质量,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开展森林经理,延长森林抚育期,提高林地产出率。加强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林木种苗花卉基地、优势特色经济林基地、能源林基地和竹林基地等原料基地建设。完善“公司+基地+标准化”原料林基地运作模式,鼓励企业和个人采取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建立原料林基地。统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森林资源开发,建立境外森林资源培育基地和林业经贸产业合作区。
2、加快结构调整
优化林业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推动产品结构升级,促进产业在更高水平上协同发展。把“稳步发展第一产业,优化第二产业结构,快速健康发展第三产业”作为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中心任务,加快发展以森林康养、生态文化产业、林业会展为主的林业第三产业,不断提升木材及经济林产品加工业、林产化工业、木浆造纸业为主的林业第二产业发展水平,坚持把提高森林质量作为林业第一产业发展的关键。淘汰木材加工等传统领域的落后产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着力发展林业生物制药、林业生物质能源、林业新食品、林业新材料、林业碳汇等新兴产业。以消费为引领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升级,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增加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有效供给能力,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
3、优化产业链条
按照价值、供需、空间高效对接的原则,优化产业分工,延长产业链,推动上下游产业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推动木材加工等木材行业产业链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和高端产品延伸,不断促进木材加工数字化、集成化、智能化发展,着力增加生态产品供给。促进松香树脂、香料、天然活性物质等林产化工业向精细化、专用化方向发展,提高装备水平,优化工艺过程,推动成果转化应用,促进林产化工业向高端发展。加快构建林业循环经济复合产业链,建立废弃木质家具、废纸、木质包装、园林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推进林竹藤种植培育、加工利用、林下经济、休闲旅游等循环链接,形成跨企业、跨林户的循环经济联合体。
4、推行清洁生产
推动林业产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完善清洁生产标准,按照整体预防、不断反馈、持续改进的系统方法,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环境影响因素。推进木材加工、人造板、松香树脂、林源活性物提取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淘汰湿法纤维板、滴水法松香等生产工艺。减少农药、化肥等化学制剂在林产品培育中的使用。鼓励使用木材节能干燥、人造板高效除尘、清洁制浆、林产化工产品绿色制造等先进技术。鼓励企业改进技术工艺、改造升级生产装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规范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全面构建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清洁、产品安全的新业态。
第二节 强化林业产业创新发展
1、强化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是创新之本,把制度创新摆在创新工作的重要位臵。建立有利于林业产业创新发展、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体系。围绕激发市场创新力和活力,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推进林业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创新森林经营管理、林权流转制度,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
积极探索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新机制。健全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机制,加快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开展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创新转型试点,建设林业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为林业产业的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2、促进科技创新
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创新第一驱动力的作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推动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增强科技供给能力。强化生物多样性、木材材质改良、生物基材料、林业生物质高效转化、林业生产机械等领域的重大基础研究。
加强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完善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构建成果信息及交易平台。健全林业科技推广体系,提高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千人计划”等平台,引进高端和急需的林业产业科技人才。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建立“政产学研用”技术创新体系,实现创新主体向企业转换,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支持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进一步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主体集聚,探索企业投资与科研单位成果分享的新模式。
3、推动模式创新
树立创新跨界融合思维,立足于林业产业生产、销售、服务实践,不断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完善政府与市场协作机制,发挥市场模式创新主体作用,推动管理模式、经营模式、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创新“互联网+”模式,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促进生产与市场的衔接,利用大数据平台为企业提供全面、及时、准确信息。大力推进林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深化林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产运营,促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第三节 促进林业产业融合发展
1、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构建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运用价值规律,创新发展模式,通过产业集聚、信息技术、现代金融、物联网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完善企业和林农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发展订单林业,建立稳定供销关系,鼓励以林地为基础发展股份合作,保障林农获得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收益。鼓励因地制宜建立多形式产业融合方式,支持林产品深加工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推进与市场流通体系、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联合,建立专业市场,实现产销有效对接。加强企业价值链和供应链的链接,推进种苗培育、加工利用、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康养医疗、新能源发电等产业相互链接,形成高效的跨企业、跨林户的经济联合体。鼓励培育多元化产业经营主体,支持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2、促进林业产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
以国家信息化战略为指引,实施“互联网+现代林业”战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各个领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环节,整合资源,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在数据收集、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领域,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林业产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大力发展林产品电子商务,推动B2B、B2C、C2B、C2C、O2O、B2Q等电子商务经营模式的应用,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促进物联网、二维码、射频识别等新技术在林产工业、木本粮油、森林旅游等生态富民产业的应用,建立林业产业发展新业态。
3、促进林业产业与金融业融合发展
创新林业产业融资模式,积极发展与林业产业相关的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金融业务,促进林业产业与金融业发展共赢。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更好满足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和利用森林资源等多元化的融资需求。完善集体林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鼓励社会资本依法设立投资基金,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林业企业在股票市场融资,推动兼并重组,提高治理能力。推进森林保险业务开展,鼓励保险模式创新。扩大林业期货市场品种,提高企业预期。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多元化的林业融资体系和融资风险防范机制。
4、促进林业产业与现代流通融合发展
完善林产品现代流通体系,降低物流成本,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服务。加强林产品产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物流发展区域布局,提高物流效率。完善林业产业园区物流基础设施,统筹保障合理物流用地。建立鼓励林产品进入城市综合超市、购物中心、中小超市的政策体系,加大林产品批发市场、社区林产品店等建设力度。鼓励和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向林区延伸,完善林区服务网点。积极培育大型林产品物流企业,支持林业中小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第四节 推进林业产业集群发展
1、发展特色产业集聚地
培育扶持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显著、示范作用和辐射能力强的林业产业集群和集聚地,提升区域经济规模效益。依托资源禀赋和口岸,打造一批以精深加工为重点的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家具、木门、木地板、特色经济产业集聚地。发展以湖南、福建、浙江、江西、广西等省(区)为核心的油茶产业集聚地。发展以宁夏、山东、河北、新疆、甘肃为核心的葡萄加工产业集聚地。发展以宁夏、青海、内蒙古、新疆等为核心的西北干旱荒漠地区枸杞产业集聚地。发展以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海南等为核心的油棕、无患子、小桐子能源林产业集聚地。
2、建设林业产业示范园区
依托林业特色资源,加快培育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林业产业示范园区为载体,集合各种要素,吸引社会资本,培育知名品牌,发展优势产业,积极推进经营集约化、产品系列化、产业一体化发展。鼓励精深加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发展园区内循环产业,延长产业链。依据全国林业产业布局、区位优势、产业集聚等情况,培育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建立健全园区动态管理评价体系,实施园区动态管理机制。扶持园区做大做强,增强园区发展后劲,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扶持林业龙头企业
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继续开展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加强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和指导,在规划、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在基地建设、林地利用、林业财政金融保险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落实中央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评价管理,建立和完善淘汰机制,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发展质量。积极推动组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联盟,加强龙头企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4、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集约化发展。积极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职工的多种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公司+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引导林农转变发展观念,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增加技术投入,强化装备设施,引进专业人才,改进管理模式,优化产业链条,提高生产效率,在规模化基础上,创新生产方式,以集约化提高生产质量、增加经营收益。
第五节 加强林业产业标准体系建设
1、优化标准结构与布局
建立政府主导制定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优化林业标准结构,着力解决部分领域标准短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标龄过长、技术落后、标准间不衔接等问题。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社团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2、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
以推动绿色发展和适应新兴产业发展为重点,加快推进资源培育、林产工业、特色经济林、林业旅游休闲康养、林下经济、竹藤产业、花卉苗木产业、林业生物产业、野生动植物繁(培)育利用、沙产业等重点领域的质量和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管理和服务、自然资源资产评估、林业信息化、林业电子商务、林业认证、林业装备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建立统一完备、相互协调、科学规范的质量、服务和技术标准体系。
3、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
建立标准分类实施监督机制,加强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有效实施推荐性标准。充分发挥政府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组织作用,形成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加强对林业质检机构的整合,建立布局合理、手段先进、覆盖面广的全国林业检验检测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林业质检机构对企业实施标准的监管作用。
4、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
加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推进资源培育、加工利用、林业服务产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林业标准的实施应用,提升产业发展整体水平。继续开展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推动林业企业标准化生产。围绕林业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布局,建设国家林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开展技术标准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协同发展试点示范。
第六节 加强林业产业品牌建设
1、优化品牌创建环境
推动林业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建立优秀品牌文化,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尊重品牌文化的良好氛围。鼓励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开展品牌建设研究、咨询服务,为企业创建知名品牌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推动品牌教育和人才培养。发挥行业组织和地方政府在品牌监管中的作用,规范品牌建设、咨询和培训。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品牌建设和管理经验交流,提升品牌影响力。推动品牌保护立法工作,引导企业运用专利申请、知识产权诉讼、地理标识保护、商标注册等方式保护品牌,加大优秀品牌保护力度。
2、实施品牌培育战略
加快制定和实施林业品牌培育战略,制定名牌林产品的认定标准,推进森林产品、地理标志等产品认定工作。加强品牌等无形资产交易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利用品牌资产依法依规抵押融资。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支持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提高品牌意识、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的能力,扶持地方政府和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申请地理产品标志。支持品牌营销推广,充分发挥现有中国名牌、驰(著)名商标、绿色食品、地理标志、森林生态产品等品牌效应。鼓励林业企业开展品牌延伸规划,谋求品牌价值最大化。支持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制定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宣传和推广中国林业品牌,鼓励有条件的林业企业在海外开展营销活动,创建国际林业品牌。
3、推进林业企业整合及品牌重塑
支持优势林业企业整合战略资源,以品牌为纽带进行并购重组,积极发展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型所有制经济,形成市场竞争新优势。鼓励企业内部品牌融合发展,借助优势品牌整合弱势品牌,提升品牌综合实力。鼓励企业收购海外知名品牌。加强政府对重组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以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品牌影响力大的产品和服务为扶持重点,推动龙头企业与小微企业整合,重构林业产业高端品牌。
第七节 扩大林业产业对外开放合作
1、加快“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增强林业产业国际合作的全局性、主动性和前瞻性。按照“一带一路”战略总体布局,突出亚太、立足周边、巩固拉美、面向全球,拓展中亚、澜沧江—湄公河、中东欧等区域和次区域林业合作机制。制定完善“一带一路”贸易政策措施,深化中俄、中欧、中非等林业务实合作,创新经济技术合作与民间交流。加快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林产品贸易合作及准入谈判,扩大与沿线国家林产品贸易。深耕周边,优化周边经贸发展格局,加快林业对外贸易与对外投资有效互动,不断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
2、实施林业产业走出去战略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对林业企业的指导和规范,推动落实企业对外投资自主权,促进和帮助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鼓励林业企业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等形式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支持企业与境外具备条件的国家开展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合作,转移和利用国内木材加工、林业机械制造等优质产能,建成一批集森林资源采伐、加工、贸易与物流于一体的境外木材加工经贸产业合作区。支持林业企业有序拓展外需市场,加大对部分重点出口林产品扶持力度,引导林产品出口企业调整产品和市场结构,提高林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促进出口产品结构由初级、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向精深加工、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转变。加快推进多元化贸易战略,加强林产品国际贸易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有效的林产品对外贸易体系。依托亚太区域林业企业合作与交流平台机制,积极推动林业调查规划、勘察、设计、标准、认证等服务和技术、设备、管理模式“走出去”。
3、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订
积极参与全球林业产业体系顶层设计,履行涉林国际公约。积极参与和主导政府间森林问题论坛、林产品国际贸易规则和标准制定、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等重大问题研究,提高国际合作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强化政府专业服务,为林业企业提供投资国的信息、法律、贸易、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第五章 林业产业发展重点领域
围绕《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结合专项规划实施内容,协调推进林业产业重点领域发展,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着力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大力培育新兴产业,促进现代林业服务业快速发展。
第一节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1、改造提升木材培育产业
在确保不破坏天然林资源前提下,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优越的人工商品林地,加大人工用材林培育力度,采取高强度集约经营方式,定向培育,加快杨树、桉树等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和大径级、珍贵树种用材林、竹林基地建设,实现木材基地化、规模化生产,增加木材有效供给。增强森林经营,强化森林抚育,提高森林质量。选择水热光条件好、立地指数高的荒山荒地、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等宜林地和非林地,开展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积极开展良种选育的科研攻关和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容器育苗和实用造林技术,优化早产丰产的栽培管理模式。强化木材培育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省级以上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或有一定实力的经营主体参与原料林基地建设,推动原料林基地建设规模化、可持续发展。
专栏1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程
围绕《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6—2050年)》目标,按照建立“生产能力高效、经营规模适度、储备调节有序、生态环境良好”的木材安全道路,结合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重点抓好营造林工程和支撑体系建设。一是在东南沿海、长江中下游、黄淮海、西南、京津冀及东北地区建设六大储备林基地。二是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工业原料林、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优质高效多功能森林。三是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保障储备总量稳定和运行安全。四是鼓励采用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方式,重点建设一批规模较大、示范水平较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基地。五是扶持建设391处国家储备林种苗基地,强化精准有效的抚育管护。六是加强储备林基地的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控体系建设。七是加快科技推广。选择资源丰富、技术水平高、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地区,建立国家储备林科技示范县100个、科技示范点500个、科技成果推广示范林100万公顷;培训省、市、县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林农等900万人次。到2020年,建成国家储备林2.1亿亩,每年新增木材供应能力9500万立方米以上。基本实现“总量平衡、结构优化、进口适度、持续经营”的木材安全战略格局,初步缓解国内木材供需矛盾。
2、改造提升木材加工产业
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速淘汰落后工艺和落后产能,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大力推动清洁生产,鼓励和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规范清洁生产审核程序。严格控制生产过程污染物排放,支持企业通过装备升级和改进生产工艺等有效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支持木质林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种创新,推进产品质量与国际领先标准接轨,满足消费升级和多样化需求。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竹木建筑,推动木竹结构在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园林景观等底层新建公共建筑使用,促进城镇、农村自建住宅木竹结构建筑应用。进一步优化木材加工产业布局,加快推进木材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推动现有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鼓励木材进口口岸建立集加工、物流、贸易于一体的进口木材加工和贸易示范区。到2020年培育10个国家级进口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20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木材加工示范产业集群。
专栏2竹缠绕复合材料应用与推广工程
竹缠绕复合材料是一种以竹材为基材,以树脂为黏结剂,采用缠绕工艺加工技术所生产的新型生物基材料,可广泛应用于农水、石化、城建、罐储等领域。统筹协调引导竹缠绕复合材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重点建设竹材原料林基地和竹缠绕复合材料模块化工厂。一是增强竹林资源保障能力,在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16个省(区、市),扶持建设竹材原料林基地,年产竹材原料1000万吨。二是在全国范围内建设500个年产2万吨竹缠绕复合材料模块化工厂。三是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加快竹缠绕复合压力材料规模化生产,促进精深加工差异化、个性化发展,形成优势骨干企业为龙头、大中小企业协调并进的发展格局。四是加强自主创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五是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制订竹缠绕复合材料加工制品的技术和产品标准,加强与应用标准衔接,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订。到2020年,竹缠绕复合材料年产量达到1000万吨,产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形成一批生产规模大、技术装备精、产品质量优的骨干企业。
3、改造提升木浆造纸产业
优化产业布局,合理配臵资源,鼓励和推动林纸一体化发展,禁止在环境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和严重缺水地区新建扩建制浆造纸项目。改善原料结构,提高木纤维比重,加大废纸回收和综合利用,科学合理利用非木纤维,不断增加国内供给。加强技术改造,引进和采用先进技术、设备,提高自动化水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降低污染物排放。优化企业结构,引导中小造纸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形成若干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经营的制浆造纸企业和集团。
4、改造提升林产化工产业
改善原料供应,扶持企业、林农和社会资本投资松脂原料林等基地建设,以特有珍稀森林资源为原料的林化企业要建立人工原料林基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稳步发展松香、松节油、活性炭等传统优势产品,扶持发展生物质能源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杜仲等新型特种生物化工原料的种植与加工产业。完善自主创新机制,坚持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推动活性物质组成性质及转化的基础研究,加快松脂精深加工、天然香料、生物农药和生物新材料开发,推进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到2020年,林产化学工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精深加工产品和以特有森林资源为基础的林化产品比重逐步加大,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更加合理。
5、改造提升林业机械产业
搭建功能完备的林业机械科技条件共享平台,逐步完善林业机械资源库、数据库、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信息网络等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强林业机械基础研究,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营造技术支撑环境。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依托,培育和孵化具有“专、精、特”鲜明特点的林业机械产品国家级生产基地。重点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户外林业机械装备、木材加工和人造板高新技术装备、木本粮油等经济林生产、加工采摘等实用机械,突破原材料及零部件加工关键技术,逐步提高林业机械的自主制造比例。建立林业机械高新技术集成与示范区,推动各类林业机械技术应用和各类林业技术结合,注重集成,完善产、学、研、推相结合的技术推广模式。
强化林业机械国际合作交流,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装备,拓展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到2020年,林业机械制造业年总产值达到2250亿元;全行业年出口贸易额达到150亿美元以上;林业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形成3~5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工贸一体化大型企业集团,30~50家参与国际分工的“专、精、特”生产企业。
专栏3户外林业机械化建设工程
依据《全国林业机械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从国情、林情和生产实际出发,重点推动户外林业机械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应用示范和国际合作。一是构建户外林业机械技术创新体系,建设2个国家级户外林业机械研发平台,鼓励户外林业机械制造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校、林业企业、机械产品使用单位等合作开发设计新产品。二是建设3个技术研发和生产集散基地。三是加强户外林业机械应用示范,推进高新技术集成与示范区建设,形成高效的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体系。四是加强户外林业机械国际合作交流,加大先进设备和技术的引进力度。加强先进技术设备引进和消化吸收,提高户外林业机械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到2020年,我国户外林业机械制造业年产值超过500亿元,培育10家以上参与国际分工的专业化生产企业,新产品研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技术达到国际通用水平。
第二节 着力发展特色富民产业
加大林业产业扶贫力度。按照产业选择精准、项目设计精准、支持投向精准、贫困人口受益精准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扶贫资金项目的带动作用,推动林区林下经济、木本油料、优势特色经济林等产业发展,让贫困农户精准受益。推进扶贫产业资金项目到村,收益到户,积极鼓励各地根据不同资源实际,在特色林业产业发展上更加突出区域化、特色化。积极设立护林员等林业公益岗位,吸纳贫困户就业。引导贫困户以林地、土地入股等资产收益扶贫方式参与林业项目经营,让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经营收益。
1、着力发展林下经济
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全国性、区域性林下经济产品市场和现代物流配送网络,培育300个林下经济产品交易市场。支持在全国建设700个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生产经营体系,培育以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林下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向山区、林区和沙区延伸。到2020年,实现林下经济产值和农民林业综合收入稳定增长,发展林下经济种植面积1800万公顷,实现林下经济总产值1.5万亿元。
2、着力发展竹藤产业
重点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原材料和产品交易市场、产品标准与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现代竹产业园区以及竹产业信息化系统。加强竹藤资源培育,发展优质高产竹藤原料基地,重点在福建、浙江、江西等省(区、市)建设竹林基地400万公顷,竹苗繁育基地411个。
搭建竹藤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竹藤产业科技推广体系,建立全国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高竹藤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在竹藤产业重点发展区、主要集散地和笋竹制品市场发育较完善的地方,建立专业市场和公平、透明、开放、统一的竹藤产业信息和交易平台。
制定和完善竹藤产品标准,建立健全竹藤产品质量监督体系。支持在竹藤资源自然分布集中地区,跨行政区划建立现代竹藤产业经济园区。到2020年,实现竹产业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000万人以上。
3、着力发展木本油料产业
健全木本油料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良种生产供应体系,组织开展油茶、核桃、油用牡丹、油橄榄、杜仲、油棕等木本油料树种资源数据库建设,推进良种基地、定点苗木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培育跨地区经营、产供销一体化的木本食用油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原料林基地和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发展“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制定木本油料种植、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标准体系,完善产品和相关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规范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建立质量认证体系,推动企业提高精深加工和质量安全管控水平。加强对木本油料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市场监管和消费引导,加大生态产品原产地保护认证,着力培育名牌产品,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送检、抽检、公示和责任追溯制度。到2020年,建成800个木本油料重点县,木本油料种植面积发展到1333万公顷,年产木本食用油150万吨。牡丹籽油是重要的木本油料,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种及市场需求状况健康快速发展,力争到2020年形成一定规模。
专栏4油茶产业发展工程
依据油茶产业发展目标,着力加强油茶林基地、科技支撑保障体系、油茶加工、油茶市场流通体系以及油茶市场监管体系等建设。一是加快高产油茶林基地建设。完成油茶新造林面积84.67万公顷,改造油茶低产林133.33万公顷。二是加快油茶加工与产业相关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大型油茶加工企业,整合优化油茶加工资源,规范和引导油茶加工业健康发展,提升油茶精深加工水平,强化油茶市场流通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油茶产品产、供、销市场监管,有效维护油茶市场的公平竞争,保证食品安全。三是加强科技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开展油茶生产、加工、采摘、机械等关键技术开发。优选油茶良种品系,加强农民培训。到2020年,油茶种植总规模达到466.67万公顷,茶油产量达到150万吨。基本形成相对完备的油茶产、供、销产业链条,形成资源相对充足、利用水平高、产出效益显著的油茶产业发展格局。
专栏5核桃产业发展工程
开展核桃产品全产业链建设。一是大力开展现有核桃林的抚育改造,通过改良品种,引入丰产栽培技术,提高单产水平。二是新建一批标准化高产示范基地,探索推广先进的科技成果和丰产模式。三是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加快核桃油、蛋白粉、饮料DHA等系列产品的研发,提高产业附加值。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根据市场消费情况,引导农民理性种植,避免出现产品滞销伤农现象。到2020年,力争发展350个重点核桃种植基地县,优势区核桃种植面积稳定在520万公顷以上,年产量达到500万吨。
4、着力发展种苗花卉产业
重点开展乡土优良品种选育与应用,引种与推广国内外名优品种,改良与提升传统品种,选育和标准化栽培优势商品品种,加强新品种测试与审(认)定,挖掘重要功能基因,建设现代育种和繁育技术平台,建成一批种质资源保存库。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种苗花卉技术研发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各级研发推广机构、合作经济组织、教学单位和企业分工协作的多元化技术推广体系。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推动种苗花卉产业集群化发展,建立多层次生产经营协调发展体系。建设全国性、区域性产品市场和物流配送网络,形成完整、高效的市场体系。建立以行业协会和经济合作组织为主体,与政府公共服务相结合的国家、省、地、县种苗花卉服务网络,在信息引导、技术支持、市场开拓、人员培训、质量检测检疫认证、金融保险等方面提供服务。到2020年,全国造林及绿化苗木全部实现基地供种,种子储备能力达到700万千克,完成全国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全国花卉种植总面积稳定在130万公顷,培育产值超亿元花卉企业50个,新增就业岗位300万个。
5、着力发展林药材产业
重点实施野生林药材资源保护工程、优质林药材生产工程、林药材技术创新工程和林药材生产组织创新工程。着力构建林药材质量保障体系,围绕林药材保护与发展目标,构建林药材质量保障、生产服务以及现代流通三大体系。完善林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生产、经营管理、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立覆盖主要林药材品种的全过程追溯体系。实施野生林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开展全国林药资源普查,建立全国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和林药资源动态监测网络。实施优质林药材生产工程,按照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GAP)要求,建设濒危稀缺林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大宗优质林药材生产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带动林药材产区经济发展。实施林药材技术创新,强化林药材基础研究,继承创新传统生产技术,突破濒危稀缺林药材人工繁(培)育技术,发展林药材现代化生产技术,支持林药材综合开发利用。加快林药材生产组织创新,培育现代林药材生产企业,提高生产组织化水平。到2020年,林药材资源保护与监测体系基本完善,规范化规模化种养殖基地逐步形成,现代生产流通体系初步建成,濒危林药材供需矛盾有效缓解,常用林药材生产稳步发展,科技水平大幅提升,林药材市场价格合理稳定。
6、着力发展优势特色经济林产业
重点引导木本粮食、特色鲜果、木本调料等优势特色经济林树种发展。加强优良品种选育推广,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以枣、板栗、仁用杏、枸杞、巴旦姆、花椒等为主的优势特色经济林良种苗木生产基地,培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建立品种基因库和种质资源汇集库。建设国家级优质高效示范基地,重点在山地丘陵区开展梯田、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兴建抗旱水源工程,积极推广生产机械化程度。提升产业化水平,提高精深加工、采后分级和冷链贮运能力,培育扶持一批类型多样、资源节约、效益良好的龙头企业。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制定和完善优势特色经济林相关标准,创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重点突破良种培育、优质丰产栽培、循环利用、现代信息、农机装备、贮藏加工、安全检测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到2020年,优势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达到2480万公顷,优势特色经济林良种使用率达到90%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认定基地面积大幅增加。
专栏6杜仲产业发展工程
杜仲是我国十分重要的国家战略资源,既是名贵木本药用树种,又是优质天然橡胶树种。以杜仲定向育种、栽培模式、综合利用、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为突破口,促进杜仲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杜仲良种基地建设。加大新型杜仲良种繁育、杜仲生态林、杜仲橡胶资源果园化栽培、杜仲雄花资源培育、高效叶皮材兼用杜仲资源培育、传统药用杜仲资源培育、国家储备林杜仲培育等基地建设。二是加快杜仲加工产业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杜仲橡胶提取技术、杜仲中药及功能产品、杜仲油及产品、杜仲资源综合利用、杜仲功能饲料、杜仲有机肥系列产品的研发和应用。三是加大产业示范引导工程建设。加快杜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杜仲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加强杜仲产业一体化引导。四是加大科技支撑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杜仲橡胶系列产品研发工作。加快杜仲产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平台建设,良种培育和栽培技术创新,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研发,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推进杜仲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杜仲产业认证及标准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国杜仲资源种植实现33.33万公顷,杜仲橡胶生产实现12万吨。
专栏7小品种大产业培育工程
小品种产业地方特色强,往往具有一定的文化传承性,地方风味性和物候特质性。当今物流人流日益频繁,故小品种产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林业的小品种产业种类繁多,发展特色小品种产业有利于避免产业同质化,增强竞争力,实现精准扶贫,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我国地域辽阔,气候多样,林业物种资源丰富,具备做大做强各具特色的小品种产业的条件。各地要依托特色资源,培育和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促进林农增收和区域经济发展。力求做到一乡一品,一县一业。一是依托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扩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加强生产基地建设。二是加强特色林产品品牌建设,提升产品品牌影响力,增加产品附加值。三是加快推动特色产品销售网络建设和电子商务,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四是大力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引领和带动林农增收致富。五是建设林业特色产业示范园区,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到2020年,培育形成新疆巴旦姆产业、浙江红豆杉产业、四川柠檬产业、陕西花椒产业、内蒙古肉苁蓉产业、东北红松果林产业、宁夏红梅杏产业、青海有机枸杞产业等50~100个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具有示范效应和辐射能力的特色产业集群。
7、着力发展野生动植物繁(培)育利用产业
坚持以保护为前提,加快野生动植物繁(培)育利用产业发展,实现保护与利用协调统一。适当扩大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规模和成熟饲养技术的动物种群,培育一批生产基础好、技术装备新、不同类型和各具特色的野生动物繁育示范基地和典型养殖大户,带动野生动物繁育利用产业发展。抓好野生植物优良品种选择和种苗培育,重点开发有效成分含量高、抗病虫、抗自然灾害、用途广、价值高、前景好的品种。强化基础研究和科技支撑,加强野生动植物繁(培)育利用研究成果转化,扶持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野生动植物产品精深加工。加强行业管理,推动野生动植物繁(培)育利用产业发展。到2020年,建成200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野生植物繁(培)育利用产业发展基地,年产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形成更加完善的野生动植物繁(培)育利用生产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
8、着力发展沙产业
根据我国沙化土地的自然分区,确定不同类型沙产业发展的主导产业,形成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沙产业发展区域。在干旱沙漠边缘及绿洲类型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产业,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经济林、干鲜果品、花卉苗木、饲用植物、药用植物等种植加工基地,在适宜区域建设沙漠公园,发展沙漠森林景观旅游。在半干旱沙化土地类型区,适度开发有机种植业、养殖业,建设人工饲料林和饲草基地,发展饲料加工业,促进畜牧业及畜产品加工业发展;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发展木材加工利用产业;建设生物质能源基地,发展生物质能源及相关产业;建设沙漠公园,发展沙漠森林景观旅游。在青藏高原高寒荒漠类型区,积极发展高原特有中药材培育和加工利用,推广饲用灌木新品种,建设人工饲草饲料基地,开展饲草饲料精深加工利用,发展高原畜牧业。在黄淮海平原及南方湿润沙地类型区,坚持保护治理和开发利用并重,合理利用沙地资源,实行林草、林果、林药、林经间作,开展复合经营,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到2020年,通过大力培育林草资源基地,引导建立一批加工企业,有效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探索沙产业发展的新途径和新机制,努力建立比较完备的沙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技术服务保障体系。
第三节 大力培育新兴产业
1、大力培育生物质能源产业
充分挖掘我国现有180亿吨林木生物质资源开发潜力,开发生物柴油、生物酒精、生物质热电联产和固体成型燃料等能源产品,依托关联企业,建立林业新能源产业化示范区。重点推动木质纤维转化液体生物燃料和以油棕、小桐子、无患子、黄连木、文冠果、光皮树等树种为主的能源树种新品种培育和产业化,促进林油一体化、林热一体化发展。在林区、沙区和偏远林区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应用试点和分布式生物质能生产生活利用示范,提高林农生活质量,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到2020年,建成能源林1678万公顷,林业生物质年利用量超过2000万吨标煤,生物液体燃料贡献率达到30%,生物质热利用贡献率达到70%。初步建成林业生物质能生产、加工转换和应用的产业体系,能源林基地对产业保障程度显著提高,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
专栏8生物质能源多联产发展工程
生物质能源多联产技术是通过对生物质热解气化,产出燃气、电力、热能等多种产品的技术。一是谋划好产业发展布局,强化项目示范带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建设一批生物质能源多联产示范基地。二是强化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化建设,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关联企业等参与生物质能源多联产生产技术、产物综合利用及应用推广研究,扶持企业提升技术、装备等方面研发能力,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三是加强与农业、国土等部门合作,推动生物质炭、肥等产品应用于农业生产、土壤改良等领域。到2020年,生物质能源多联产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2、大力培育林业新材料产业
大力扶持林业新材料技术研发,加快突破材料复合、改性等关键技术,研制纳米材料、聚合复合材料、高强度结构材料、竹缠绕复合材料等新型生物质材料,引领林业新材料产业发展。以松脂、木本油脂、木竹纤维素等林木生物质为原料,建设一批生物基高分子新材料、绿色化学品、糖工程产品和新型炭质吸附材料示范企业。积极培育沙漠地区特色砂石产业,研发各类新型沙料建筑产品,利用沙漠地区的盐湖资源、盐藻资源和泥炭资源发展沙漠化学工业。
3、大力培育林业碳汇产业
大力开展造林绿化,扩大森林面积,加强森林经营管理,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碳汇。继续推进国内碳汇造林试点,积极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碳汇造林项目活动和林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活动。加快推进全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加大林业碳汇有关数据统计工作力度。加强林业碳汇相关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建立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技术标准体系,推进碳汇计量监测工作。鼓励科研机构开展林业增汇技术、森林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等关键技术研究以及政策研究。
专栏9林业碳汇市场化建设工程
规范林业碳汇管理,促进林业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一是增加林业碳汇。组织开展大规模造林行动,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碳汇。加强湿地保护体系建设,稳定湿地碳库。推进木竹工业“节能、降耗、减排”和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增强木竹产品的储碳能力。二是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开展林业碳汇调查和连续动态监测,完善森林、湿地、木质林产品各类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加快推进全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建成全国统一、符合国际规则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三是积极推进林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开展林业参与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研究,促进符合要求的林业碳汇参与国家碳排放权交易抵消机制,通过碳交易制度,不断完善森林、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四是加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培训、宣传及人才队伍建设。五是深化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交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业建设,指导开展碳汇造林。
4、大力培育森林食品产业
加大森林食品产业研发与科技推广力度,重点开展食用昆虫、板栗粉、葡萄酒、枸杞酒、蓝莓酒、树莓酒、有机林果、核桃油、刺梨、森林菌类、沙棘等森林食品研发,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施品牌战略,加大森林食品原产地保护认定,培育一批区域自主品牌,创建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建立健全产地准出管理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强化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加强基础研究和新资源食品开发,突破贮藏、运输、加工等关键环节,扩大森林食品品种,加快建立各类林业新食品示范基地,形成基地、加工、市场一体化产业模式。
5、大力培育森林生物制药产业
加强林源药用资源高效培育和新药产品开发利用,研发无公害、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技术。加快以森林生物制药企业为中心的创新,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新药研发能力,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骨干森林生物制药企业,整合资源,突出重点,扶持发展一批企业集团和产业园区。加快制定森林生物制药产业质量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大我国民族特色医药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在岗职工职业与技术培训,造就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
第四节 加快发展林业服务业
1、大力培育林业旅游、康养产业
发展以森林公园为主,林业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沙漠公园为辅的森林旅游景区体系。加快林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相应的养生休闲及医疗、康体服务设施。支持适应不同需求的森林人家、森林庄园、森林体验基地、森林养生基地建设。推进精品景区、林业旅游示范市、示范县、示范村建设,鼓励发展特色林业旅游产品。
培育新兴森林康养市场,鼓励消费者参与森林游憩、度假、疗养、保健、教育等林业旅游休闲康养活动。加大林业旅游休闲康养宣传推介,扩大横向联合和对外合作。到2020年,实现各类森林等自然资源旅游景区总数达到9000处,林业旅游休闲康养人数达25亿人次,创社会综合产值达13000亿元,累计新增直接就业195万人,间接就业780万人,将森林等自然资源旅游业培育成林业支柱产业。
专栏10森林康养服务发展工程
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林业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国有林区等为重点,统筹财政资金项目,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学习和借鉴国际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的理念和模式,建设一批具备森林游憩、度假、疗养、保健、养老、教育等功能的森林体验基地和森林养生基地,推进精准扶贫和助农增收。一是提升森林体验和养生服务功能,加强森林体验中心(馆)、森林养生中心(馆)、森林浴场、解说步道、健身步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开展林相改造与维护、实施森林抚育以及培育大径级林木,强化芳香植物等有保健功能的树种营造及彩叶景观森林的培育,打造高质量的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产品。二是建立森林养生环境指标监测体系,将森林体验基地和森林养生基地良好的生态指标化、定量化、数据化,实时展示推送。三是扩大宣传推广,稳步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服务品牌建设。四是鼓励采用“互联网+”做大做强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产业,支持建设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产业电商平台,推进产业的信息化、智慧化程度。五是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力量,通过PPP等投融资方式参与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基地建设。到2020年,建设500处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基地,10个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国际合作示范基地。
2、加快发展林产品电子商务产业
加大林业电商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支持传统重点林业企业向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加强林业产业大数据应用,加强国家重点林产品市场监测与大数据分析,建立林产品市场、涉林企业编码规范,绘制林业产业资源地图,推进林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完善林业电子商务基础环境,加强林区通信网络及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物流配送、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等方面的应用。着重建设林业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林产品交易诚信体系、林产品认证和质量追溯体系以及林业电子商务标准体系。
专栏11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
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是2017年中央1号文件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转型升级的一项龙头工程,也是打造中国林业名牌产品的重要平台。实施这项工程对于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林产品优质优价,满足消费者对生态、安全产品的需求,促进绿色发展和林农增收具有战略意义。要制定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运行规则,建立高标准的产品标准体系;科学选定评定机构;建立权威信息发布和网上交易平台,保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权威渠道的畅通;运用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已有检测机构建立“真伪可辨、来源可查、过程可溯、质量可验”的产品追溯体系;对过失认证机构和企业零容忍,实行严格一错否决制;培训一线评定人员;大力宣传森林生态标志产品,提升品牌形象,为中国林产品走向世界、推动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提供重要支撑。
3、加快发展生态文化产业
深入挖掘森林、湿地、荒漠等文化内涵,向社会提供多样化生态文化产品,满足社会多元文化需求。实施繁荣生态文化战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健全生态博物馆、小展览馆等生态文化设施。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建立一批国家生态文明或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积极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城市、区、县、单位)”、“美丽乡村”等活动,不断推进森林乡镇、森林村庄等建设。定期举办中国森林旅游节、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果展、生态摄影展、文艺家采风等活动。
4、加快发展林业会展经济
打造林业产业会展品牌,完善会展设施,优化会展组织服务,不断提高会展的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发挥林业会展对林业产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建立以展览公司为主、政府参与为辅的林业产业会展经济发展模式。提高会展质量,提升参展企业和参展产品档次,鼓励科技含量高、特色明显、质量优良的产品参展。培养一支熟悉国际通行规则、富有林业展览管理经验的专业队伍。不断提升中国中部家具产业博览会、中国(东北亚)森林博览会、中国林产品交易会、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林产品及木制品展等会展知名度和品牌效应。
5、加快全国重点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国家重点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搞好顶层设计,强化产销信息引导,实现全国重点林产品市场实时监测预警。一是加快建设覆盖全产业链的林业信息采集制度,重点加强产前、产后信息采集工作,用大数据支撑科学分析与预警,提升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信息服务能力。二是建立市场监测预警体系的基本架构、发布平台、工作团队及运行机制,统筹监测预警工作体系。三是研究制定有关扶持政策,促进林业信息服务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四是促进监测预警体系科学化、制度化,规范信息采集、分析、预警及发布。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备的重点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林产品产销动态实时监测机制,林业主管部门宏观调控和信息引导能力显著增强。
第六章 完善林业产业发展保障体系
第一节 加大林业改革力度
1、减少林业行政审批项目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于取消事项,坚持放管结合,通过实施标准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保留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细化审批的依据、主体、程序、条件、时限等要素,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办理和管理的制度化、信息化和透明度。通过减少林业行政审批项目,促进投资便利化,激发市场活力。
2、建立林业产业负面清单制度
按国务院批准的林业产业禁止准入类与限制准入类目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建立林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明确林业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对限制准入事项,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规定的准入条件和方式合规进入;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事项、投资经营行为,按照放管结合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事项,依法加强监管,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行业自律机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并联运行,信息共享、高效便捷,阳光操作、全程监督”的网上联合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所有审批事项“一网告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一网监管”。
3、研究建立健全林业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研究建立健全林业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林业资源产权主体,明晰林业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臵权,做到权有其主、主有其利、利有其责。对于国家所有林业资源产权,明确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政府和地方政府承担的主体责任和分级管理职责。拓展集体林地经营权,稳定农户林地承包权,总结推广集体林权出资注册制度,推动非木质林产品、非天然经济林、能源林以及林地预期经济收入等抵质押贷款,进一步规范公益林流转。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机构森林资源评估行为、完善交易平台建设,促进林权交易规范化、便利化、高效化。
4、推行森林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抓好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继续推进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简化采伐审批程序,依法保障中小经营者和林农平等获得采伐的权利,优先考虑森林抚育间伐和工业原料林采伐的需求。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按照依法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在不突破采伐限额管理的前提下,足额满足采伐指标。加强服务引导,规范市场秩序,禁止木材垄断经营和地区封锁,允许林权所有者自主销售。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积极培育活立木交易市场,促进林木的合理流转。
5、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加快推进林业产业信用有关制度建设,为林业产业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大力推进林业产业信用评价建设制度化,鼓励林业企业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林业企业信用公示制度,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推动建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的管理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建立统一的林业企业信用认证体系,动态采集和公开企业基本情况、营运能力、财务信用、社会责任、消费投诉、公众评价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对林业企业开展信用指数评价。
实行林业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定期发布林业企业社会信用评价结果,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林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对接。
6、健全产业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机制
建立林业产业监测预警体系,监测产业发展动态,强化资源安全、生产安全、技术安全、市场安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预警工作,健全林产品贸易壁垒应对机制。加快健全林业产业和林产品标准体系,逐步建立林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系列标准规范,加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完善企业环保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管理档案制度,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体系。健全林产品监管机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法律约束、行政监督、行业监管和企业自律,吸纳公众参与林产品质量监管,建设消费者投诉和信息反馈平台。
第二节 完善投融资政策
1、优化财政投入机制
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优化林业贷款贴息、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推广项目等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大力扶持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鼓励各级财政整合统筹资金,加大对速生丰产林、国家储备林、林下经济、种苗花卉、木本油料、特色林业产业等绿色富民产业的扶持力度。落实林业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林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2、创新金融服务机制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创新开展动产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加大对林业种植、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链条的信贷支持,为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贴息贷款服务机制,鼓励各地通过设立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为林业企业融资增信。积极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鼓励其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加大对林业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资金支持林业企业创业发展。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与林业贷款相关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重点领域企业集团产融结合,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行业股权市场规范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通过内保外贷、外汇及人民币贷款、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加大对跨国林产品贸易、林业投资、海外森林培育、加工基地及营销网络建设的支持力度。
3、进一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促进林业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宽林业投资渠道,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推动林业投融资改革,积极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林业产业,形成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各种基金等多渠道投资局面。鼓励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储备林基地、木本粮油建设、生物质能源多联产、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转产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国有林业企业股份制改造,通过减持国有股份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各种经济成分参与森林资源培育、木竹加工业、林产化工业、森林旅游业和林产品贸易等领域及全产业链投资,保障投资主体合法收益。发挥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势,在保障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基础上,扩大投资规模,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林业产业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降低投资风险,完善退出机制。
4、建立林业保险制度
完善林业保险制度,提高林业产业抵御风险能力,降低林农保险成本。创新商业性保险品种,完善保险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林业保险与金融联动机制,开展林业贷款保证保险等创新业务。建立完善林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促进林业保险可持续经营。
5、推进林业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进程
推动国有林区、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林业产权制度,形成产权利益激励机制,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完善森林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使价格真正反映社会需求、修复成本、资源稀缺程度,加快林权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森林资源资产化。加快建立林业资本市场,积极开展森林资源及林权抵押贷款,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林业保险等业务。积极推动林业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运作,创新大宗林产品交易融资、林产品期货、林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林产品理财服务等领域的金融产品,提升产业融资能力。
第三节 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
1、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进一步推出一批林业简政放权改革措施,为林业产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政策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公平税收环境,扩大有效需求,释放市场活力。破除行业和地方保护主义,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改革,营造各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平等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中介服务,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减少市场准入条件,扩大市场主体。推进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高市场主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意愿,释放市场活力。
2、建立健全林产品市场体系
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林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林产品价值构成,构建多层次林产品市场体系。支持林区重要林产品仓储物流、质量检测和监管等设施建设,弥补贸易流通设施欠缺的短板;健全林产品市场营销体系,积极建设林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推进产地批发市场与城市综合批发市场及大型超市对接,加快现有林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林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加强信息建设,建立健全林产品产、供、销电子平台。积极探索林业碳汇参与碳排放市场交易抵消机制。在全国尽快形成统一开放、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现代林产品市场体系。
3、全面推进林业资源配臵市场化全球化
建立林业资源配臵市场化体制、机制和制度,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配臵效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林业采购制度改革,完善采购预算、招标投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等制度,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的权利。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转移国内优质产能,建成一批森林资源采伐、加工、贸易、物流经贸产业合作区。积极推动林业调查规划、勘察设计、标准认证等林业服务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全球林业产业治理体系顶层设计,加快与“一带一路”国家及其他重点国家开展林产品贸易合作谈判。积极履行涉林国际公约,树立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为林业企业提供投资国的信息、法律、贸易、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专业服务。
4、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引导社会组织明确职责,规范制度,诚信自律,依法自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履职辅助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科技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提高服务林业企业、林农水平。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对林业社会组织管理,尊重社会组织的法人主体地位,完善法人治理、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年度检查等制度。完善撤销登记、注销登记制度,形成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引导开展合法活动。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不断规范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运行。
5、完善应对贸易摩擦和境外投资重大事项预警协调机制
建立林产品贸易摩擦风险预警与协调机制,加强贸易摩擦应对措施与林产品贸易政策、林业产业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支持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促进行业协会和企业积极应诉重大贸易摩擦案件,加强林产品贸易救济措施的研究,对贸易保护主义严重的地区重点研究和监控,健全贸易摩擦应对效果评价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贸易摩擦应对战略,确保对策措施实施效用的最大化。整合各方面信息资源,做好对东道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动态评估,及时发现风险来源并判断趋势,实现风险预警。加强对境外投资企业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监督检查,引导企业通过购买投资保险、与东道国本土企业合资等策略分散风险。与当地政府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重大风险事项发生后能够妥善处理。
第四节 加强科技支撑体系
1、改革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围绕推进创新型林业产业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立林业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林业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面向产业需求,围绕良种育苗、木材加工、林业生物质材料能源、林业生物提取物等重点方向,构建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体系。优化林业科技管理机制,加强对林业科技发展的宏观管理,完善林业科技介入机制,落实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改进和规范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健全人才、机构和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强化协同创新机制,推进林业科技教育、产学研紧密结合,有效整合相关科技资源。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引导科技要素向生产企业集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突出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的科研平台与长期科研试验示范基地等。支持建立林业产业基础创新战略联盟,打造和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成果转化平台。加强林业科学数据、林木种质资源库、林产品质检中心等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鼓励研发类企业专业化发展,积极培育市场化新型研发组织、研发中介和研发服务外包新业态。
3、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积极探索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推动林业产业科技成果融合转化应用。健全以国家公益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科研院校、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移扩散机制,引导成果、政策、服务等科技要素深度融入林业生产建设全过程。推动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瞄准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制药、生物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设一批符合特色林业产业和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成果信息与推广转化平台,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
4、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林业产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组织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完善研发、生产、管理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开展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培养科研人员、技术技能人才与复合型人才。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完善各类人才信息库,构建人才水平评价制度和信息发布平台,培育建立统一开放的林业产业人力资源市场。强化国际化人才培养,努力培养一批国际一流的科技拔尖人才和领军人物,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的林业科技创新队伍。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全民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机制。加强植物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发明专利申请和保护。积极扶持对林业产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高科技专利项目,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兑现。支持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开发专利新产品,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占有和垄断市场,加强对外经济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常态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机制。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予以打击,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林业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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